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校長遴選制度 台教育部允審視

【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質疑,全國還有2縣存在「縣長圈選校長」的制度,教育部允諾審視各縣市遴選辦法,確定符合法令規定。

全教總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指「國民教育法」從民國88年起完成修正,賦予校長遴選法源,至今已15個年頭,但金門縣和苗栗縣,卻仍是由遴選委員會選出2至3人後,再交由縣長圈選,衍生關說、請託、賄賂、走後門等狀況,違背教育精神。

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吳清山表示,校長遴選是地方權責,「縣長圈選校長」符合現行國民教育法規定,但遴選過程仍要公平公正公開,地方政府如果有違法問題,教育部會加強督導。

吳清山強調,校長遴選必須依法行政,候用校長能否當上正式校長,要憑自己的實力,不鼓勵攀附關係。教育部也會審視各縣市遴選辦法,確定都符合國民教育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