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瑞典政府關注學校霸凌現象

【大紀元2015年04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欣麗瑞典報導)在採訪了全瑞典十個地區年齡在7到20歲不等的學生後,瑞典兒童問題監察委員會(Barnombudsmannen or BO)為幫助和改善學校霸凌現象撰寫了四份建議書,建議書將被作為兒童權利年度報告的一部份。

這四份建議書包括允許學生閱讀學校關於霸凌事件的檔案,加強對學生的法律保護以防學生在校期間被虐待。 BO還建議學校建立學生自主運營組織,以便於幫助其他學生,同時也可以讓十二歲以上的孩子決定這些霸凌事件需不需要提交給官方裁決。

BO發言人Fredrik Malmberg告訴瑞典電視台的記者說,學校必須明確哪些行為是有損學生權利的,同時也要從兒童的角度關注他們自己的權利。他說,他們曾經遇到過權利受到侵犯和被歧視但卻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助的孩子。

BO是一個於1993年成立的政府機構,他們作為兒童的代表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來保障兒童的權利和興趣。他們確保《兒童權利公約》在社會中的實際應用,督促瑞典各自治市、地區和政府機構實行各項保障兒童權利的措施。

瑞典現在是西方國家中發生學校霸凌事件最少的國家,只有不到1/20的瑞典學生曾經經歷過霸凌。

但是BO研究人員在最新的報告中指出,在很多學校「肢體、語言和網絡虐待與性騷擾」是被重點關注的方面,而霸凌問題得到的重視相對較少。他們還在報告中說,如果學校和成人在霸凌發生的初期及早注意到的話,那將對停止這種行為來說非常有幫助。根據零容忍政策,教師應當報告所有種類的霸凌欺凌現象。他們還說,希望建立這樣一種社會環境——成年人不允許霸凌等騷擾現象的存在,也希望學生能認識到當他們有困難時一定會從成年人那裏得到幫助。

責任編輯: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