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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永光化學排放紅色廢水損害企業形象

【大紀元2013年03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大園鄉台灣永光工業公司排放紅色廢水到大園工業區雨水道,污染雙溪口溪,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桃圓環保局稽查人員責令知名企業更應加強環保控管作業,避免傷及企業形象。

大園永光化學深夜排放紅色廢水損害企業形象(攝影:陳建霖/大紀元)


台灣永光化學公司為股票上市公司和知名大廠,雖非將未經處理之廢水排放,但將作業區清洗廢水排到雨水道,污染雙溪口溪,仍對企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環保局稽查人員巡查廠區時,發現廠房側溝有紅色廢水,與大園工業區雨水道RD06流出的不明廢水相同。廠方人員坦承,因清洗乾燥盤殘留廢水,不小心流入廠內雨水溝,才會經由雨水放流口排出廠外。

台灣永光化學公司從事塗料、染料及顏料業,民國61年9月設廠於大園工業區,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告發處分,並責令廠方立即關閉閥門,停止排放。採樣帶回,檢測化學需氧量、真色色度及懸浮固體,再依檢測數據和裁罰基準裁處,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桃園環保局強調,裁罰制度的精神,在於鼓勵合法,嚴懲違法,未來仍將透過裁罰手段,達到維護環境品質及企業公平競爭之目的。(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