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方法

要有威信 不一定得兇孩子(下)

讓孩子親身去經歷 也是教養的祕訣

有些父母會焦慮地說,如果過多的賞罰有可能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使用「情緒輔導五步驟」又無法勸動孩子時,該這麼辦?

我的答案是,運用自然的力量來實施賞罰。這是華特士在《生命教育》提出的觀念:「大自然果然可以廣施教化,而且成效卓著。萬事萬物自有造化上的意義,我們很快就能從中學到教訓,以便生存或獲益。例如,如果碰觸滾燙的熱鍋,手指就會被燙傷。只要受過一次教訓,人就會學習到:人類皮膚生來是無法承受強熱的。在其他無數的生活層面上,我們則學習到:若遵循大自然的法則生活,人類族群就能繁盛壯大;若蔑視自然法則,就會遭受痛苦。」

我十分認同這種觀念,因為我就是這麼做的,效果佳且負作用少。就如我跟蔡典謨教授談過的:「從小我常跟她們說,所有事情自己決定、自己負責。譬如說睡懶覺,來不及上學,我就說妳自己負責。遲到了,到學校自然會被老師罵,我不需要罵她。她反抗的時候,我們就接納。接納的意思,就是她們這樣做,我知道,我們接納她的錯誤,但不排斥她的錯誤,不拒絕她的錯誤。這樣子,她們能受到尊重。有些事情你阻礙她,反而比讓她去做更糟糕,讓她去做,受到一些挫折,反而可以學到一些經驗。」

華特士也是這麼認為:「生命中還有許多比這個更艱難的課程待學習:為什麼傷害別人是不好的?為什麼與人分享是好的?為什麼想要以憤怒遂行己意時,往往導致自我挫敗?為什麼一味追求物質反而令人更空虛?我們總是希望,人們不一定要經歷痛苦才能學會每一項課程。然而,明智的父母或老師都知道,有一些課程,甚至是痛苦的教訓,只能經由親身經驗來學習。」

他也提醒父母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與自然合作的絕佳方式是: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讓孩子明瞭他們經驗到的是自己行動與態度下的結果,甚至安排模擬情境,協助他們自己學習這些真相而不會造成傷害。切記,情境的安排應該要導向啟發內在的認知,而不是充滿教訓意味,讓孩子覺得你是幸災樂禍。當父母說:『看吧,我早告訴過你了!』孩子抱持的想法會是:『我自己學到了這個教訓。』」

《心理輔導的藝術》也有一段相當有智慧的話:「生命以自己的方法和時間,將痛苦加諸於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身上;到時候,受輔者自會謙卑地自我改變。痛苦對我們而言,通常是種恩賜。」

這展示了自然法則教化人類心靈的範例,而父母要有足夠的智慧,扮演引導孩子的角色,讓孩子在自然法則運行中學習到人生的智慧,去成就圓滿成功的人生。

─ ─摘自:《10歲前,定終生:長大後,最感謝父母教我的7件事》野人出版提供@

責任編輯: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