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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華斌:為什麼人民要打砸「人民」的政府?

--江西修水縣百餘人打砸鎮政府和派出所帶來的思考

【大紀元2014年09月25日訊】今天碰到一位在基層當派出所長的朋友,他說如今這個社會太不可理解了;竟然發展到老百姓敢砸派出所了。這個新聞我也知道,那就是江西九江修水縣日前發生的一起群體糾紛事件;百餘名群眾衝擊修水縣港口鎮政府和森林派出所。在打砸辦公樓門窗、燈具、用具外,還打傷多名公安幹警和鎮村幹部;砸壞了數輛警務車玻璃。這的確很難理解,因為我們社會的老百姓從不在政府這裏賭狠;所以中國的老百姓從來就是善良的代名詞。

我們知道,自從共產黨掌握了政權後;我們的政府稱之為人民政府,因為這是中華民族第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政府與人民是魚水情;老百姓是水,而政府就是魚。所以魚不怕水,當然更是離不開水。隨著權力的集中,特權逐步上升;因而我們社會的魚水情發生了錯位。老百姓是魚,而政府卻成了水;老百姓離不開政府,而政府卻可以隨時離開老百姓。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我們的老百姓開始低三下四地哀求政府。正是這一社會特色,從而形成了「好哭的孩子多吃奶」的中國語錄。

改革開放後,我們社會的老百姓基本自謀職業了;如從農村分田到戶後,老百姓也就沒有必要到政府那裏去乞討利益了;因為政府成了就是管管計劃生育的政府。尤其是國家取消農業稅後,政府與老百姓更是互不往來的獨立體。因為是自謀出路和政府也沒有資源的分配權,所以到政府那裏去低三下四也沒有任何利益;從而互不侵犯成為中國改革過程中老百姓與政府的一個鮮明寫照。

然而隨著國進民退的改革進程,政府又開始集中權力了;而且還直接與老百姓的利益發生衝突。如農民的土地開發,政府控制著賣土地的分配權;如我老家的山賣給外地人當墳山,其價格由政府定;最後是各級政府分別提成百分之二十,於是老百姓最後也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分配權。如果農民上告,就增加一點;這就是我們社會又一個遵紀守法吃虧的年代。在這個階段,政府連老百姓的拆遷都控制;從而引發出我們社會到處是老百姓與城管的矛盾,實際依然還是老百姓與政府利益之爭的矛盾。

在這些利益之爭中,老百姓先是上告;誰知我們社會的上告成功率幾乎為零。因為我們是一個領導批轉信訪的社會,最後的處理權還在產生矛盾的這級領導手中;如果他(她)要是公正的話,老百姓也就不會上告。而上告後的處理權又回到這樣的領導手中,老百姓能有好結果嗎。正因為如此,我們社會的老百姓不上告了;而是以自殺來抗爭。誰知自殺也沒有好結果,最後還落下‘暴力抗法’的名聲。於是老百姓與政府之間的直接對抗發生了,老百姓開始打砸自己的人民政府了;因為這已經是水火無情的階段了。

修水事件的內幕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政府肯定有人貪得無厭;而且還不把老百姓放在眼裏。如我今年中國新年去找我老家的村幹部批危房改造報告,他竟然說你不是不會找我們這些土幹部的嗎,我就是不給你家辦,你能拿我麽樣。試想我如果不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和多年修養的人,我當時是不是也能拿刀就這人捅死;這樣的人渣,難道不是敗壞我們政府形象的渣滓嗎。修水事件事件緣起於香爐山鎢礦尾礦庫下游的港口鎮洞下村村民對移民搬遷補助不滿所致,還不是因為各級政府提成太多了嗎。因為現在老百姓也知道國家的補貼標準,只是對這些雁過拔毛不滿意。試想連對老百姓住房補貼費都提成的政府,有哪個老百姓能滿意。

當然如果只是分配不公不滿意,老百姓肯定還不會打砸政府;經證實也的確如此。在條件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部分群眾多次到北京、省、市進行上訪。我不明白的是,上訪群眾經反復做工作後同意返回並商定派代表與政府商談。然而在返回時群眾與民警和工作人員的矛盾激化了;甚至現場一度失控。最後肯定是武警部隊出動了,上訪群眾才被鎮壓下去了。

為什麼老百姓再度聚集並衝擊港口鎮政府和森林派出所,為什麼老百姓要用石頭、磚塊打砸辦公樓門窗、燈具、用具;為什麼老百姓要打傷多名公安幹警和鎮村幹部,為什麼老百姓要砸壞數輛警務車。是不是要把上訪的老百姓當成精神病送到精神病院,是不是要把上訪骨幹收容審查。是不是鎮領導的趾高氣揚氣壞了老百姓,是不是我們的派出所準備對老百姓動手。這方面的先例太多了,就如同我當初與村幹部鬧矛盾;如果不是我向鄂州市110報警,恐怕結果卻是我被打了還說是我打人;這就是我們農村幹部的基本套路。

人民沒有瘋,它們不會無緣無故打砸人民的政府。如果是一個清正廉潔的人民政府,人民能打砸嗎?如果是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人民能打砸嗎。人民打砸的肯定是與人民對立的政府,人民打砸的肯定是腐敗而又不公正的政府。既然遭到人民的打砸,那麼這政府官員理應集體辭職。即使人民真的瘋了,而使人民瘋的責任還是政府。正因為如此,我們的確應該深思人民為什麼會打砸政府;看來這的確是一個令人深思的現實問題。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