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金德摩根上訴 抗議者求助卑省府

5名抗議者被起訴 金德摩根索賠600萬元 SFU教授:該訴訟違反人權憲章

【大紀元2014年11月07日訊】 11月5日(週三),能源巨頭金德摩根在溫哥華卑詩高等法院申請禁止令,試圖阻止抗議者繼續阻撓跨山管道項目工程人員在本拿比山的正常勘察工作。

  

金德摩根起訴了抗議團體中的5人,索賠金額近600萬元,試圖通過法律渠道阻止抗議者。

  

同日,數十名抗議者身著鮮豔服飾,聚集在卑詩高等法院外,他們希望獲得省府的支持與幫助。

  

金德摩根計劃在本拿比山鑿通隧道讓輸油管通過。此跨山管道項目將卑詩省的現有運能(30萬桶/天)擴大幾乎3倍,每天經過大溫地區運輸的石油將達到約90萬桶。因項目首選線路將在本拿比山鑿通隧道,抗議者正在試圖阻止金德摩根對轄區內的公園進行勘察工作。

  

西門菲沙大學(SFU)教授林恩(Lynne Quarmby)認為,金德摩根是在利用法庭來阻嚇抗議者,讓人們膽怯進而沉默。她希望省政府能夠恢復可阻止所謂的「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 (SLAPP)」的相關法規。她指出:「政府可以幫助做很多事情。卑詩省曾經有反SLAPP法規,但是現在沒有了。這就是我被起訴。陷入困境的原因。」

  

上週抗議者們看到金德摩根公司的工人們,正在跨山管道項目的計劃鑽孔地點附近進行勘測。憤怒的示威者面對這些勘測人員大喊「回到得克薩斯州去」。

  

負責跨山管道項目的律師卡普蘭(Bill Kaplan)上週說,「抗議者知道此矛盾將會訴諸於法庭。他們已經意識到金德摩根將提起訴訟,申請禁止令。」

  

抗議團體發言人考林斯(Stephen Collis)表示,目前已募集到4萬元,作為應對訴訟的費用。他們的行動獲得了100個環保機構的支持。

  

考林斯是西門菲沙大學一名教授,也是本次訴訟案中的一名被告,他認為,輸油管線不符合公眾利益,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錯誤。根據加拿大憲法, 他有權也有責任站出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他表示,金德摩根提出訴訟是試圖否認人權憲章,是對民主的一種攻擊。

  

「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英文簡稱SLAPP)」,是當企業或政治人物因為事關公共利益的議題而引發社會大眾批評時,被批評者借由提起一個訴訟,企圖令批評者難以忍受訴訟程序所需的勞力、時間、費用等等成本,從而放棄其批評。◇

責任編輯:魏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