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救台高鐵 銀行以債作股不逾5%

【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銀行與高鐵往來主要是以債作股、特別股與一般融資等,若以債作股的話,依據規定,不可以超過5%。

台灣交通部長葉匡時29日表示,高鐵財務改善計劃年底啟動,規劃高鐵先減資至少 6成再增資,特許期擬延為70年,票價可望下修。

葉匡時表示,高鐵財務改善計畫預計年底啟動,規劃減資至少6成、再增資300億元,贖回特別股,五大原始股東將不得增資;在公股和泛公股拿下最大股東並掌握經營權後,高鐵營運特許期擬從35年再延35年至70年,到時高鐵票價也可望重新檢討降價。

曾銘宗今天參加103年亞洲保險費率釐訂論壇,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銀行與高鐵往來主要包括以債作股、特別股與一般融資3大重點業務,其中以債作股的部分,依據規定,銀行對非金融業轉投資上限不得超過5%。

至於開發工銀、兆豐銀等多家銀行陸續與高鐵特別股股息發放展開訴訟,曾銘宗表示,金管會尊重。

對於銀行團對高鐵一般融資的部分,曾銘宗指出,過去銀行團與高鐵的聯貸授信案已經將利息調整,融資部分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