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趙楓生網絡發文被控「煽顛罪 」遭判囚4年

【大紀元2014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11月28日,湖南衡陽市公民趙楓生因在網路發表言論獲罪,被當局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四年。趙楓生在庭上認為自己無罪,他當庭表示要上訴。趙楓生的妻子全海燕表示,這簡直就是政治迫害,但他為先生所做的事感到驕傲。

11月28日上午,衡陽市中級法院對趙楓生案作出一審判決,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趙楓生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全海燕向大紀元記者表示,由於兩位辯護律師劉衛國和陳以軒各有案件開庭,當天無法出庭。她說:「我和十多位朋友進去旁聽。當時,法官宣讀完,我先生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他認為自己無罪,也不構成犯罪。」

當天,趙楓生面帶笑容走進法庭,他沒有恐懼和害怕。全海燕說:「我先生早已做好心裏準備。之前他跟我說過,『如果重判,他就會上訴』,要我做好心裏準備。」

趙楓生這次入獄是因在網路發表言論獲罪,他曾發表《北伐檄文》和《致突厥斯坦伊斯蘭党領導人的一封公開信》。趙楓生涉嫌的罪名由「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改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罪名又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對於當局的判決,全海燕說:「我覺得判得太重,很離譜,簡直就是政治迫害。作為一個公民,他有爭取言論自由的權利,這個罪名讓人無法想像,也難以讓人接受。」

這個結果讓全海燕感到很難過,她說:「我女兒還不到2歲,他的父母親年歲也很大,我一個人的壓力很大、責任太大了。但我難過的是我先生被判的那麼重,這個無恥的政府,無恥的獨裁專政。我先生爭取言論自由,我為他所做的事情感到驕傲。」

2013年11月28日上午9點,趙楓生被當地警察從衡陽縣的家中帶走,並抄走了他家中的電腦和一些物品。29日,趙楓生被刑事拘留。

據瞭解,趙楓生曾在北京組織中華全國農民協會,參與農民工維權,後被當局趕回湖南。他曾撰文放棄大陸居民身份,申請加入台灣中華民國。

今年6月17日,趙楓生案在衡陽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其代理律師為趙楓生作無罪辯護,趙也在最後陳述中堅稱自己無罪。他還說:「人在做,天在看,子孫後代會證明我是正確的。」

責任編輯:李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