時政評論

袁斌:瑞海的安評是怎樣「弄下來」的?

【大紀元2015年08月25日訊】天津大爆炸後,瑞海公司是怎樣通過安評的便成了輿論的聚焦點之一。

近日,為這家公司提供安評服務的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濱海盛)放出了瑞海公司的安評報告。這份名為《天津港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備案稿)》的檔明確指出,瑞海國際的改造項目與周邊的居民社區、高速公路和輕軌線路之間的距離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報告稱,該堆場「距離西側的天濱公寓970m」,「距離西側的海濱高速公路約310m,西側的津濱輕軌東海路站420m」,給出的驗收結果是「符合要求」,並指出其依據標準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但一位參與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專家指出,條例的第十九條沒有明確指出這類項目距離居民區、公路等八類敏感區域的具體距離。但是,作為占地面積達到46,226.8平方米的「大型危險化學品倉庫」,這一改造項目應該同時遵循《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的相關規定,即「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m」。「這是一份國家標準,危化品企業必須強制執行。」專家指出:「報告中給出的高速公路和輕軌的距離明顯與國家標準不符」,而令人意外的是,距離該堆場600多米的萬科海港城和700多米的啟航嘉園以及其他居民社區並未在報告中被提及。

與中濱海盛的安評報告同樣讓人感到不解的是,據媒體報導,天津市安監局副局長高懷友說,瑞海公司取得了中濱海盛的報告後,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安評結果對現場及結論進行審查,認為符合相關規定。

眾所周知,根據中國政府頒佈的《安全生產法》,礦山建設專案和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都應進行安全評價,生產經營單位只有獲得合格的安全評價報告,才能拿到生產經營許可證。但現實中安全評價造假的現象卻頻頻發生。2012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曾通報:「有的安全評價資訊內容和資料存在明顯錯誤,有造假的痕跡。」相關資料顯示,2006年,湖南長沙市安監局審查的55份寧鄉縣相關企業的申報材料中,47份安全評價報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占到了85%以上;湖南省安監系統組織抽查,則發現幾乎沒有一份評價報告經得起現場檢驗。

此次天津爆炸案中,瑞海國際堆場改造工程與居民區的距離,明顯不符合最少1,000米的規定,但安評驗收報告卻作出了「與民居樓距離符合規定」的判斷,而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安監局居然也認為這一違規結論符合規定。如此咄咄怪事讓人怎能不懷疑有安評造假的嫌疑,背後涉及政商勾結呢?

有報導說,中濱海盛據稱是一家「紅頂仲介」,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有合作。公開資料顯示,中濱海盛與當地安監、消防等權力部門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其股權結構與天津消防部門有諸多聯繫。此前據新華社報導,瑞海國際副董事長、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的兒子董社軒稱:「當時做安評時,第一家安評公司說距居民樓太近,不符合規定,安評做不下來。後來瑞海國際董事長于學偉說別管了,他來弄,後來又換了家安評公司,結果就弄下來了。」

那麼瑞海公司的安評究竟是怎樣「弄下來」的?其背後到底隱藏多少不可告人的黑幕?!

責任編輯: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