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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國通過台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與盧森堡大公國簽署的「台灣台北財政部賦稅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7月9日經盧國國會表決通過。

外交部指出,協定的正式實施日期為明年1月1日。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說,依據盧森堡相關法律規定,這項協定經盧國國會表決通過,送請盧森堡亨利大公(Grand Duke Henri)簽署,並頒布及刊登於盧國政府公報後,即完成盧國法定程序。

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已完成協定生效的國內法定程序,盧國於其完成法定程序後知會中華民國當天即為協定的生效日。協定的正式實施日期為明年1月1日。

外交部指出,這項協定是中華民國對外簽署的第27個租稅協定,也是中華民國與歐洲國家所簽署的第12個租稅協定,將可為台、盧雙方企業創造一個租稅公平、激勵投資的友善環境,在拓展雙方相互投資、貿易往來、就業機會、技術交流及稅務合作上極具正面意義,為兩國發展實質關係的重要里程碑。

外交部說,未來外交部仍將秉持「活路外交」為中華民國經貿找出路的政策理念,繼續協同相關機關創造有利台商投資發展的國際環境,並配合政府全球招商政策,促成更多外商企業來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