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紐省將允許高級警官直接下發家暴限制令

【大紀元2013年03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紐省高級警官將被賦予可直接發出家庭暴力限制令的新權力,警察工會稱這項法規早就應該推出。

據澳新社消息,紐省政府於2月28日宣佈,如有潛在暴力的證據,警長級別以上的警官將有權力發出28天的家庭暴力限制令。

紐省警察協會會長韋伯(Scott Webber)說,這一新法律是紐省民眾的勝利,但由於官僚作風而拖了太久的時間才被引入。

目前,警員們必須通過法庭申請獲得臨時的限制令。而4/5的臨時限制令是在法庭工作時間以外申請,從而造成延誤,使受害者處於可能被侵害的境地。

紐省省長奧法雷爾(Barry O’Farrell)表示,鄉村警員可能需要幾個小時才能獲得限制令,再返回現場。辦案警員來往兩地耗費了許多時間,有時會發生更多的傷害,甚至對受害人造成致命的傷害。

警方還表示,警方離開去取限制令時,罪犯常常離開了現場,警方回來後尋找罪犯的行蹤實在是資源的浪費。

根據新的法律,警長將能發出限制令,迫使罪犯跟隨警方人員到警察局。

紐省警察廳長加拉赫(Michael Gallacher)認為新法律將保護社區並節省警方資源,使警方更容易採取迅速行動,免於婦女或孩子們處於風險之中。

紐省警察助理專員默多克(Mark Murdoch)表示,新法律將顯著改善家庭暴力案件中警方的辦案方式。

(責任編輯: 柯慰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