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加州法官:適當體罰孩子不犯法

【大紀元2014年01月23日訊】在美國,一般家長是不可以體罰孩子的,否則將面臨虐待指控。最近一位加州法官的判決,卻站在了媽媽的一邊,她因打了12歲的女兒受到虐待指控。

這位媽媽名叫維羅尼卡·岡薩雷斯(Veronica Gonzalez),她因用木勺教訓孩子留下瘀傷,而被控虐待兒童。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社會服務部欲將此案例歸到加州司法部屬下的兒童虐待中心索引,這個索引往往被用來篩選領養或寄養家長及兒童工作者。

岡薩雷斯在法庭辯論時表示,教訓在學校不專心的孩子要守規矩,作為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權利。

聖塔克拉拉縣高等法院法官馬克·皮爾斯(Mark H. Pierce)同意岡薩雷斯的說法,他表示,作為教育孩子遵守紀律,適當的體罰是合理又合法的。

(責任編輯: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