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巴黎恐襲後 澳人權專員支持修改種族歧視法

【大紀元2015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巴黎恐怖槍擊事件後,一些自由黨參議員重提應修改種族歧視法。人權專員威爾遜(Tim Wilson)支持一些聯盟黨成員、包括自由黨參議員博納迪(Cory Bernardi)重新推動修改有爭議的種族歧視法18C條款。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在巴黎恐怖襲擊後,威爾遜對ABC電台說:「《查理週刊》和在巴黎發生的事件清楚地向全世界展示,人們認為,人應該有冒犯或無禮的自由,這和公開的騷擾大不同。」

威爾遜表示,像《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這樣的雜誌在澳洲可能會被審查。他說儘管法律沒有直接提到宗教問題,但「很明確《查理週刊》在澳洲可能會被審查」。

去年,政府希望廢除種族歧視法中的四項條款,其中包括18C條款。該條款認定由於種族、膚色、民族或民族起源的原因,公然「冒犯、侮辱、羞辱或恐嚇」一個人或一組人屬違法。

自由黨參議員博納迪重申了他對政府去年8月放棄修改18C條款的「失望」。

律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稱,他也承認,每個人都有權成為偏執狂「當然是無益的」。他在週二(13日)早上說:「我希望內閣將重新考慮它。看來有一個支持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國際呼聲。」

國會聯合人權委員會主席史密斯(Dean Smith)參議員表示支持對此公開辯論。史密斯呼籲兩黨支持修改種族歧視法18C條款。他說:「作為(對巴黎發生的事件)的悼念和對挑釁的反駁,我們應該改變我們的法律,允許更大的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自由黨參議員貝爾納迪(Cory Bernardi)、史密斯、及家庭第一黨參議員戴伊(Bob Day)和獨立參議員里昂赫爾姆(David Leyonhjelm)正打算髮起一項私人動案,刪除18C條款中「冒犯」和「無禮」構成犯罪的條款。

週一代總理特拉斯(Warren Truss)表示,政府不會重審種族歧視法律。

責任編輯:瑞木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