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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寵 : 我家再次被搜查

【大紀元2013年09月25日訊】今下午我家被搜查(涉誹謗、謠言)

今天是9月24日(週二),下午14時-16時許我家再次被搜查,這是我自2006年6月5日出獄來被上海警方第17次搜查。前16次搜查是涉及所謂的經濟犯罪「偷漏稅」,而這次是涉及是所謂的違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設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今天,進入我家搜查和見證的有8人,其中有一位被人稱為上海公安局閘北分局網絡監察局的局長,還有戶籍警周信芳,經濟偵查隊的魏濤、洪磊等,區公安局國保處史金榮在樓底下負責聯絡和指揮。兩小時翻箱倒櫃的搜查並沒有查出一件物品,今天沒有帶儀器進行搜查。

期間。魏濤向我出示並要我收下《兩高的司法解釋》並告知,已經涉嫌誹謗和謠言。我表示,現全國在抓誹謗和謠言、傳謠者,若這次沒被抓,證明我無罪。

今天搜查的起因,是9月17日和今天上午蔣美麗到閘北分局信訪辦公室,告區國保處劉崗處長,兩次均獲成功。今天上午我終於在警方的護送下,可以到上海銀行領取退休金,同意我可以到兄弟家送月餅。劉崗以上海公安局白少康局長的名義,命令我不准到銀行領退休金,不准到兄弟家於中秋節期間送月餅,一切要過十一長假再說。不准我們夫婦到各級公安局和政府部門投訴,要每天負責監管我家的警察帶保安嚴防死守,可以動武。經我們向區、市公安部門問訊,都認為市公安局長不可能對一戶人家進行24小時的關注和髮指令。

劉崗偽造上海公安局長的指令,24小時限制我夫婦的人身自由。

下午,蔣美麗在姐家。9月4日,劉崗派國保處史金榮向基層警察傳達命令,是市公安局白局長的命令,蔣美麗只能以外出看病的名義外出,不准上街買菜、購物,只能將錢交警察去購買,不准上教堂、不准上親友家,不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