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聖哲孫中山》之七‧護法‧上(一)

作者:袁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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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今年11月12日是國父孫中山先生150歲(虛歲)誕辰,大紀元網站從黃花崗雜誌獲得授權,連載《千古聖哲孫中山》,以供讀者瞭解國父的生平事跡。

護法‧上(一)

中華民國的創建,是由孫中山先生為主導的辛亥先賢前輩們,因應世界之大勢,以他們先知先覺的睿智,為中華民族世代子孫所做的最佳選擇。

孫中山先生創建中華民國,一是順應世界潮流,一是遵從天賦人權,一是遵從民心法理,建立起自由、民主、博愛、平等的政治制度,此乃歷史之必然。民主憲政的建立,為中華民族開創了民國的新時代!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國向何處去的問題,這才是真正的歷史選擇!因為自由、民主、博愛、平等之理念,不僅為那時世人所追求,更是今日凡有良知者所共同遵循的普世價值。

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辛亥革命爆發,各地革命黨人奮起響應,一月之餘,南方各省紛紛宣佈獨立。成立都督府。為了儘快組織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各省派出代表於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召開了「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決議先制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的檔,由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於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三日議決通過,並由來自十省共二十二名都督府代表簽字確認(十二月十四日奉天、山西、江西及廣東四省代表簽名追認)。大綱規定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方法、臨時大總統之權力等。

十二月二十八日, 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十二月二十九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 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孫中山獲得十七張有效選票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

中華民國於此依法正式誕生。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參議院(即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參議院成立之前,由此聯合會代行其職權)決議改用陽曆,並以中華民國紀元,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於民國元年一月二日,通電各省都督:「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即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後,組建參議院是為國體建設的重要一環,孫中山極為重視。民國元年一月三日,即通電各省選派參議員前來組織參議院。參院未正式成立前,暫以各省都督代表會代行參議院職權。經過二十幾天忙碌,籌備組建完成,民國元年元月二十八日參議院正式開院。

孫中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臨時大總統」、「南京三月」、九十一天、二千一百八十四個小時,與辛亥先賢們一起,從法理上、程式上、組織上、外交上、輿論上、全體國民的思想上、心理上,將一個完整的中華民國紮紮實實地建立了起來!為免戰火蔓延而致生靈塗炭,為使南北和平統一,孫中山毅然決然讓出開國大總統的位置,推袁自代,同時亦將完善國體、鞏固國基,保障國本的歷史重任壓在了袁世凱的肩上。

民主憲政,是一條依法治國的道路,參議院為立法機構,開院後首先制定出《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一九一二年三月八日由臨時參議院(南京)通過,三月十一日公佈實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亦從即日廢止。

按照「臨時約法」的規定:自約法施行後十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制訂憲法、選舉正式大總統。革命黨人自臨時政府北遷、南京留守府撤銷,實力已大不如 前,唯有利用新興蓬勃的民氣,順應國人革新的要求,號召普選,組織正式國會,以造成一切取決於國會多數黨的局面。袁世凱為獲得正式大總統的名位,不得不依 規定使國會如期召開。

民國元年八月十日,北京臨時政府公佈由參議院通過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倣傚美國國會,行參眾兩議院制。同月十三日,公佈眾議院議員選舉法及各省複選區域表。九月五日,公佈眾議院選舉日期,規定初選於民國元年十二月十日舉行。複選於民國二年一月十日舉行。

國會即將召開,引起若乾熱衷政治人士的興趣,紛紛組織政黨。吳相湘先生說:據他所見原始資料及書報所載,民國元年夏,北京大小政黨合計不下百數,但多為不明政黨本質的烏合之眾。第一次國會正式選舉時,競選的黨派有最大的國民黨及與國民黨相對抗的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共計四黨。

政黨政治在歐美諸國已趨於成熟,而在中國則剛剛起步,尚處於啟蒙階段。

宋教仁曾入讀日本法政大學,素究歐美政黨政治,又富才氣,習縱橫之術。民國初建,宋即主張政黨政治與責任內閣。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召開之前,宋教仁傚法歐美每屆總選,各政黨為爭取國人擁護本黨主張與政見,必自消極上指責對方的錯誤與弱點,再積極敷陳本黨的政見。宋教仁既以推行政黨政治於中國自任,故以身作則現身說法。

「民國二年二月一日,宋教仁自湖南桃源故鄉經長沙至武漢,在國民黨湖北支部演講時,首次開始指出袁政府的將來,容或有撕毀約法背叛民國的時候。「我認為那個時候,正是他自掘墳墓,自取滅亡的時候,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再起來革命」。後來宋在上海、杭州等地演講更詳細發揮這一要旨。三月九日,宋在南京更明白指出:「中華民國之基礎,極為動搖,皆現之惡政府所造成者也。旋對當時各種紛爭問題表明態度:

(一)總統當為不服責任,由國務員負責任。內閣制的精神是為共和國的良好制度,國務院宜以完全一政黨組織之。混合、超然各形式的內閣的弊端既已發現,不容再蹈覆轍。

(二)憲法問題當然屬於國會自訂,毋庸紛擾。

(三)至於先定憲法,後舉總統,本光明正大的主張,不能因對人問題以法遷就,也不能因對人問題以法束縛。吾人祗求制定真正的民主共和憲法、產生純粹的政黨內閣。此後政治進行先問諸法,然後再問諸人。凡共和國家存在的原理大抵如此。國民黨現今應有的黨略亦當依此方針以謀穩健的進行。」」(1)
宋教仁這些主張,原是政黨政治責任內閣的要件。但這與專制自雄的袁世凱意見恰針鋒相對。而宋公開指責袁的罪過,習於「皇帝」「元首」神聖不可侵犯習慣的袁系人士更大為驚駭。宋因此於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召開前夕,遭到袁世凱的謀殺,事件發生於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晚。奉袁世凱電召北上的宋教仁在上海北站檢票口突遭槍擊,二十二日凌晨不治身亡的「宋教仁被刺案」,令國人無不瞠目,天下有識之士極為震驚。革命黨人深感,袁世凱公然謀殺辛亥賢達、民國先驅、法學俊才,這是他公然踐踏法治、破壞共和的信號。此後的強行違法借款,更是他無視法治、顛覆共和的重要手段。

民國二年一月十一日,孫先生自上海啟程,以全權籌辦全國鐵路名義赴日本做友好訪問。宋耀如(嘉澍)、馬君武、戴季陶、何天炯等隨行。到日本後,孫先生受到日本朝野及留日學生熱烈歡迎。

三月二十日,宋教仁在上海被刺殺,二十一日,孫先生抵長崎。不料突聞宋教仁遇刺噩耗,極為悲悼。即在長崎致電國民黨上海交通部令黨人合力查出宋被害原因。旋於二十三日下午四時,自長崎啟程回國。二十七日,返抵上海,到滬後,即赴黃興寓所會商應付宋案辦法。孫先生以為宋案的發生是袁世凱陰謀消滅國民黨革命勢力,以便帝制自為,這是總統犯法、政府犯罪。主張立即起兵討伐,且宜速戰,推翻袁世凱。黃興則主張中華民國既已建立,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宋案較為穩妥。儘管孫先生早知袁世凱斷非法律及空言所能裁抑,但終因種種原因,多數人還是同意黃興的主張。

其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些同志只能看到事件的表象,而不能洞察事件的本質。他們只想民國已經建立,國會已經召開,法制正在實施。我們創建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的民主國家,因此,通過法律途徑,應該能遏制袁世凱的違法行為。他們卻不能認識到:袁世凱正在恣意踐踏約法,顛覆共和,做著稱孤道寡的皇帝夢。要一個滿腦子皇權帝制的「大總統」,律己守法,依法執政,豈非囈人說夢、與虎謀皮!這正是眾人與黃興不及孫中山先生高瞻遠矚洞悉能力之處。

袁世凱既對宋教仁下毒手,即表示其與國民黨勢不兩立,故積極部署武力與財源,以便南征。為籌備南征經費,袁世凱即令屬下與五國銀行團簽訂二千五百萬英鎊大借款。這筆巨額借款,袁世凱竟不經國會審議,擅自做主。國會因此追究袁氏非法行為,否認這筆違法借款。

孫先生鑒於黃興與眾人意見,即不便過多反對而再做堅持。遂通電全國、致電各國政府和人民,從輿論上鉗制袁氏作惡,以消減袁氏實力。先生在致各省議會、政團、報館電中指出:宋案關係重大,為中外人士所注目。一月以來探尋究竟者,無時不有。諸公有鞏固民國、維持人道之責任,想必能嚴究主名,同伸公憤也。

「各國政府人民公鑒:敝國國民黨領袖宋教仁君在滬遇刺一案,經政府派員徹查後,北京政府之種種牽涉已成事實,無可掩飾。人民因此大為憤懣。現在大局岌岌,最可恐慌之危機即在目前。政府自知罪大惡極,有負國人委託之重,勢必引起全國公憤,難保祿位,於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與五國銀行團締結二千五百萬英鎊之大借款,以破壞約法。全國代議士提出嚴重抗議,政府竟悍然不顧。國人因宋教仁君橫遭毒手,已不勝憤懣,而政府複有此種專橫違法之舉動,輿情因之益為激昂。現在國人忿火中燒,恐不免有激烈之舉動,大局之危,已屬間不容髮。全國人民之憤激一致爆發,旦夕間事耳。余自共和告成以來,竭力從事於調和意見,維持安寧,故推袁世凱為總統。原冀全國得從此統一,人民得早享安居樂業之幸福耳。溯自起義以來,大局擾攘,餘亟欲維持全國治安,故不惜殫精竭慮,以求一善良之政府。今銀行團若以鉅款借給北京政府,若北京政府竟以此款充與人民宣戰之經費,則餘一番苦心盡付東流矣!革命以來,商業凋敝,國人已受種種損失。目下正在漸就恢復,若再興兵戎,勢必貽國人以莫大之害。然國人前此既以極大代價換得共和,則今此必當誓死擁護共和。若國人為誓死擁護共和之故,竟與政府決戰,非特國人受無限之損失,凡外人在華之權利亦將受間接之影響矣。故北京政府未得鉅款,人民與政府尚有調和之望,一旦鉅款到手,勢必促成悲慘之戰爭。此可預言者也。世界文明各國,莫不尊重人道,用敢奉懇各國政府人民設禁阻銀行團,俾不得以鉅款供給北京政府。蓋北京政府此時若得銀行團之鉅款,必充與人民宣戰經費無疑。尚希當世人道為懷諸君子,出而扶持,俾敝國諸同胞不致無辜而罹慘劫。此餘所敢呼籲於各國之前者也」。(2)

孫中山同時致電恩師康得黎,請將上述文告提交英國政府、議會、及歐洲各國政府,並廣泛發表於一切報刊。

身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竟然指示國務總理趙秉鈞謀劃刺殺國民黨領袖宋教仁,這是總統犯法、政府犯罪、國家恐怖、違背公理、滅絕人道。證據一經披露,全國人心異常憤激,政府做賊,異口同聲,千夫所指,勢將力倒。

袁氏自知不能見容於國人,個人祿位將不可保,遂思以武力為壓服國民之舉。然政府財力竭蹶,苟非得鉅款以補充淫威,終莫由逞, 是以悍然不顧,竟將二千五百萬鎊之大借款不交國會通過,遽爾私行簽字。於是,舉國譁然,自國會及各省議會乃至各省都督,以及其他團體或個人,除袁氏之私人 外,無不痛恨其違法,否認之電,反對之詞,不絕於書。據不完全統計,大借款案簽字後,國內十九省以及海外華僑,分別緻北京政府電文二百八十四件,持反對意 見者一百七十九件,由此可見國民心聲。

當國會對大借款案仍與袁政府爭持不斷,刺宋案猶懸而未決時,袁世凱用兵預謀即逐漸顯露。他一邊運動兵力,一邊於五月二十四日發表談話,詆譭孫中山與黃興。

「本日(五月二十四日——筆者), 與進步黨有關之上海時報,載北京專電「袁總統命傳語國民黨人」云:「現在看透孫、黃,除搗亂外無本領。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我受四萬萬人託付之重,不 能以四萬萬人之財產生命,聽人搗亂,自信政治軍事經驗,外交信用不下於人,若彼等能力能代我,我亦未嚐不願,然今日誠未敢多讓。彼等若敢另行組織政府,我 即舉兵征伐之。國民黨誠非盡莠人,然其莠者,吾人未嚐不能平之。語時有梁士詒、段芝貴、曾彝進三人在座。梁囑曾以個人資格往告國民黨人,袁謂即說是袁慰亭說的,當負責云云。」此談話無異為袁向國民黨之宣戰表示」。(3)

一九一三年六月九日,袁世凱下令免去李烈鈞江西都督職務,以黎元洪兼理江西都督事。接著又下令免去胡漢民等人的都督職務。

「宋案發生後,國父自日本返抵上海,即堅主起兵討袁,以黃興持重,力主循由法律途徑解決,終無結果。大款借成,袁氏積極佈置軍事,國父又以及今不圖,後將無及,而黃興又主張借款事由國會解決。以是一再因循,坐待袁氏之宰割。至五月二十四日袁氏發表孫、黃談話,黃興仍未改變態度。至本月(六月——筆者)九日,袁氏免李烈鈞職,及昨日(六月八日——筆者)黃受會審公廨之傳票,始悟袁氏不僅欲消滅國民黨,且與己勢不兩立,本日(六月十二日——筆者)乃至國父處共謀起兵討袁,領款五萬元,作為軍事活動費。惟是時袁世凱已掌握全局,勢已難為矣」。(4)

袁世凱下令免李烈鈞職,時國民黨尚無對袁用兵之意。孫中山在滬命居正等赴贛,囑李不受亂命。李乃親至上海與孫先生籌議,先生堅主起兵討袁,時在滬同志亦有以袁氏殘殺黨人,複分遣大軍南下,此非免都而已,其志在消滅革命黨,帝制自為。若不滅袁,不但黨人恐無□類,即民國已將不保,堅主討袁,於是議定。遺憾的是為時已晚!人有常言,有利戰機,稍縱即逝,「宋案」發生至於斯時,時間絕非只是「稍縱」,而是三月有餘了。袁世凱早將一切已佈置就緒。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二日,李烈鈞宣佈江西獨立,發表討袁檄文:「民國肇造以來,凡吾國民,莫不欲達真正共和目的。袁世凱乘時竊柄,帝制自為;絕滅人道,暗殺元勳;弁髦約法,而擅借鉅款。金錢有靈,即輿論公道可收買;祿位無限,任心腹爪牙所把持。近複盛暑興師,蹂躪贛省,以兵威劫天下,視吾民若寇仇,實屬有負國民之委託。我國民宜亟起自衛,與天下共擊之」。(5)
隨之,通電各屬,與人民約法三章:(一)誓誅民賊袁世凱;(二)鞏固共和政體;(三)保證中外人民生命財產。

之後,又發對外通電,指出:袁世凱帝制自為,意圖破壞共和,為全國之公敵。本軍因國民公意,不得已興師討賊,以清亂源。凡本軍戰鬥區域以內,勢力所及之地,其居留地外人之生命財產,無不加以保護。願我各公使、領事嚴守局外中立,以促本軍之成功。

再發招諭北軍將士文、促各省回應討袁文。電文情真意切,披肝瀝膽。電文略謂:在專制時代,君主視軍隊為一人一姓之守護家奴,故以爵祿誘之,以刑戮迫之。為將士者不敢不為之馳驅效死,順之者即為忠臣,,貳之者即為失節。吾人讀數千年來血史,未嚐不為吾國戰場無數斷頭故鬼,放聲一哭者也。今民國既宣佈為共和政體矣,共和國家之軍隊,非為一人一姓之私有物,故效忠之義,亦絕不當以一人一姓為範圍,此軍人資格所以高貴也。若徒為一人一姓效死,則是一人一姓之奴僕而已。吾富有學識之軍人,斷不自待若此之薄。……惟念中央種種罪惡,皆袁氏一人所造成,義師所指,專討袁氏,對於四萬萬同胞,毫無敵意。我東南諸省,為革命首先發難之地,宿具保障共和,擁護約法之宏願,倘亦聞風興起,雲集回應,聲罪致討,殊殛元兇,以奠民國。

以李烈鈞宣佈江西獨立,發表討袁檄文為標誌,即向國人宣告中華民族國民革命之第二次革命由此時開始。

七月十五日,黃興入南京通電舉兵討袁,同日江蘇都督府通電宣佈獨立。先後又有廣東、福建、湖南、安慶、重慶等省市宣佈獨立。省議會聯合會歡迎國會議員南下擇地開會。參議院議長張繼發表宣言,揭舉袁世凱的罪行,並請移國會於南京,以便伸張民意,行使權力。

袁世凱為了接替臨時大總統,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一日,曾在複孫中山大總統、南京參議院、各部總長、以及黎元洪的回電中有言:「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所公認。今由帝政一躍而躋及之,實諸公累年之心血,亦民國無窮之幸福。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世凱署名,則宣佈之日,為帝政之終局,即民國之始基,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地位,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
電文鏗鏘,猶言在耳。然時不過一年稍餘,袁世凱竟食言於天下,違法竊國,遂引起國人共憤。

為充分發揮輿論威力,號召天下,共討國賊,孫中山遂於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向全體國民發出宣言:「當南北統一之際,僕推薦袁世凱於參議院,原望其開誠佈公,盡忠國民,以慰四萬萬人之望。……不意「宋案」發生,袁氏陰謀一旦盡揭。使袁氏果知公義自在,輿論難誣,即當引咎辭職,以謝國民。何圖袁氏轉為私謀,倒行不已,以致東南人民荷戈而逐,旬日之內相連併發。大勢若此,國家安危,人民生死,胥繫於袁氏一人之去留。為公僕者,不以國利民福為懷,反欲犧牲國家與人民,以爭一己之位置,中華民國豈容開此先例!願全體國民一致主張,令袁氏辭職,以息戰禍。庶可挽國危而慰民望。無任翹企之至。」(6)

為息戰禍,孫中山先生於同日又向參、眾兩院等發出通電:「北京參議院、眾議院、國務院、各省都督、民政長、各軍師旅長鑒:

「江西事起,南京各處以次回應,一致為討袁為標識,非對於國家而脫離關係,亦非對於北方而睽異感情,僅欲袁氏一人辭大總統之職,遂不惜犧牲其身命以求達之。大勢至此,全國流血之禍繫於袁氏一人之身。聞袁氏決以兵力對待,是無論勝敗,而生民塗炭必不可免。夫使袁氏而未違法,則東南此舉無能左袒。今袁氏種種違法,天下所知,東南人民迫不得已以武力濟法律之窮,非惟其情可哀,其義亦至正。

「且即使袁氏於所謂違法有以自解,然今者決死反對之人民遍於六七省,人民心理之表見既已如是,為公僕者即使自問無愧,亦當謝職以平眾怒。……況於共和國之公僕,為人民荷戈以逐,而顧欲流天下之血,以保一己之位置哉!……回憶辛亥光復,清帝舉二百餘年之君位為民國而犧牲,當時袁氏實主其謀,亦以顧全大局,不忍生靈久罹兵革,安有知為人謀而不知自謀者。更憶當時,文受十七省人民之付託,承乏臨時大總統,聞北軍贊成共和之際,欲舉袁氏以謀自安,文即辭職,向參議院推薦袁氏。當時固有責文知徇北軍之意而不顧十七省人民託付之重者。然文之用心,不欲於全國共和之時,尚有南北對峙之像,是以推讓袁氏,俾民國早得統一。由是以觀,袁氏不宜藉口於部下之擁戴,而拒東南人民之要求,可斷言矣。

「諸公維持民國,為人民所攸賴,當此存亡絕續之際,望以民命為重,以國危為急,同向袁氏說以早日辭職,以息戰禍。使袁氏執拗不聽,必欲犧牲國家與人民以成一己之業,想諸公亦必不容此禍魁。文於此時,亦惟有從國民之後,義不反顧。臨電無任迫切之至。」(7)

為使天下民眾免遭塗炭,孫中山先生再於同日致電袁世凱,申明大義,以天下公理,而正袁氏私心:「北京大總統鑒:文於去年北上,與公握手言歡,聞公諄諄以國家與人民為念,以一日在職為苦。文謂國民屬望於公,不僅在臨時政府而已,十年以內大總統非公莫屬。此語非弟對公言之,且對國民言之。自是以來,雖激昂之士於公時有責言,文之初衷未嚐少易。何圖「宋案」發生,證據宣佈,愕然出諸意外,不料公言與行違至於如此,既憤且懣。而公更違法借款,以作戰費;無故調兵,以速戰禍。異己既去,兵釁仍挑,以致東南軍民荷戈而起,眾口一辭,集於公之一身。意公此時必以平亂為言,故無論東南軍民未叛國家,未擾秩序,不得雲亂,即是雲亂,而釀亂者誰?公於天下後世亦無以自解。公之左右陷公於不義,致有今日,此時必且勸公乘此一逞,樹威雪忿。此但自為計,固未為國民計,亦未為公計也。清帝辭位,公舉其謀,清帝不忍人民塗炭,公寧忍之?公果欲一戰成事,宜用於效忠清帝之時,不宜用於此時也。說者謂公欲引退,而部下牽制,終不能決。然人各有所難。文當日辭職,推薦公於國民,固有人責言,謂文知徇北軍之意,而不知顧十七省人民之付託。文於彼時迄不為動。人之進退綽有餘裕,若為人牽制不能自由,苟非托辭,即為自表無能,公必不爾也。為公僕者受國民反對,猶當引退,況於國民以死相拼;殺一不辜以得天下,猶不可為,況流天下之血以從一己之欲。公今日捨辭職外決無他策。昔日為任天下之重而來,今日為息天下之禍而去,出處光明,於公何憾。公能行此,文必力勸東南軍民,易惡感為善意,不使公懷騎虎之慮。公若必欲殘民以逞,善言不入,文不忍東南人民久困兵革,必以前此反對君主專制之決心反對公之一人。義無反顧,謹為最後之忠告,惟裁鑒之。」(8)

先生此電,於法、於情、於理無不殷殷。勸諫、啟導之意更是滿懷。然此時之袁世凱,正待帝都黃粱,而不知回頭是岸。

袁世凱對於孫中山先生的勸諫、啟導,不謹不作反思,反而惡意相加,於看到電文的第二天,即令撤銷孫中山先生籌辦全國鐵路全權。

二次革命,歷時兩月,各省討袁軍先後失敗,袁世凱遂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矣。編著《中華民國國父實錄》的羅剛先生有評謂:是役先後起兵者已達六七省,討袁軍兵力逾十萬,然不旋踵即潰敗者,蓋因起事過遲,步驟不一;而袁於利用金錢於收買離間後,大兵即隨之而至,革命軍所植於國內之勢力遂蕩然無餘。設黨人當日能信國父之言,步調一致,先發制人,則勝負之數尚未可知。

二次革命受挫後兩月間,國民黨人陸續赴日。

註:
(1) 吳相湘著《孫逸仙先生傳》第四編 第三十一章。
(2)《孫中山全集》第三卷P56:「致各國政府和人民電」(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版)。
(3)羅剛編著《中華民國國父實錄》電子版第2160—2161頁。
(4)羅剛編著《中華民國國父實錄》電子版第2172—2173頁。
(5)羅剛編著《中華民國國父實錄》電子版第2192—2193頁。
(6)《孫中山全集》第三卷P66:「告全體國民促令袁氏辭職宣言」(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版)。
(7)《孫中山全集》第三卷P67:「致參議院等通電」(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版)。
(8)《孫中山全集》第三卷P68:「致袁世凱電」(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版)。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第三十三期

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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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安省中華總會館於11月12日舉行「國父孫中山先生150周年冥誕紀念大會」,以紀念孫中山先生對中華民族所做出的貢獻。
  • 2015年11月7日,大陸元首習近平和臺灣總統馬英九終於握手言和。習先生說大陸和臺灣是打斷了骨頭還連著筋的兄弟,馬總統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和大陸都屬於這個中國。一次簡單的會晤、一個兄弟般的握手,給華人世界帶來了一個新的時代。
  • 為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誕辰149週年,紐約中華公所11月12日舉行紀念活動,數十位僑界代表到中華公所中山大禮堂,一一向孫中山銅像獻花。紐約中華公所主席伍銳賢,臺山寧陽會館、美東聯成公所、安良工商總會、協勝公會、中華總商會、洪門致公堂、國民黨美東支部等僑團代表,以及臺北駐紐約經文處副處長陳豐裕、華僑文教中心主任王映陽等人,集體向孫中山像行三鞠躬禮,以示敬意和追念。
  • 11月12日(週四),舊金山灣區華人在華埠國父紀念館,舉行了國父孫中山先生149周年誕辰及臺灣光復70周年紀念大會。
  • 舊金山和事佬一週新聞綜述(11月7日~11月13日)
  • (編者按)今年11月12日是國父孫中山先生150歲(虛歲)誕辰,大紀元網站從黃花崗雜誌獲得授權,連載《千古聖哲孫中山》,以供讀者瞭解國父的生平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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