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南京兩女孩餓死家中 女律師追問政府失職

【大紀元2013年06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 )南京市兩名年幼女孩因母親失蹤而被餓死在家中的慘案,在中國互聯網引起了軒然大波。星期三,五名中國的女性律師向南京市有關部門發出《信息公開申請表》,追問有關部門是否採取了適當措施避免這一悲劇。

6月21日,兩名分別為一歲和三歲的小女孩,被發現餓死在在她們居住的南京市江寧區一小區的家中。據當地警方公佈的消息,兩個女孩的父親犯罪被抓坐牢,爺爺奶奶已經去世,而母親樂某有吸毒史,離家出走多日未歸。

孩子家的客廳牆上貼著卡通畫。(新浪微博)

星期三,北京的王宇、黃溢智,山東王寶琴、范秀麗,與河南張怡等五位中國女律師,聯名向南京市江寧區民政局、當地街道辦事處、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婦聯等四個部門分別發出《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披露有關部門是否及時採取措施,依據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向法院申請兩個女孩變更監護人。

北京女律師王宇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她們的目的就是要讓社會更多關注政府有關部門是否履行了他們的責任。

「相關的這些部門都應該做這些工作,但這些部門,三個和尚沒水吃,都不管,所以這些部門都應該有責任。」

南京兩名年幼的小女孩被餓死的消息披露之後,在中國引起了極大反響。據當地媒體披露,這兩個孩子在被餓死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曾經因為飢餓而徹夜拍門喊媽媽,甚至趴到馬桶上吃糞便充飢,尿不濕長期未換導致下身潰爛。根據媒體的報道,當地社區向樂某一家三口每月捐助八百元人民幣,並由當地派出所警員定期送到家中。

本台記者試圖聯繫南京市江寧區民政局,但無法和有關人員取得聯繫。

北京的王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其中第五十三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她認為,社區捐助的金錢被送到有吸毒歷史的母親手中,任何人都會懷疑這些金錢隨後的去向。她透露說,目前中國有五十多萬「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當局應該負起更多的責任。

「這個事情現在確實很嚴重,政府應該有這個責任,變更監護人,或者是提供臨時監護管理,但現在沒有做這個工作。」

中國社會學者劉先生表示,南京女孩在家中被餓死的慘劇,體現了中國社會急速變化時中國政府和社會組織功能的一種缺失。

「現在中國,就是社會化的救濟功能遠遠跟不上,因此導致許多悲劇的發生。」

十年前,成都市也發生過一起因吸毒的母親被警方拘捕,而導致幼兒在家中餓死的慘劇。在五位律師發出的有關信件中,也有過去幾年中國發生的年幼兒童遭受侵害的多起案件概要。劉先生也認為,類似的案件頻發,也反映了中國人道德觀念的變化。

「另一方面來講也反映了中國人現在的心態,相互之間漠不關心。因為我相信她們的鄰居都有耳聞,但並沒有採取什麼措施。」

劉先生表示,隨著傳統家庭和家族聯繫的解體,更多的問題需要一個社會化的解決方案,而這些必須通過大量的社會自治組織來實現。他認為,中國目前採取的官方壟斷包辦一切的方法,必然出現顧此失彼的弊端,因此放鬆對民間社團組織的控制極為重要。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道。

(責任編輯: 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