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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全美合法 首席大法官:缺乏憲法依據

【大紀元2015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南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五(6月26日)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是一項合法權益。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強調,高院的5對4票裁決結果缺乏憲法依據。

「多數人的決定是意志的行為,不是合法的判決。它宣佈的權利在憲法或本法院的先例中是沒有依據的。」羅伯茨在表達他的不同意見時寫道。

他說:「究竟我們認為我們是誰?」

一些支持同性婚姻人士在華盛頓DC的最高法院外開始慶祝。但反對者打出橫幅說:「警告:神對同性婚姻劃了一條線。那些越線的人將引發悲苦。」

6月25日,美國高等法院前的反對同性婚姻者。 (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阿肯色州州長哈克比(Mike Huckabee)說:「這項裁決不是婚姻平等,而是對婚姻的重新定義。」「這個非理性的、違反憲法的、排斥超過30個州的意志的裁決,將被證明是高等法院的最災難性的決定之一。」

基督教保守派譴責這一裁決。「最高法院已經成無賴流氓了。」 牧師Stacy Swimp說: 「它創造了一個新的法律,而不是解釋法律……我為我的國家而感到恐懼與顫抖,美國的未來現在看上去黯淡無光。」

她說:「現在是公民抗命的時刻了。」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