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冀中星爆炸案被公訴 檢方忽視遭毆致殘起因

【大紀元2013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8月29日北京朝陽檢察院對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爆炸裝置的山東冤民冀中星,以涉嫌爆炸罪提起公訴。朝陽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北京朝陽檢察官方未提及冀中星遭毆致殘處理不公的起因。民眾憤怒拷問中共,究竟誰是這些暴力事件的製造者?

山東冤民冀中星被提起公訴

8月29日北京朝陽檢察院對在首都機場引爆爆炸裝置的33歲的冀中星,以涉嫌爆炸罪提起公訴。朝陽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冀中星於2013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二層國際旅客到達B出口處,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被炸傷左手和耳膜。有一個警察有輕微傷。未造成嚴重後果。

2013年7月20日,18點20分左右,北京國際機場T3航道的B出口處發生爆炸,爆炸前,有旅客目睹一坐輪椅的殘疾人大喊大叫,隨後就發生劇烈爆炸,目擊者稱場面很恐怖。圖為,爆炸瞬間。(網絡圖片)

中共官方通報未提及冀中星爆炸案的起因

北京朝陽檢察官方通報中,沒有提及冀中星遭毆致殘處理不公是機場爆炸案的起因。

中共官媒《新華社》稱,公訴機關認為,冀中星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確處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否認了此種說法。劉曉原說:「冀中星正是因為法律意識強,在被治安人員暴打後才報警的,110警察說,這屬於交通事故,不受理;但交通事故,也應有個責任處理結果啊!交警也不受理,上訴告到法院,法院以證據不足,判其敗訴。後來他又去上訪。歷時八年,他是走完了法律的所有程序後,問題仍得不到解決,才去機場的,當然我們是不贊同他這樣做的。」

劉曉原表示,這個問題很值得深思,到底誰的法制觀念淡薄?冀中星機場爆炸案的起因是其被廣東東莞治安人員毆打致殘得不到處理後,想去北京機場引起社會關注的。

劉曉原說「本月20日,我和李方平律師見到冀中星,他對我們說,他是不小心引爆的,不是故意的。我查了他的案卷,當時在場的證人證明,他先發申訴冤情的宣傳資料,後來拿出那個裝置,讓大家趕緊離開。」

冤民冀中星癱瘓後的生活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據冀中星自述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左右,開摩的為生的他拉客經過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並致下肢癱瘓。為此,冀中星多年上訪,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冀中星八年來過的是甚麼生活呢?冀中星的父親告訴大紀元記者;「他吃喝拉撒全在床上,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大便要靠我揉著肚子一點一點兒用手摳,很難能給他洗一個澡,體味、屎尿味和褥瘡的滲出的東西攪在一起,房屋的氣味很難聞。他身上的皮膚已經潰爛,壓壞折壞的地方用手一搓,便掉一塊皮,成了新瘡口。」

為了給冀中星治病,家中能賣的全都賣了,一貧如洗。他成了一個活著的死人。他的生活到了崩潰的邊緣。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告訴大紀元記者:「我弟弟實在冤枉啊!他現在是沒活路了。人但凡有出路,誰會要炸死自己呢?他是吃喝拉撒全在床上,現在又沒了左手,可怎麼辦呢?有誰要是能把我弟弟的冤伸了,我們全家就給他跪在地上,磕三天三夜的響頭,我們都願意啊!」(網絡圖片)

冀中星被治安人員毆打致殘調查結果至今未答覆

7月20日爆炸發生後,廣東省東莞市委、市政府連夜召開會議,並成立專案組,決定對冀中星投訴的2005年6月在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被治安隊員毆打致殘問題複查。廣東省公安廳和廣東省高級法院也稱,將複查冀中星當年的案件,結果會即時向社會通報。

劉曉原表示,已經提交了請求檢方去東莞就冀中星被打致殘調查取證,但檢方沒有去調查。現在廣東方面還沒有結論,還在繼續調查之中。東莞警方告訴律師,要到9月16號才會作出回覆。廣東省公安廳原來的說法是9月13號之前作回覆。

劉曉原說,「今年7月,廣東警方向冀中星開摩的搭載的客人龔濤問詢,龔濤說當時他和冀中星一起被治安隊人員毆打,兩人被打的傷痕至今還在。他當年和現在的證詞一直是這樣,沒有變過。」

東莞官方認為,冀中星沒有遭到毆打,而是騎車時摔倒受傷昏倒,被治安隊員送醫院救治,屬於普通交通事故。

時評人黃國勝認為,「北京首都機場的爆炸聲,難道還不能炸醒相關人員嗎?也再次提醒相關政府,掩蓋了問題,不是治理有方,掩蓋了一時,而掩蓋不了一世,恃強凌弱會讓有些人退讓,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退讓。」

民眾在微博上拷問中共:「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楊佳怒殺六名上海警察;2009年5月16日,瀋陽小販夏俊峰怒殺兩名城管隊員;2012年12月4日,討薪未果的職工劉雙雲汕頭工廠縱火燒死14名花季少女;2013年6月7日,廈門人陳水總公交車縱火,導致47人身亡;同年7月20日,山東冤民冀中星製造首都機場爆炸案。究竟誰是這些暴力事件的製造者?」

(責任編輯:謝東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