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秦月明冤死未昭雪 女兒:「沒有爸爸的童年,快樂是那麼的遙遠!」

【大紀元2013年06月14日訊】在人生的長河中,純真、無邪、快樂的童年是最難以忘懷的,她如美麗的曇花,雖只綻放片刻的光彩,卻印刻在記憶的深處,無法磨滅。與絕大多數孩子不同的是,秦海龍的童年是在淚水、艱辛、苦難中成長起來的。秦海龍曾說:「沒有秦月明的童年,快樂是那麼的遙遠!」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女兒秦海龍日前通過明慧網發表了個人自述。

一、我的家庭發生了變化

我叫秦海龍,今年二十四歲,家住伊春市金山屯。我的姐姐小時候不幸患上乙肝病,無法上學。爸爸媽媽為姐姐的病四處求醫,然而,姐姐的病情未見好轉,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乙肝病是不除根的。每每看見姐姐喝草藥那痛苦的樣子,家人都跟著難過。 那是一九九七年的七月,正值我們一家人一籌莫展的時候,有人向爸爸介紹了法輪功,說煉功能祛病健身,爸爸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帶著姐姐去了煉功點。

奇蹟在我姐姐身上發生了,她的病不治而癒了。爸爸帶著姐姐到醫院檢查時,醫院的大夫驚訝地問:「病是怎麼好的,這也太神奇了!」爸爸回答:是煉法輪大法煉好的。醫院的大夫都說:這功法太好了,你們回去後接著煉。爸爸原來喜歡喝酒,喝完酒後就摔東西,媽媽很是頭疼,連電視都不敢買。自從爸爸修煉了法輪大法後,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不但戒了酒,原本暴躁的脾氣也變得溫和了。

一九九八年年初,我和媽媽一起開始修煉了法輪大法。我小的時候,體弱多病,還患有肺炎。修煉法輪功後,我由一個病秧子成為健康的小孩,我高興極了。媽媽也改了暴躁的脾氣,爸爸媽媽做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火。鄰居們很羨慕我們家,他們都說這法輪大法真好!

二、沒有爸爸的童年,快樂是那麼地遙遠!

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誣蔑法輪功,抓捕法輪功學員。我們一家四口受到法輪大法無量的恩澤,怎能背叛自己的良知。古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直到現在我們仍堅定信仰。

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分局警察王喜帶著5、6個警察,像強盜一樣闖進我家,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搶走大量法輪功書籍,把爸爸綁架到公安局。公安局內有一個小院專門扣押臨時人員,爸爸被逼迫放棄信仰,爸爸被關押了兩個月左右。

從這一刻起,我們一家幸福寧靜的生活被打破了,那時的我只有十歲,姐姐十二歲。爸爸獲得自由後,因不放棄信仰,再次遭公安局警察王喜和警察綁架。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被勞教三年,爸爸在伊春市勞教所被折磨了兩年。兩年裡媽媽歷盡艱辛,賺錢養活我和姐姐,還照顧我們生活起居。媽媽的辛酸我們看在眼裡,疼在心裏。我真希望自己快快長大,好能分擔媽媽身上的重擔。

晚上睡覺時我常常夢到爸爸,從前的每個週末爸爸都會帶著我們去遊山玩水,而現在快樂離我是那麼的遙遠!到年節的時候,看到別人一家團圓,對爸爸的想念就如一把利劍插在我的心上,我心裏哭喊著:爸爸,你快回來吧!

三、不法之徒入室搶劫,毒打、綁架

二零零一年的中秋節,終於盼到爸爸回來了。可是中共不法之徒經常來我們家騷擾,我和姐姐每天都在恐慌中度過。

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那是陽光明媚的午後,我們剛剛吃過午飯,金山屯區公安分局十多個穿著便裝的警察把我們家包圍了,王喜、齊友、羅雨田、康凱等人,他們闖入我們家,要綁架我爸爸,媽媽去阻攔,被他們打倒在地,爸爸被綁架到一輛車裡。他們又開始綁架媽媽,媽媽抵制,又來了一車的警察把媽媽綁架了。這時,姐姐上前抱住媽媽的腿不撒手,康凱一腳就把姐姐幼嫩的小手踩在了腳下,姐姐疼得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聲,好幾個警察打姐姐,把姐姐打倒在地。十五歲的姐姐被暴打一頓後,四個警察硬把她拖上了車。

那時的我十三歲,看著爸爸媽媽還有姐姐被打,我卻無能為力。我們家桌子上的一大堆錢和所有值錢的東西全讓這些人搶走了,我說:「那是我爸爸掙的錢,你們不能拿!」警察齊友拿起公文包就給我兩個耳光,叫囂:「甚麼你家的,現在就是我的。」當時我被打懵了。孤獨無助地坐在沙發上,看著家裏被翻得底朝天,一片狼藉,不知如何是好。恐怖的景象浮現在的我眼前,揮之不去。

姐姐被拘留一個月零一天。我也是在恐慌與不安中度過了一個月零一天。年幼的我不知道他們被關在在哪裏,修煉法輪功的阿姨給我送來了方便麵和蛋糕。天熱了看著別人家的孩子吃冰淇淋,自己好想吃;每當放學的時候看見別家的孩子,有爸爸媽媽接送,我羨慕不已。而我孤零零的一人回家,走在空蕩蕩的、毫無溫暖的房間裡,尤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更加害怕,常常被噩夢驚醒。我多麼地想念爸爸、媽媽和姐姐啊!淚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不停地在我的臉上流淌,我整天哭得像個淚人。

姐姐獲得自由後,已經被折磨得消瘦了許多,凌亂的頭髮散發著油膩味,身上的衣服已經髒得不像樣子。我和姐姐見面後抱頭痛哭,姐姐說:「你怎麼不去找我啊?你知不知道看守所裡面有多冷?像冰窖一樣。她們不許我睡覺,體罰我,一站就是一天一宿,我還經常被打罵。」我哭著說:「我不知道該去哪裏找你啊!」姐姐安慰我說:「不怕!老妹,有姐姐。姐姐回來你就不再孤獨了。」

從此後,我和姐姐相依為命,從未做過飯的姐姐開始嚐試著做飯,收拾屋子,我們還得上學。我們沒錢買菜,姐姐就把以前儲蓄罐裡的零錢拿出來花,沒有多少錢,只能維持一個月。雪中送炭的修煉法輪功的叔叔阿姨們,很多人都是我不認識的,他們送來吃的和用的,鄰居給我們送菜,我們感激不盡。姐姐給我講述了在看金山屯區拘留所裡的情景,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他們太沒人性了。

四、苦難、淚水伴我成長

一個月後得知爸爸被判刑十年,媽媽被勞教兩年。聽到這個消息,我和姐姐哭得痛徹心肺。我們以後怎麼生活、怎麼上學呀? 媽媽最不願看到的結果發生了,我和姐姐被叔叔、姥爺接回了山東老家去上學。爺爺奶奶還有叔叔伯伯們都聽信了中共對法輪功造謠宣傳,對我們家不理解,不給拿錢上學,姐姐只上了一年的學後,被迫休學,可憐的姐姐給叔叔家放羊、看孩子、做飯。

生活上的變故使原本開朗外向的我,變得沉默寡言。外人的歧視、同學們的侮辱、家人的不理解……。兩年裡,我沒有吃過一頓可口的飯菜,每天吃的是饅頭、鹹菜還有玉米麵粥,看不見青菜,而我正值發育身體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既盼望過年,又害怕過年,期盼過年是因為一年裡只有這時候才能吃到菜,而這時也是我最想爸爸媽媽的時候,爸爸媽媽仍在人間地獄裡受折磨,每每想起這些,我都會情不自禁地哭。有人問我的願望是甚麼?我說:「我的願望就是我們一家四口能夠團聚。這就是我的最大願望。」家人不願給我拿學費,兩年後我只好被迫休學,十五歲的我瞞著家人出去打工了。

半年後媽媽回來了,我終於可以回家了。看見媽媽我開心得眼淚止不住地流,抱著媽媽不願撒手,我和姐姐還有媽媽終於團聚了。兩年的分離讓我們覺的時間特別長,我太開心了,終於可以吃到媽媽做的飯菜了,終於有家的溫暖了,爸爸要回來,我們家就真的是大團圓了,我們三個人都好期盼爸爸的歸來。

媽媽回來四年後,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和姐姐下班回家後,發現正在家刷牆的媽媽,被伊春市金山屯公安局警察綁架了。我和姐姐去要媽媽,他們不讓見。之後媽媽又被勞教一年零九個月。

聽到這個消息,我和姐姐抱頭痛哭,到底是為甚麼?我和姐姐離開了家,到哈市打工,每個月我們從微薄的收入中,積攢點錢,去勞教所探視媽媽,去監獄探視爸爸。逢年過節替媽媽爸爸盡孝心,給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郵錢,因為姥姥姥爺的年紀太大了,對他們隱瞞著媽媽被勞教的事。

五、等待十年的團圓夢,頃刻之間無情的破碎

每逢年節,是我和姐姐最辛酸的時候,同事都回家了,我和姐姐只能在大街小巷逛,沒有待的地方。回家後更是淒涼,我們都會大哭一場。不知不覺在苦難煎熬中兩年過去了,媽媽回來後,我們算一算還有一年爸爸就回來了,我們一家終於就要團聚了。新年裡我們都說出了自己的願望,我說:「等爸爸回來我就去上學」。姐姐說:「等爸爸回來就和爸爸一起做生意。」媽媽說:「等你們的爸爸回來後,我回老家照顧姥姥姥爺。」

九年苦苦的等待,九年日夜的期盼,等來的卻是爸爸冰冷的屍體!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當我們接到佳木斯監獄的通知——爸爸去世,我本能的反應:這不可能?!身體一向非常好的爸爸,怎麼會突然離世?!我們真的在佳木斯監獄看到了爸爸的遺體,我悲痛萬分,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似乎天都塌了!爸爸痛苦的表情,讓我覺得爸爸一定有冤情。監獄給出的理由是「猝死」,正常死亡,卻沒有任何依據和死亡證明。

之後我們多次來到佳木斯監獄要死亡證明,他們由開始的搪塞到最後都不接待我們了。監獄叫囂:「願上哪告就上哪告」。這期間佳木斯監獄派人跟蹤我們,把我家裏的老人驚嚇得住院了。面對佳木斯監獄的野蠻行徑,我們提出控告,走了相應的法律程序。

八個月裡,我們從佳木斯市檢察院一直上告到哈爾濱省高法,在省高法給我們立案了,我和母親、姐姐到監獄和檢察院以及相關部門去了無數次,我們每天在痛苦中煎熬,希望爸爸的冤情能早日得以昭雪。

六、為爸爸秦月明申冤,遭綁架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中午,我和母親去朋友家串門,遭綁架,是哈爾濱公安局和省「六一零」相互勾結,目的是阻止我們控告佳木斯監獄。

我被綁架到雙城公安局,扣押到半夜十二點左右。而後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到那裏已經是半夜兩點多。兩個犯人強迫我脫衣服,我拒絕,兩個人硬把我的衣服扒光,當時我感到受到了極大的侮辱,一點尊嚴都沒有。我看著不大的監號,有些恐慌,她們把我的棉襖搶走了,我只穿著一件被撕破的小衫。我躺在一條薄得透明的小褥子上,凍得我瑟瑟發抖,根本無法入睡。看著冰冷的鐵窗,我多麼渴望能回家。

我拒絕背監規,被罰碼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犯人看著我,不准隨便下地,甚麼時候會背甚麼時候才讓我坐在墊子上。我對她們說:我沒有罪,是被綁架來的,為何要背監規?我不會背的。每當晚上睡覺,我再站起來時,我的腿特別疼,這種迫害持續了五天。在看守所裡吃的是看不見一點油的白菜湯和饅頭,我被折磨得身心交瘁到了極限。

七、人間地獄——哈爾濱前進勞教所

(一)我成了勞教所裡年齡最小的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午,是我被關押的第三十七天,雙城公安局的王玉彪帶著很多特警來,稱:放你們回家。我說:我的衣服和手機還在公安局。他說:一會你們就去取,取完就回家。 我們被騙上車後,一個特警看一個人, 我們被劫持到荒郊野外的哈爾濱前進勞教所。下車後,他們強行把我帶進去,檢查身體。給我勞教票子,讓我簽字,我拒絕,我被勞教一年半。我當時只有二十二歲,是勞教所裡年齡最小的人。

剛劫持到這裡的人,先封閉一個星期。第二天,就開始強迫我寫「三書」讓我放棄信仰,每人單獨過篩子。我被帶到一個空屋,裡面只有一張桌子和一個凳子,一個警察逼迫我寫「三書」。教導員周力帆恐嚇我:「來到這裡的人必須寫『三書』,不寫就別想出這個屋,你雖然是個孩子,也不例外。」我說:「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我是被冤枉的,我不應該在這裡,我要回家,我不寫更不會罵人。」她眼露凶光,惡狠狠地說:「你是皮子硬啊?還是能扛著住我們這的刑具(指電棍)啊?你要不寫我們有的是辦法讓你寫!」

我隔著玻璃看見辦公室裡,王敏正在毒打法輪功學員,電棍電得直響,拳打腳踢。當我看見這一幕的時候,我真的不敢相信,也無法相信,中共宣傳的人性化管理,難道就是這樣嗎?獄警沒有一絲絲的人性,太恐怖了!真是人間地獄。

(二)封閉、碼坐、室內像冰櫃

每天在三樓我被強迫碼坐在小板凳上,不許隨便動,坐得屁股都很痛。不准說話,上廁所不但受時間限制,還得看警察高不高興,她們高興則讓你去,否則就只能憋著。晚上室內的溫度是零下,窗戶上的冰霜特別厚,刺骨的寒風順著窗戶縫吹進來。我穿著僅有的毛衣和絨褲,蓋著透明的褥子和被子,在被窩裡找不到一絲的溫暖,像躺在冰櫃裡一樣,凍得我無法入睡。

勞教所的屋冷、人冷、心更冷!沒有一點人性!每天晚上我都以淚洗面,恐怖的氣氛讓我無法呼吸,我想念我的姐姐還有媽媽,還不知道媽媽在哪。我與一起被非法勞教的另外十八人,非法關押在一起。媽媽與另一批在一起,睡覺起床時間都是隔開的,根本不讓見面。我渴望回家,更渴望自由!

大概封閉一個多月,我被分到一大隊和媽媽在一起。座位不挨著,我只能遠遠的看著媽媽,她那瘦小的身體,滿臉的憂傷和無奈,媽媽看上去特別脆弱!當時的我再也承受不住了,哭得差點昏厥過去。在母親寫滿悲傷的眼神裡,我看得出來她一定也遭到了非人的折磨。雖然見到了母親,但母親只是看我一眼,並沒有和我說話,我能感受到母親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她不想在這種地方面對自己的女兒,母親總是迴避我。

(三)隔離、謊言洗腦、強迫看恐怖錄像

關押在勞教所一個月後,一隊大隊長王敏稱:讓我和母親在一起說說話,增加感情。我和我母親被騙到二大隊,我們被隔離在二樓,每人一個房間,裡面有兩張床,一個電視和一個影碟機。

省「六一零」處長顧海派四個人,她們曾經學過法輪功,被洗腦後助紂為虐,成為「六一零」的幫凶,參與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她們是:宋寶君(五十三歲,曾是教師,家住爾濱市)、王梅(五十歲左右,家住哈爾濱市)、於景之(五十八歲,家住哈爾市)、周合珍(六十二,家住五常市)。

宋寶君和於景之「轉化」我,晚上於景之陪我睡覺。王梅和周合珍「轉化」我母親。她們逼迫我看那些造假的錄像片,我被封閉了二十多天,吃飯不准去食堂,有專人送飯。因為快過年了,她們就走了。過完年後,省「六一零」又派這四個人,對我和母親再次進行隔離二十天左右。每天她們給我們灌輸謊言,混淆視聽,說的都是些歪理,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最終的目的是想讓我們「撤訴」,對爸爸的死因不再追究。

在隔離期間,前進勞教所科長楊國紅和宋寶君強迫給我看殺人的恐怖片。我不看,她們就逼著我看,恐嚇我:不看這些,不聽話就打你,更不讓你接見,別想見到你姐姐!腦袋裡被灌滿了恐怖片,我每時每刻都在恐慌裡煎熬,晚上我不敢上廁所,每天都在噩夢中驚醒,身體機能失常,沒有月經,還便秘。我的精神都快崩潰了,頭痛欲裂。前後共四十多天的精神摧殘,她們見沒達到目的就走了。然而省「六一零」仍不放過我和母親,隔一段時間就來人逼迫我們,用各種話來刺激我和母親的痛楚,妄圖想讓我們放棄為爸爸申冤。

(四)做奴工、吃的如豬食

被劫持三個月後,我和媽媽才允許接見。當我見到姐姐的那一刻,滿腹的委屈一下迸發出來,淚水傾盆而下,我握著姐姐的手哭訴著:「姐、姐、我想回家,我想回家……」姐姐泣不成聲:「好,回家,老妹,姐給你請律師,你是無辜的,你別著急。」姐姐一直在安慰我。十分鐘的接見時間很快到了,我和姐姐依依不捨分別。

寒冷刺骨的冬天終於要熬過去了,天冷心更冷!在寒冷的冬天裡想喝杯熱水常常都沒有,洗頭、洗腳用的都是涼水,更別說洗澡了。我的腳凍得像紫薯,洗衣服的時候手凍得一點沒有知覺。白天我們被強迫做奴工:糊紙盒,我刷乳白膠,氣味特別刺鼻,一天一天的站著,累得腳後跟都很痛。有時我們被強迫在外邊凍著幹活,不幹活就用電棍毆打法輪功學員。二隊的霍淑萍經常打人。到了春天,室內依舊陰冷。

一日三餐吃的都是凍大頭菜:早上是凍大頭菜鹹菜,中午是拌凍大頭菜,晚上是凍大頭菜湯。食堂都是豬食味,這種菜恐怕豬都不願吃吧。有一段時間,她們為了省錢給我們買來的是捂了的麵,蒸出的饅頭,散發著發霉的氣味。有人吃完後拉肚子了,拉了好幾天。情況嚴重後,才不給我們吃捂了的麵。每天食堂用三兩荳油做菜和做湯,供我們一百多人吃。每當檢查的人員來時,給我們做點菜和大米飯,讓我們必須撒謊:都得說吃得很好。

八個月的非法囚禁,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加之吃得極其差,我身體每況愈下,高壓不到九十毫米汞柱,低壓不到六十毫米汞柱,一直閉經。

五月份,小草發芽了,地裡的野菜也長出來了,警察付麗紅強迫我們出去鏟地:種土豆、茄子、豆角等。當我們看見地裡的野菜時,大家的眼睛都散發出光彩,只有星星點點的幾顆婆婆丁和鴨食菜也叫苦菜,大家搶著去挖,回來後蘸醬吃,我也跟著吃。看到此情此景,心酸至極,眼淚奪眶而出。看著窗外,我是多麼得渴望自由啊!多麼的想念姐姐做的飯菜啊!多麼的想回家啊!多麼的想念躺在那冰冷的櫃子裡冤死的爸爸啊!

然而無論環境多惡劣,我知道我必須堅強起來,因為脆弱的母親需要我的鼓勵!我每天強裝笑顏給母親講故事,或說一些我們小時候淘氣的事,儘量分散母親的注意力。

(五)只有魔鬼才會如此地殘暴——電棍電、在地上拖著、毒打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下午,星期五,我正在車間做奴工。這時來了三個人,其中一人是楊國紅。我們被強迫按手印,偽造證據。罪犯按十指手印,寫著犯罪記錄,下面有個框,按完手印後,可以隨便加罪名。我們大部份是被騙來的,現在他們要補所謂的罪證。我們不配合,隊長霍淑萍暴力來對待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人。我被叫到一個小屋,隊長吳寶雲和警察付麗紅拽著我的手,強行讓我按手印,我一直掙扎,拒絕,她們未能得逞。

我心情極度壓抑,沒吃晚飯,晚飯後吳寶雲讓我去大隊辦公室,我不去。她指使警察付麗紅,帶著刑事犯盛利美、周鳳雲、馬利梅、巴利燕,把我拖到地上,拖著走,車間到大隊大概有二百米,她們竟毫無人性地拖著我,水泥地把我的內褲磨破了,我的腰部、背部磨出了血。 我高呼:法輪大法好!她們聽到我喊,嚇得不知所措就大打出手,一邊打我一邊拽我。警察付麗紅一把就拽住我的衣服領子把我吊起來了,我被勒得無法呼吸,我感覺馬上就快斷氣了。這些犯人嚇得緊張地說:「快放下來,她的臉都變色了。」她這才把我放下來,我被拖到大隊門口,隊長吳寶雲正拿著電棍等著我,我被拽到二樓隊長辦公室,強迫我按手印,我拒絕。她們就唆使這些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她們好幾個人把我的手背過去,我一點都掙扎不了,強行按上了手印,按得亂七八糟。她們想給我加罪名,我當然不肯,我拿過來那張紙,撕掉了。

這時,隊長吳寶雲魔性大發,拿著電棍就來嚇唬我,對我一頓拳打腳踢。又要強行把我劫持到三樓繼續對我行惡,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撞牆抵抗。她們仍沒放過我,我被劫持到三樓後,我的腿全被踢黑了。她說:「別人都按,你為甚麼不按?你既然來了,不管你冤不冤枉你都進來了,都判了,還在乎這個幹甚麼?」我說:「我是無罪的,本來就不應該在這裡,我是被他們騙來的。你們這樣跟著他們執法犯法,將來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是冤枉的。你們本來就應該給我上報,把我送出去。我不按手印,是為了不讓你們犯罪,都是為了你們好。」

我的衣服袖子都被她們扯壞了,吳寶雲給縫上後,告訴我:不讓我和別人說被挨打了。她們幹完壞事還想掩蓋。我的脖子被他們勒出了兩條紫色的印,頭上有兩個大包,身上多處青紫、發黑,痛得我走路都無法邁大步。我和她們的孩子一樣大,她們沒有一絲的憐憫心,對我如地摧殘。第二天,交接班的警察王美英看到了我脖子上被勒得青紫的傷痕,問我是怎麼回事,是不是感冒了。我說不是,是她們弄的,她問是誰,或許她大概猜到了,她就不再問我了。

八月十七日上午,我們正在操場上拔草,大隊長霍淑萍把我叫到大隊,讓我按手印。她說:「你今天按也得按,不按也得按。」我拒絕,她上來就給我兩個耳光,對我拳打腳踢,隨即拿起大電棍就狠毒地打我。我仍拒絕按手印,她用電棍電我,電我的後背,大腿還有身上多處,加上上次被毒打留下的舊傷疤還沒好,我痛得情不自禁地大叫。我說:「我要找所長談話。」她咆哮:「今天你必須按手印,就是把你的手電殘廢了,你也得給我按。你再不按就把你交給前面科裡的人,那裏可都是男的,他們要打人可比我狠。」

回去後,我強裝很堅強的樣子面對我可憐的母親,我不想讓我母親看到我痛苦的樣子,怕她接受不了,我對母親說:「別擔心,一切都會很快的過去。」晚上睡覺,我痛得不敢翻身,我只能偷偷地哭。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暴力征服不了人心,我堅信,邪不壓正!邪惡囂張的氣焰只是一時,烏雲遮不住太陽!

第二天,八月十八日是接見日,大隊長霍淑萍不讓我接見,怕我把她們幹的醜事說出去。她們就是這樣,幹完見不得人的事,就極力的掩蓋,表面打著人性化管理的幌子,背地裏卻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我的姐姐並沒有因為不讓接見而放棄,她直接去找所長,爭取到了接見的權利。

我身上被打壞了,一動就很疼,走路很費勁。姐姐看見我很痛苦的樣子,抱著我連哭帶問:「老妹,咋回事啊?為甚麼她們不讓我見你?你是不是挨打了?」她們怕我曝光我被毒打的事,派一個科長和一個警察在那看著,我要說實話,她們回去就繼續殘害我。此刻的我是多麼想離開這個鬼地方,和姐姐回家啊!姐姐一直安慰我說:「老妹,讓你受苦了……,你再忍一忍,很快咱就回家。」我一邊哭著,一邊不停地點頭,十分鐘很快過去,我和姐姐一起哭著,互相拽著手不願分開,這一刻,我的心撕裂般地痛。父母被關押的十幾年裡,我和姐姐相依為命,雖然姐姐只比我大兩歲,她卻像我的保護傘一樣,不讓我受半點委屈。每當我在孤獨痛苦時,她就是我精神的支柱,支撐著我熬過這暗無天日的苦難。

晚上隊長吳寶雲找我談話,問我哪錯了,讓我給大隊長霍淑萍賠禮道歉,威脅我不道歉就給加期。我聽到後驚訝不已,強盜邏輯,我被打了,還得向打人者道歉!我告訴她,我不可能去道歉。我被罰站,大概一個小時後,才讓我回去睡覺。

一天又一天,我在煎熬等待中度過。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更加冷,我知道熬過了這個冬天,我就快自由了。這年的雪異常的多,不管天氣多麼惡劣,下完雪後,周力帆、霍淑萍、劉暢強迫我們出去掃雪。每次掃完雪,我的手都被凍殭了,一點知覺沒有,還常常沒有熱水喝,只得喝涼水。

一年半關押在這座人間地獄,我親身經歷了滅絕人性的折磨,我身邊有人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有的人身體被毒打致殘,不能幹活。由此可想而知,我的爸爸生前遭受的折磨遠遠大於此,無論怎樣艱難,我更加堅定為爸爸申冤的路要走下去,直到爸爸的冤案得以昭雪。

(责任编辑: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