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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播報災害氣象?台氣象局:需SOP

【大紀元2015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昨舉行《氣象法》修正案公聽會,針對是否開放民間播報災害氣象等議題進行討論。民間學者意見分歧,中央氣象局長辛在勤14日表示,不反對鬆綁現行法規,但要思考當災害來臨,防災單位該聽誰的,這部分需要有準則。

現行《氣象法》開放經中央氣象局許可、取得氣象預報證照的個人及單位,能發布一般天氣預報,但「災害天氣」則不開放發布警報。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出修法提案,她認為,應適度開放《氣象法》,放寬民間預報災害天氣的限制。

天氣風險公司總經理彭啟明主張開放,他認為,民眾應擁有多元的氣象資訊,政府也應教育氣象風險。

台師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鄒治華雖較贊成開放,不過她認為,一般民眾較無法分辨天氣預報和警報的差異,若開放民間單位預報災害天氣,應註明為中央氣象局的警報或預報。

中大大氣系兼任副教授吳德榮則表示,氣象預報會有報錯的機率,但這攸關人民的生命財產,不是個人或公司所能承擔的起。

民視氣象主播林嘉愷也認為,民眾較不接受天氣預報的誤差,小區域天氣預測的成本也非一般機構可負擔,不建議開放。◇

責任編輯:吳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