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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休假照顧家庭 可保留工作

【大紀元2014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編譯報導)4月29日,安省《就業標準法修正案(照顧家庭的休假)》21號法案通過三讀。法案實施後,照顧者可以專心在家裏照料有需要的親人,不必擔心自己失去工作了。

  

據省府消息,新法案自2013年2月開始討論,4月29日第16次討論通過。新法案是建立在原來的《家庭醫療休假》基礎上的。新法案規定,對3種家庭休假,要依法保留工作:

  

‧ 照料家庭休假:家裏如果有人得了重病,無薪假期最長可達8周,可依法保留工作。

  

‧ 照顧病童休假:家裏如果有病重的孩子,無薪假期最長可達37周,可依法保留工作。

  

‧因 孩童死亡或失蹤等休假:由犯罪原因造成兒童失蹤的,父母的無薪假期最長可達52周,工作要依法保留;由犯罪原因造成兒童死亡的,父母的無薪假期最長可達104周,可依法保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