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阿德雷德華裔計程車司機猥褻殘疾女獲刑

【大紀元2014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曉瀟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2月28日,阿德雷德Blair Athol區的華裔計程車司機曹成江(Cheng Jiang Cao音譯)因猥褻殘疾女乘客被判有罪。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54歲的曹成江被指控在2012年11月故意蓋住無障礙出租車內的攝像頭,對殘疾女乘客摸胸猥褻,一台攝像機的遮蓋物脫落而錄下了過程,曹因此被判有罪。

庭審期間,被告人曹對蓋住安裝在計程車內的攝像系統的行為供認不諱。他辯稱因受害人把唾沫吐在了他身上便想要打她,於是遮蓋攝像頭。他說起初不知道乘客是男還是女,後來因為意識到她是殘疾人而決定不打她。他還辯說,他觸摸受害人是因為「我得幫這個乘客清理身體」。

受害女子的父親在法庭上宣讀了一份受害人的聲明。他指控被告人濫用了其被信任的角色。「有輔助裝置的無障礙計程車司機是經過專門的培訓,為殘疾人服務,支持他們。這種信任被那樣的一個司機所粉碎了,這使我們感到我們沒有照顧好女兒,因為我們把她置於遭受身體侵害和性侵害的真正危險的境地,而這種危險已被證實存在。這都是因為我們信任別人來照顧她。」他說,「該起事件帶給我的家庭永久的歉疚感和悲哀。這使我們……不信任這個本來應該保護和照顧我們的女兒的服務系統的每一部分。」

警方檢察官、警長贝里布里奇(Stuart Bainbridge)表示,曹在這起有預謀的事件中表現得像一個欺負弱者的衣冠禽獸。而其中一個攝像機的遮蓋物脫落純屬偶然。他說,受害人坐在輪椅上,無法與外界聯繫,因此很容易受傷害,完全沒有自衛能力。「公眾必須了解,這種類型的犯罪是不可接受的,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處於被信任位置的人,如果濫用該信任,應被嚴厲懲處。」

曹的辯護律師斯彭斯(Shane Spence)說,她的當事人認識到了其罪行的嚴重性。她請求緩刑,理由是曹家在感情和財務上所受到的可怕後果和影響。裁判官斯馬特(Simon Smart)稱,幾乎可以肯定會判監禁。曹現繼續獲准保釋,下週四面臨審判。

法院外,受害人父親表示希望曹將被判入獄,並懇請司法系統為殘疾人做更多。他說:「不僅是為我們的女兒,而且也為一般易受傷害的殘疾人。」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