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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到國外上市 台NCC:需事前通報

【大紀元2013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日表示,澳洲私募基金業者麥格理集團為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台灣寬頻通訊(TBC)的最大股東,將旗下基金投資台灣TBC持有股權,連同在其他國家持有有線電視業者股權的基金,整合為「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在新加坡上市後,向NCC申請TBC「上層投資架構變更」,使在新加坡上市更加符合台灣法令。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台灣寬頻通訊(TBC)股東麥格里在新加坡上市,事前僅向投審會申請,將台灣寬頻上層2個基金合併為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但沒有向NCC申請投資架構變更,使得此案延宕至今,NCC表示,未來類似案件都需要事先向NCC提出申請,才可以進行這種台灣媒體事業包裹對外上市的方式。

虞孝成說,APTT在發行信託憑證時,要求投資人持有信託憑證時不得有違反台灣法律中,有中資或政府投資有線電視產業,投資人如有違反禁止規定時,APPT可以命該投資人出售其所持有的信託憑證。如果該投資人不出售時,APPT可以代其出售,確保不會有中資持有APTT信託憑證的情形,信託管理人變更也需向NCC申請。

TBC代表股東提出的投資說明書中,承諾未來基金購買者,不得是台灣有線電視法中限制不可購買媒體的中資、黨政軍等相關限制對象。當股權有顯著的變動時,除了向新加坡主管機關報告說明外,也必須對NCC提出同等說明並獲得許可。◇

(責任編輯: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