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禁聞

卑鄙無恥的湖北省高院司法敗類編造鑑定謊言實屬坑爹

到底吃錯了甚麼藥?

【大紀元2013年12月25日訊】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進行虛假鑑定之謎的調查仍「在路上」折射卑鄙骯髒齷齪的最高法院司法權糜爛的三大問號

控告書

——詰問出席中共第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全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對據以定罪量刑的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究竟是「遺失」?還是「故意隱匿或毀滅」?的調查仍「在路上」!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進行虛假鑑定之謎牽扯出「案中案」的調查仍「在路上」!!!對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中共中央委員且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時任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的涉嫌犯罪的立案調查仍「在路上」!!!知道了「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摸到了「石頭」就是不「過河」,這才真是「空談誤國」!令誰羞愧???怵然心驚的權能通天現象頻發讓人寧信其有不信其無。死磕牽出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虛假鑑定『案中案』」,由此拷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執政能力和執政地位的合法性?!卑鄙骯髒齷齪的最高法院的高端在於通過自己各種無下限看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們思維的上限,司法腐敗猖獗而不可收拾也是對新一屆領導班子個人能力及領導才能的綜合考量!!!

各位好!

海內外媒體「一炒就靈」巧妙將一個個醜聞公諸於眾,官方早先否定的許多網絡傳言,最終在一片質疑聲中成了倒逼出來的真相,若沒有法律專業人士的指點,沒有權威部門的介入,無數冤民只能無聲無息地任人宰割,那些被輿論放大後成為影響性案件的個案,背後折射出民間對司法運作現實的不滿,以及對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訴求。進而以輿論壓迫權力響應的維權路徑依賴,還個案一個雖遲到卻必須要到來的正義,也讓人們有機會重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坦承錯誤並加以糾正,非但不會有損於司法的顏面,而且是司法形象得以維繫的重要途徑。確立公眾對於法律的信仰,除了仰仗裁判獨立與程序正義,還能倚靠的便只剩下及時且可預期的糾錯了。指望《搜神記》乃至《包公案》等等古代小說中的鬼魂維權在當代發揮作用已屬癡妄,同樣,對於官吏「舉頭三尺有神明」的威脅也一樣不再作數。「跟蹤復仇」、「師徒反目」、「情婦揭發」,湊在一起足夠寫一齣劇本的橋段,一樁樁、一件件地擺在了中國人面前,其間的偶然性惹人圍觀、必然性則令人扼腕,談資的熱度早已由濃轉淡,網上唾罵的「痰跡」也遍尋難見。然而,為何要在網上形成輿情熱點之後有關方面方纔跟進,這究竟是偶然還是必然呢?在每一個偶然事件背後,都是社會積聚已久的戾氣在某個出口的勃然爆發,人們關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只是幾個冒犯公眾「情緒」和「常識」的關鍵詞的疊加,故此,這種輿論的邏輯的核心是「是非」,而非「事實」。在這個層面上,公共意義上的偶然事件都只是必然發展而已。當上訪和輿論結合時,對於權力的倒逼力量無比巨大,這一點,《南方週末》最近引發爭議的系列報導已有明言。進入公眾視野的王勝俊事件說明: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之流的大法官與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勾結的越緊密,反偵查能力越強、查處難度也就越大;權力的魔力越大,爬得越高,摔得越重,落馬的悲鳴也就越痛。這些忘乎所以的「老虎」們,最終從高位上重重地跌落到審判台,身敗名裂,後悔莫及。「千萬不要從政」的總結貌似沉痛,其實既無效用,也摸錯了門逕。使得對身為中共中央委員且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的涉嫌犯罪的立案調查仍「在路上」不知何時才能抵達的這種「行為藝術」在吸引眼球引起輿論的注意力,既是民意訴求叫板官權的無奈,又是有關部門領導嚴重失職瀆職的表現。對於百姓維權之艱難現狀,為何「春風不度玉門關」,總是靠輿論推動公僕「大象」的屁股,這倒是值得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思考的問題。更是值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特別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思考的問題!《長江日報》說「趕緊收拾人心」,不是沒有道理的。儘管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早在1981年7月9日就提出了足以改變原處理結果的新的事實或證據,連續理性控告長達33年特別是在盡顯幽暗與詭異的湖北省高院假鑑定、再次牽出「案中案」和以號稱「二級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主動引咎辭職再再次牽出「案中案」而無人敢管的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沒有民主與法治,社會必然會沿著錯誤的道路越走越遠,公權力惡性膨脹的現狀。結合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心虛膽寒始終不敢讓別人監督自己,始終不敢勇敢地走到法庭上,接受神聖法律對省高院虛假鑑定的監督且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實際,看來只有真正將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1月22日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的重要指示落到實處。「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們」才會在法律的約束下規矩起來;才不敢在對據以定罪量刑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究竟是「遺失」?還是「故意隱匿或毀滅」?的司法認定方面肆無忌憚地與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捉迷藏。可在眼下,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對社會主義法律的「穿越」已到了絲毫不加遮掩的地步。不能只摸石頭不過河,也不能有橋不過要摸石頭。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進行虛假鑑定之謎的調查仍「在路上」折射卑鄙骯髒齷齪的最高法院司法權糜爛的肆無忌憚的司法腐敗猖獗而發展到了不可收拾地步的實際問題不是光有政治教誨就解決得了的,需要系統而翔實的真相剖白、細節呈現和深刻反思來支撐,巧妙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是最切實有效的辦法。那麼,甚麼樣的「籠子」才能關住權力呢?幸好習總書記早想到了這點並強調了三個機制:「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這就為「籠子」打造了三個層面的剛性之牆,彰顯出源頭反腐的理念,而不僅是著眼於打擊司法腐敗分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從一種原則變成大量司法制度和監督手段密集交織的現實。相信中紀委、中共中央政法委相關領導不會搞選擇性失明,更不是弱智白癡,不僅要考慮法律效果,還要考慮社會效果、政治效果,定能對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的查處,對於純潔幹部隊伍、遏制司法腐敗蔓延、震懾司法腐敗犯罪份子,將起到積極而長遠的作用。剩下的問題但願就剩假以時日了。

知法犯法、有法不依,即法律不具實際效力,使得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身為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屢次癲狂挑戰法律和社會規則,這種踐踏法律、毫無底線的惡行,絕對不是簡單的「權當玩一把過家家」的衝動。於是乎,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身為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在適用社會主義法律時瘋狂採用雙重標準甚至在中國(P•R•C)社會主義法庭上搞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是現代中國(P•R•C)社會主義社會的一個痼疾。長期放任不管就會唐突了現實,蒼白了未來,弱智了後人。最可怕的,「社會主義法庭上搞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是家醜還可能在類似「劉少奇級別」的「鏡中我」身上重現,君不見,仍有人在為「文革」招魂麼?世界各地華人、華裔、華僑和僑眷尤其是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總覺得,如果我們批評卑鄙骯髒齷齪的最高法院不顧起碼的尊嚴而卑鄙、骯髒、齷齪得沒有底線的話,還真不能只怪齷齪的最高法院,因為根本沒有人告訴他們,底線在哪裏。不然,請問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河南的「眼花法官」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您及您的家人或同學如何看待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涉嫌「虛假鑑定『案中案』」這個案子?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睜眼說瞎話的底氣從何而來???該涉案的大膽虛假鑑定事實、捏造鑑定結論的問題法官該對「虛假鑑定『案中案』」應負甚麼責任呢?您是否對涉案問題法官做了處理?你作為中共中央委員的正能量不足以解決最高法小老虎大蒼蠅想金盆洗手且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了要洗白,你在這次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王勝俊案件開庭審理的莊嚴法庭上,不會「穿了糖葫蘆」將責任推給現任「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吧?!你卸任最高法院院長時有沒有給周強交接過工作?當時你給周強所謂的匯報、交接提到「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睜眼說瞎話所編造鑑定謊言的官謠」涉嫌「虛假鑑定『案中案』」時有無要提請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相關職能部門立案偵查的意思?這才是將周強「穿了糖葫蘆」的關鍵!難道說周強也深諳「人艱不拆」之道?!通常而言,沒有哪位繼任者願意碰「歷史遺留問題」,何況當事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這個鳥人還是個頗為棘手的曾任領導。膽大妄為、頂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委員長,你看到發酵的輿情了嗎?你到底是縱容、袒護、包庇了,還是嚴肅處理了?是否可以很陽光、很坦蕩地公開當時的處理決定和執行情況呢?公開是最好的祛魅劑!要怪就怪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之流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們不爭氣、自己絆倒自己!你越不讓別人說,別人的有色眼光就越容易植入內心。一個不能正常發聲的社會,意味著更多的真相與公平可能被遮蔽、被淹沒,更多的惡行將得不到應有懲罰。再次提醒膽大妄為、頂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委員長:如果沒有超越權力至上的信仰,沒有一心為民的覺悟和自律,一味地攫取權力帶來的榮耀和好處,榮華富貴終究是一場浮雲——時間會做出最公正的裁決。法治會遲到,但從未缺席。今日我冒可能被蔑「洩露了國家秘密」罪的危險,向您提問,請您務必回答,還您一個公正和清白。至於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本人怎麼交待,那是他自己的事。哪怕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的解釋和表白是故作糊塗,肆意扭曲。如同購買一份報紙,他們逕直朝娛樂八卦翻去。自然這是他們的自由,更因這是他們購買之後的消費習慣,不值得鄙視,也不需要去刻意的營造一種需要極力批判的氛圍。敢問一下,卑鄙無恥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這裡的連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作為有利害關係的「污點證人」證言也堅稱「不慎遺失發票一張」的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的所謂「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是怎麼來的?如果不是這些披著法律道德的外衣「衙內」在美色面前露出猙獰的面目,誰又敢想像質疑高院殿堂之上那法律的尊嚴和公平猶如一場賣春般的打情罵俏?畢竟,要保證司法的公正性,執法權和裁決權更應該保持公開透明的公正性,這才是真正令人信服的依法治國。個中乖謬還在於,卑鄙無恥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們為甚麼用假話、假鑑定給世人上眼藥進而矇騙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最高法院,誤導網民,欺騙媒體?!相信這在中國社會主義最高法院又會成為一個羅生門。個中貓膩很深,個中道理很淺,不說也罷,莫非是像孫悟空那樣突然從石頭裡蹦出來的?畢竟,法律就是法律,信仰就是(對真理的)信仰。法律不會也不必成為信仰,信仰不會也不必取代法律。中國社會目前的癥結在於,法律之輕如何能夠承載信仰之重?如果沒有法律之外的共同信仰撐起中國(P•R•C)社會主義法律的天空,那麼中國(P•R•C)社會主義法律就只能是被類似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身為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之流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們踐踏在地的一紙空文了。

冤案難免,有錯糾正就好。但有冤不伸,有責不究,則會激勵錯案層出不窮。遲到的正義要好過沒有正義,人們對於法治的信仰,需要呵護更需要個案來印證,再也容不得這一拖多年的正義遲遲不來了。倘若法律保護不了普通人,同樣也保護不了辦案人員和官員。有錯即改,追究責任,是防止未來出現更多錯案的必要條件。習近平總書記說:「要讓民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人民日報》說:「每一個判例,都可能為公眾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塊基石;而每一次失誤,也都可能成為這一信仰崩塌的鏈條。」就在 2013年9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主持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進行第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堅決防止冤假錯案,是檢察工作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線,也是檢察機關必須認真履行的重大責任。公正的缺失,法不成法促成各方關注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案仍在進一步發酵。查處的難度越大,昭示「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身為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的能量越大,最高法越不敢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從一定的角度和側面凸顯法官是否恪守了司法中立的原則和公正的立場?反倒是正好證明了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最高法院本身就是不講規則,也是不講道理的地方,對一個不講規則也不講道理的法院,要指望他們實現當事人或社會的公平正義,顯然不現實;反襯出法院對自己「公平、公正、中立的角色」定位的極度不自信,對自己越不自信就越容易將所有普通公眾都設想成假想敵,在官方看來,人民都是面目可憎心存不良,都充斥著暴力,都是不可信任的對象,都是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因政治權力而起,害怕因政治權力而敗落,再怎麼光鮮,心底都有朝不保夕的恐慌,這種思維越嚴重,離司法的公平、公正就越遠,最後陷入了全民是敵的包圍圈中,如果放眼望去,除了自己都是敵對勢力,只能說明自己成了人民公敵。這就更進一步增加了負有包庇之責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們的不安全感。安全感的短缺,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和官銜,或許權貴階層比普通人更加短缺安全感。愈到高層危機感越強,加之,「敵對勢力」就像是堂吉柯德的風車,很多中國的官員們在與它奮力作戰。作戰的結果是,自己偷偷摸摸把老婆孩子都送到「敵對勢力」那邊去了。所以才紛紛派遣妻子兒女移民國外打前站,把妻兒老小和浮財寄存在美國,美國是中國移民潮最大受益國,奧巴馬政府沒有動力改變現狀;同時,反證「疑點重重、荒謬透頂、漏洞百出的老河口法院(77)法刑字第31號判決」其中的「貓膩」也越多。可見,像司法公正的一處潰瘍,時時傳出隱痛,卻不被治癒的透支公眾對法律的信任成本的徐祥生之冤案,不只是湖北政法之恥,也是中國司法之羞。拖延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一時,司法就多承受一時的罵名;拖延一刻,司法權威和公信就會下降一個台階。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違法已經令整個大法官隊伍蒙羞。當下中國,司法的公信力仍待繼續建設。即便徐祥生之冤案已經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死死地拖住了步子,束縛住了手腳,法律界人士的仍不停奔走與再次集結,強烈呼籲最高法「依法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倚靠的是人們對法治與正義僅存的一息信仰。如果心中無法治的信仰,公安部、中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和國家安全部對牽出「案中案」而無人敢管的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不聞、不問、不管,才是透著蝕骨寒意的冷漠。所以說,對犯罪嫌疑人王勝俊案件,擁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最高法院無權繼續保持沉默。據瞭解,2013年4月9日中央紀委信訪室副局級紀檢員、監察專員宿雲貴在湖北襄陽調研時指出,新形勢下,要更加重視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加大查辦信訪舉報案件力度。正如《人民日報》評論的追問,「一個明擺著有冤情的案子,其查清過程為何竟如此艱難?」 那些曾經因徐祥生案而得以提升,或者與徐祥生案難逃干係的各色人等,像當年參與辦案或過問指示的相關人員及領導仍活躍於政法機關,於是,當年「相互配合」、「聯合辦案」的機構和人員如果對此進行「聯合阻撓」,也並不奇怪。還在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案件的複查進度,為此只好採用「拖」字訣……更多被塵封的真相,能否隨著此次開庭而浮出水面?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呼籲「最高法院一哥」作答,但是「最高法院一哥」卻依舊忍氣吞聲、保持沉默,究竟有甚麼難言之隱?讓人不得不對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刮目相看——這只文革怪胎,真的非常有背景!如果現任「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膽敢把「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編造鑑定謊言」的所謂「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報告》壓在箱底、鎖於深閨,塞進褲襠裡秘不示人甚至是在「生米煮成熟飯」後再公佈,不僅不能減少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司法公正焦慮,更可能引來國際社會的更多猜想,把小事搞大、大事搞炸。這不僅損害了法律的權威,也助長了不法份子的囂張氣焰。在中國•湖北境內,一個號稱高級「人民」法院,竟然說謊成性、視法律為兒戲,明目張膽地違反現行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律放肆地炮製「虛假鑑定『案中案』」,怎麼可能樹立中國大陸社會主義司法公信力,怎麼可能維護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律尊嚴?難怪下面的基層法院會亂來了,上樑不正下樑歪嘛!怪不得現任「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在2013年7月4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開幕式結束後,接受媒體的集中採訪時針對中央電視台記者提問說:「剛才聽了您的報告,內容非常多,非常精彩,也非常豐富,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一個觀點:『要嚴肅認真的對待每一起案件,靠一個個具體案件的公正審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維護司法權威。』我們知道,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公眾關注的案件相繼進入了司法程序,這是不是意味著人民法院正在通過公眾關注的案件的審理,進一步推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最高法院一哥——周強回答說:要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各級法院就是要把每一個案件審理好,尤其是對當前社會關注的一些複雜、疑難、敏感案件,各級法院更要審理好。一個具體案件對當事人來說,直接關係到權益的實現,我們經常講,萬分之一的錯案,對當事人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所以,我們要求努力做到每一個案件審理都要實現公正。為此,一要嚴格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二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審理當中,要……通過公檢法三機關的共同努力來實現公正司法。三是在案件的審理當中,要充分尊重當事人……使得案件審理真正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四是大力推進司法公開。進一步推進審理過程的公開、庭審的公開、裁判文書的公開、民商事案件執行的公開,通過公開來促進公正,通過公開推動每一個案件審理都能夠做到公正。通過每一個案件的審理,來積累司法機關的公信力,來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以司法公開促進公正,我們強調的是依照法律的規定公開,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所以說,有關方面是否應起碼就王勝俊案的拖延向公眾給出一個解釋乃至道歉?是否應有人為此承擔起必要的責任?倘能這樣,其價值無疑將超出開庭重審本身,是司法公正的一種自覺救贖。真心希望中國法治能給社會一個正面積極的回應。正義會遲到,但從不缺席。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的命運取決於他究竟犯了哪些罪,以及法庭對各種犯罪證據的依法認定和結論。目前專案組的主要調查方向,鎖定在案子屬於「案中案」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編造鑑定謊言」的違規問題,以及「據以定罪量刑的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歸屬和去向上。

培根在《論法律》一文中說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因此,實現司法公正不僅需要人民法院從每一個司法案件的公平正義著手,更需要讓人民群眾以看得見、感受得到的方式實現每一個司法案件的公平正義。從這個角度而言,沒有個案公正,司法公正就無從談起。《環球時報》在 2013年6月27日以題為《重審聶樹斌案決不可出新的錯判》一文中強調:…法律在中國仍缺少足夠權威,它的實施環境仍不時受到各種權力的干擾,訴訟程序得不到保障、走過場等,這些都是冤假錯案發生的深層原因。冤假錯案是世界性問題,並非中國獨有。但中國法制基礎的相對薄弱應是治理冤假錯案的持久標靶。我們相信對於這個問題中國人都有日常生活的大量感受。無論如何,中國的法制建設在大步前進,而且它同人權觀念的進一步覺醒融為一體。依法治國已從人民的普遍心願轉化成國家的政治選擇,對每一個冤案錯案,社會的不容忍度史無前例。今天執法者面臨著嚴格依法辦案的空前壓力,這不可能不對司法公正產生質的推動…儘管,聞名遐邇的王勝俊還在繼續為大眾提供消遣。但是,從案發至今,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一直都是王勝俊事件的爆點,也是牽出背後司法腐敗的線索。卻意想不到地變成推倒後面一系列問題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怪不得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靜不顧「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所編造鑑定謊言的官謠」引發中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一班人敏銳地發現涉案金額才三千一百多元人民幣的經濟案件之所以久審不下並成為懸案、疑案甚至是典型的「案中案」,是因為中國大陸公、檢、法有關工作人員膽小如鼠從來不敢提訊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中紀委、中共中央政法委對此也咬緊牙關保持沉默,究竟有甚麼難言之隱?由此,尊敬的中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一班人一身正氣及時質問以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為首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若根據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到案後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物證,誰敢打包票「經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的提問等事實;不顧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連續理性控告長達33年並且分別在2013年5月28日、6月4日和6月5日專程到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詢問控告案件的調查進展情況而拒不接見、也不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不顧老河口市法院有關工作人員早在2005年9月就明確告訴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就在控告人徐建軍外出廣東打工期間,有人實名舉報家住在湖北省老河口市的證人陳國英早已指認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早就故意隱匿或毀滅了「0087048號原始發票」等現實。李靜在全國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際,於2013年8月28日在襄陽中院調研時,明明知道依法及時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明明知道襄陽中院院長王秋隆早在2013年8月21日襄陽市中級法院召開的全市基層法院院長座談上強調:全市法院對「六類案件」的複查追責必須落實,所有改判發回案件、涉訴信訪案件、申請國家賠償案件、申訴申請再審案件、違法違紀舉報案件、網絡媒體反映案件要逐件複查逐件結論,問題案件要通報到院、到庭、到案、到人,責任追究要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和負有監管責任的院庭領導……對違法審判和差錯案件、對違法違紀行為特別是「七類突出問題」,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絕不姑息,絕不能搞下不為例,絕不能搞變通處理,絕不能搞降格處理,堅決做到罰當其咎。對此,假裝渾然不知的李靜為了替襄陽中院的極個別不願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司法敗類壯膽而袒護、包庇為「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需求、對公正司法的期盼很高」;儘管2013年5月10日,最高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表示,各級法院要牢固樹立「案情決定輿情」「司法公開是最有力的輿論引導」的理念,進一步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如果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小事就會拖大,大事終會拖炸,最終傷害的就不僅是涉案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司法的權威與公信;儘管沈文主張刑事審判(其實何止刑事審判)「只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審判秘密、個人隱私以及重大商業秘密,就應當及時主動公佈真相,讓人民群眾用心中的那桿秤去衡量和評判」。精心挑選的公開不是公開,因為最需要監督的,並不是那些優秀的裁判,而恰恰是那些上不得檯面的裁判。「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既是一種要求,也是一種期盼。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公平正義又是通過個案來傳遞來實現的。顯然,如果沒有世界各地華人、華僑和華裔尤其是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的持續關注;如果沒有微博與其他媒體的參與,王勝俊事件就不會掀起輿論的軒然大波,還不知會演變到何等的荒唐模樣,一些人玩文字遊戲,一次次為幫助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圓謊不惜創新——若媒體與黨和政府逼急了,以負有包庇之責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就昧著良心說,找到了0087048號原始發票並且大肆鼓噪「專門鑑定屬實」而忽悠一時;若媒體與黨和政府忙於其它工作,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就猖狂地玩弄「0087048號原始發票」和「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又「不翼而飛」的把戲。試問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你哪句話是真的?真是公牛擠奶啊!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最高法一小撮司法敗類的詭異變化,讓事實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結局當然是一次又一次的公開說謊,或者引導全社會公開說謊,結果局面就像皇帝的新裝。然而,這也是一起典型的「案中案」,讓人咋舌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自導自演、精心打造的「虛假鑑定『案中案』」或許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問題或許還需徹底清查,才能浮出水面。一旦問題從輿論的興奮點深入水面之下,需要的不是熱度,而是更專業的取證與調查。民謠該管,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所編造鑑定謊言的官謠更該管,誰來管管官謠?蘇聯的解體和漢朝的覆亡。這一中一外、一古一今的案例都向我們展示了一個生動的道理:無法得到制約的特權階層是一個政權的掘墓者。從歷史到現實,從理論到案例,無不為今日的中國敲響了警鐘。好在這一次審理薄熙來案讓我們從法律層面上認知了官方披露虛假信息或造官謠屬犯罪行為,當然造謠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這種定性不僅使官謠這種罪惡「名正言順」,而且也為今後官謠產生立了一個法律審判之參照。儘管如此惡性循環而不屑手段卑鄙低劣,就是厚顏無恥地不敢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一次次洞穿老百姓底線!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屢教不改猖狂地犯如此低級的錯誤一次次檢驗習近平、李克強的智商和凝聚力!一次次考量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班人的執政能力!而網絡時代的文字遊戲,這些給現實和歷史留下的,除了笑柄,還是笑柄。

然而,誠如有關新聞報導,最高法銹跡斑斑的公信力被公眾的口水已經淹沒,缺乏與公眾就「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溝通的興趣與耐心,咬緊牙關,披露襄陽(時稱襄樊)中院一小撮司法敗類在(2004)襄法刑申字第 5 號通知中看到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對再次突然出現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後又為何再次神秘消失從而牽出「案中案」信息、披露有關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虛假鑑定『案中案』」等信息形同擠牙膏。最高法玩「公牛擠奶」的把戲算是玩到了家,即便如來佛轉世、托塔天王下凡,中國社會主義最高法院如扶不起的阿斗,卻死活也不肯抓住調查、起訴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故意隱匿或毀滅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案中案』」這根最後的救命稻草,對牽出的「故意隱匿或毀滅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案中案』」、對牽出的說謊成性的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虛假鑑定『案中案』」、對牽出的襄陽中院一小撮司法敗類在2004年6月28日「看到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看到虛假鑑定結論後原始發票和鑑定結論再次神秘失蹤『案中案』」隱忍到了常人所難理解的地步,甚至現任「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也認知偏頗、價值扭曲連一句理直氣壯的話都不敢說出更不敢依法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這幕景象,委實令人錯愕。神聖的法律在這些大法官眼裡,或許是「橡皮筋」、或許是「棉花糖」,對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而言,一點威懾力都沒有!情緒仍在發酵,輿論正在醞釀。在此節點,能解開謎案死結的最高法院亟須作為,以撫平公眾心中的公平焦慮。從法律上看,這些信息的公開並不「難」。以判決為例,依刑訴法,所有判決一律公開。徐祥生案只要落判,法院就應主動公開判決。如果法院對公開判決信息如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感到「為難」,那麼網民據此展開合理想像也就很難避免了。由於類似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等官員的級別越高,司法腐敗越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而且其掌握的權力越大,在政法系統可以調動的人脈越廣,因而,也就越難以被公眾監督,被組織調查,也不易被依法懲處。法治社會就應該讓那些違法的官員,不論級別多高,都應受到懲處,打破那些「權力」甚至「級別」特權的幻想。以法律為準繩,遵循程序正義,中正不阿的審判,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當然,越是高級別官員的司法腐敗案,越是影響惡劣,因而,也越應該嚴格監督,依法調查乃至幕後指使的追查,都不應當有影響。不能因為他們曾經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就對他們網開一面。讓這個已經真相大白的案件,經得起社會的審視和歷史的檢驗,不要為已經發生的錯誤背書。「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潑皮無賴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睜眼說瞎話所編造鑑定謊言的官謠」所帶來的司法公信滑坡勢頭必須遏制。失信容易取信難,無論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一小撮潑皮無賴是因「自說自話型」、「挑事型」還是「想出名想瘋了型」的理由拋出的「『專門鑑定屬實』謊言的官謠」,毀壞的都是中國大陸社會主義高級法院絕大部份踏踏實實、精益求精、以法辦案的大法官的群體形象。可見,現在乃至將來一段時間的反司法腐敗,確實需要多做些高難度的動作。誠如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2013年5月30日《重慶時報》所言:冤假錯案的影響絕不限於個案,其對社會生活方方面面所產生的危害不容低估。一是對當事人的傷害,會毀掉一個家庭、毀掉一個人的一生;二是對司法形象與司法權威的傷害,出了一個冤假錯案,多少成績和貢獻也都將化為烏有;三是對社會公眾對法律和法治信仰的傷害,冤假錯案一旦發生,就會極大地動搖公眾的法治信念;四是對辦案法官的傷害,其職業恥辱感是一輩子都洗刷不掉。誠然,中國的某些事情有時非常微妙而異常複雜,往往不是三下五除二就可以解決的,有的甚至最終會不了了之。

司法,被稱為權利救濟的最後手段,也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一直以來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覺得我們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中不能自拔:所有善良正直的人為了尋找正義都在一種對抗博弈心理下看待公權力,不憚以最壞的的惡意來推測他們。而忘記了我們打擊他們的方式有時也是有問題的,是有罪推定的。回想起趙作海、佘祥林等冤案苦主,他們的名字之所以為我們所熟知,無一不是機緣巧合。這些個案的曝光,令人感受最深的,也許並不是個案的昭雪,而是在這些個案之外的深深憂慮:不是每個「被害人」都會死而復生,也不是每個真凶都能及時「落網」。還有多少冤案至今仍被塵封在司法檔案裡?無從得知。「萬分之一的錯案,對當事人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013年7月4日接受媒體集體採訪時表示,法院應努力做到每一個案件審理都要實現公正。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無論是趙作海案、佘祥林案,還是張高平叔侄輪姦案,司法不公所製造的,不僅僅是個體的不幸,更是讓整個法治文明蒙羞。通過這些冤假錯案,應該反思: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是否嚴格遵守法律的標尺,是否充分尊重程序正義,是否充分尊重各方的法定權利?還是在某些力量的干擾下,在審判的時候發生了偏倚?糾正現有錯案與預防下一個錯案同樣不可偏廢。不管是對於社會來說,還是對於具體的當事人來說,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因為司法正義並非只是針對當事人,它還通過法律的實現教育了關注此案的普通人。中國司法體制中並不缺乏改判的制度設計,訴訟程序上就有審判監督制度可茲援用。儘管最高院一哥周強院長不久前在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上表示,依法能公開的要全部公開,不能公開的要充分說明理由和法律規定,通過向社會公眾完整地提供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儘管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在2013年7月4日回答中央電視台記者提問說:「以司法公開促進公正,我們強調的是依照法律的規定公開,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如果最高院一哥周強膽敢說一套、做一套公然對「依法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呼聲繼續拖延推諉下去,它很可能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司法正義的「窪地」,甚至在法治文化層面投射給民眾極不好的司法陰影:一個沒有勇氣承認錯誤、改正錯誤的司法系統,如何擔當地起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神聖職責?又如何在未來的法治道路上成為公眾信賴與依仗的理性高地?看上去,是你堵住我們的嘴巴,實際上是你摀住自己的耳朵,歸根結底是你扼住自己的咽喉。《錢江晚報》在2013年8月7日以題為《法官集體嫖娼,該倒在誰的槍下》披露「…與那些台上拿著法槌判案、台下將法律塞進褲襠的法官相比較,倪某人對法律,比這些法官敬畏多了。即便這位民間的槍手有這樣那樣的動作不規範,但與這些道貌岸然的法官炮友對社會、對法治帶來的傷害相比,也是一個在地上,一群在天上…」 「…對於趙明華等「四個快槍手」抱團嫖娼事件本身,紀檢部門的槍口,並沒有因為這幫「嫖友」同時有著法官與官員的特殊身份而抬高一寸,也沒有因舉報的視頻中少了主人翁肉搏的畫面而打馬虎眼。紀檢部門查實之快、處理之嚴,超出了很多旁觀者的預期。所以,幹掉趙明華們這支「炮隊」,無論是倪某人,還是紀檢部門,少哪一把槍,都不定能完成。」只不過,倪某人守株待狡兔,不料一槍撂倒四名帶「長」的法官,還捎帶上了一名企業老總。所以說,正義的眼中容不下醜陋的靈魂,正義不會停止追問。糾錯與公開的障礙背後,根子都源於司法機關的勇氣與擔當。面對已經發現的一些錯案疑點,如果司法機關抱著「遮醜」的心態,為了免除責任而將錯就錯,不僅讓個案失去了昭雪的機會,也極大損耗了司法公信力,最終蠶食民眾對司法的信賴。然而如果我們表現的理性寬容卻又發現無濟於事,他們非但沒有收斂自省反而認定我們無力,進而放縱自己蔑視我們。一些官員長期在「自由王國」裡老子天下第一,養成「山大王習氣」,莫說群眾路線忘到腦後,組織內部民主淪為一紙空文,甚至連最基本的對他人的尊重、對法律的敬畏也時常出現「間歇性失明」。在這種潛意識或「顯意識」的暗示下,這些官員難免妄自尊大,產生「誰奈我何」的權力傲慢、權力幻覺,並形成對良俗、法制和個人士途帶來毀滅性後果的權力癲狂。2013年8月5日《紅網-瀟湘晨報》以題為《「法官嫖娼門」終要靠法治關上》披露「…手裡高舉法治的聖旗,背地裏卻涉嫌滿面紅光地走向違法亂紀。如果「法官嫖娼門」的真相如爆料者指控的那樣,那麼「執法者犯法」對法治的戕害和踐踏,怕是比其他公民群體違法要更加深重——因為,沒有人會比法官更清楚法紀的底線和邊界在哪裏…」在中央集中部署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令五申整治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風」的節骨眼上,這幾名上海市高級法院裡的「人民法官」居然不憚冒天下之大不韙,頂風作案,呼朋喚友成群結隊前往「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行那苟且之事,其「興緻」之高、其膽量之大,令人稱奇。讓我們以此番「法官嫖娼門」為契機,全面整肅執法者壞的行為以拯救公信和威嚴。這並非苛刻要求身披法袍、手持法槌的法官們,而是作為法官,他們更有責任在審判過程甚至尋常生活中維護法治的威嚴。儘管最高法的《法官行為規範》明確規定:法官必須約束業外言行,杜絕與法官形象不相稱的行為。然而視頻裡法官們行為形象東倒西歪,實則是一種權力的慣性驕縱使然,他們一如既往地循著經年累月形成的思維和行為的慣性路徑,「鏡子」只照到別人的不足,「洗澡」照舊洗進康體中心。從而自然「衣冠」不整、「病灶」難除,成為眾目睽睽之下的過街老鼠,又怎能讓民眾信服他們執法能夠客觀公正?是甚麼把人性之惡放大到如此地步?公眾關注冤案,是因為冤案中的事主在不幸落入偵查機關視野之前,都與我們一樣普通、一樣無法預料無妄之災會從天而降。在理論上,我們只是暫時安全,命運把我們安排在同一條未知之路上進行相互PK。決定我們能否「晉級」冤獄的依據同樣是一堆偶然——或者我們體貌特徵與嫌疑人接近,或者我們恰好路過案發現場,或者僅僅因為我們與被害人存在某種關係。殊不知,為保一樁錯案,有時還要製造更多的錯誤。國際社會也不應該停止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探究。要讓那些害怕真相的人一直面對大家的追問和指責,讓他們永遠在顫抖中苟活。法治社會就應該讓那些違法的官員,不論級別多高,都應受到懲處,打破那些「權力」甚至「級別」特權的幻想。現實就是現實,無需用冠冕堂皇的白日夢來迴避。在此奉勸那些違法亂紀卻心存僥倖的人,趁早打消邪念,不要等到身陷「法網」才追悔莫及,認真反省自己的職責所在。應該清醒地看到,「法治」已成當今的時代精神,也是我國重要的治國理念。民眾樂見的是反腐力度持續,政治清明。那麼,誰是這一惡行循環的始作俑者?或者說哪一方扣動了這一惡行循環的扳機?我們該如果改變這一惡行循環?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希望他們和我們都要好好思考好自為之。

面對司法腐敗問題,公眾更期待的其實還是制度化追責。從法理上說,當舉報的內容特定,關注者多或關注者少並不會導致舉報內容的法律性質發生改變。而在現實中,「影響大小」卻實際成為推動反司法腐敗工作的一個顯性標準。這恰好從一個側面證實了「信訪不如信網」的尷尬現狀。網絡的力量並不在於別的,就在於「影響」。關注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由於王勝俊事件進展不透明引發猜測王勝俊案背後有多少暗流湧動、應該說是在持續的發酵,全球各國的媒體也都是在不同的角度來解讀關注這個事件,牽出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虛假鑑定『案中案』」目前正在全球華人媒體產生蝴蝶效應,而且各方的媒體和解讀應該說是樂此不疲。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看到的只有違法弄權者的殘忍,根本沒有絲毫的法律公正?徐祥生冤案拷問司法公正,所以,看到過徐祥生冤案公安偵查卷的湖北省老河口市公安局秘密警察(全稱老河口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周隊長和網監科杜老三科長明確告訴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撇開中級法院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81)襄法刑申字第010號裁定的形式,已依法否掉強加在冤案苦主徐祥生頭上的所謂的貪污公款八百多元一事不談。儘管湖北省高級法院極力否認「虛假鑑定『案中案』」的醜聞,即使最高檢、最高法知道醜聞存在,也不太會願意良心發現,遮醜似乎成了一些機構的通病惡習。我們也不敢給涉事官員提供ip地址打擊發帖網友而成為合夥故意協助他人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幫凶是適格同案犯。對網民的監督舉報扣上謠言的帽子採取封、堵、刪、的做法應對網絡輿情只能是自取其辱,等到事件真相被公開的那天落個「家奴」的帽子實在不雅。當公權匪幫化流氓化後,人人皆有齏粉之憂。不敢於承擔責任,就是一種懦夫的表現。更何況,市人大、市委政法委領導慣用雙重標準而不點頭,我們市局領導也不敢對「『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案中案』」立案偵查!社會底線不斷被突破,人們幹一些事,沒有心理障礙和任何懲罰的禁忌了。作為久審不下的涉案金額才三千一百多元人民幣的經濟案件,僵持的時間愈久,其實對於冤案苦主徐祥生和我們公安與國家安全機關來說都是一種煎熬和消耗。當沉睡中的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相關領導一旦醒來,徹查「0087048號原始發票究竟是『不慎遺失』還是『故意隱匿或毀滅』等事實真相」時,故意違法搞「選擇性執法」、「間歇性失明式執法」或「養魚式執法」的執法人員必將會飯碗不保。更何況,「徐祥生冤案判決不顧主要證據嚴重缺失,歪曲真相,妄加罪名」,湖北省高院領導與楊元慶的說法完全矛盾,從公安偵查卷宗裡無從得知事實真相,如何令人信服?如果湖北省高院極個別人堅持咬緊牙關繼續隱瞞「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事實真相」、堅持冤案苦主徐祥生案不是冤案,就應當公開卷宗,包括合議庭及審委會的討論情況,「肯定有不理解的,但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能看明白」。特別是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說漏嘴的「上頁侯德朝所寫的一份證明材料是屬真情況」一句話充分暴露這樣一個事實:收磚人侯德朝不僅真實存在,而且還寫有《證明材料》並由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親自收集。很明顯:「收磚人侯德朝查無此人」是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與重量級的司法敗類故意合夥做的局。專門等待中紀委、中共中央政法委主要領導入套。徐祥生冤案一波三折,其戲劇性讓人瞠目結舌。無疑,這種演繹是案外各種力量的博弈的結果,早已超出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界線,案中案、案外案層出不窮。更何況,刑訴法司法解釋第106條規定,根據被告人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物證、書證,且被告人的供述與其他證明犯罪事實發生的證據相互印證,並排除串供、逼供、誘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所以,根據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物證,誰敢打包票「經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的提問很專業、很給力、很到位。假如「找到0087048號原始發票並交給湖北省高院進行『專門鑑定』」真是警察、法官慫恿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編造的,那就必有警察、法官告訴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關於徐祥生冤案的許多案情。如果真有警察、法官這麼幹過,因為此案涉及徐祥生冤案,他們惹的麻煩可是夠大的!湖北公檢法系統有多少人會痛恨他們?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不會鼓勵楊元慶揭發這幾位警察、法官嗎?這可是楊元慶真正的立功機會,楊元慶不但可以逃避「涉嫌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案」的作案而增加的刑罰(無論怎樣選擇性執法、怎麼從輕甚至減輕),一旦楊元慶作為「污點證人」而「一口咬定」於1976年1月25日在《調查說明》裡寫有「上頁侯德朝所寫的一份證明材料是屬真情況。」 是抓住救命稻草情愫使然,還是背後有高人指點?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必將還會獲得了立功的機會——揭發警察、法官幫自己造假從而掩蓋「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犯罪行為。警察、法官的這種慫恿他人編造「找到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行為至少涉嫌濫用職權罪。事態的發展將會進一步升級而不是任何人為的因素可以控制的了的。真相難以窮盡,但謊言總有破綻。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與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能夠大膽的與之串通的前提是他們之間有特別的利益往來,存在共同犯罪、包庇和知情的可能性和嫌疑。致使有些案件,雖經司法審判,貌似定讞,實則了猶未了,估計只有中國才會有這種事。一直在抵賴的湖北省高級法院不敢正視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的犯罪事實,執意要給一小撮司法敗類做無罪辯護所以到處大肆鼓噪、揚言:「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無疑使飽受傷害的社會良知雪上加霜。繼續弄虛作假欺騙世人,真是鴨子死了嘴硬。哪怕最終影響了案件的走向,但民意不可欺,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總有一天會撥亂反正,因為正義只會遲到,但從不缺席。這是一種集體心虛的掩飾——掩飾自己的骯髒和卑劣!不是掩蓋司法腐敗、包庇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這個惡徒是甚麼?用高壓手段掩蓋真相,避免追究相關責任人,這樣只會更加激化矛盾,更可能導致嚴重的官民對立和相互不信任,無異於火上澆油。如此究竟是誰製造社會不安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無法自圓其說,只能自說自話了。如此黔驢技窮般的吆喝「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麻痺檢方和公眾的手法不論多麼雷人、驚人,到頭來都系凌駕於法律,凌駕於公眾輿論之上。人們不明白何以硬是把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罪犯的幫手保留在司法隊伍?是嫌他們司法舞弊還不夠嗎?還是嫌他們製造冤、假、錯案少了?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頂風作案者的另一種心態則是,潛意識裡不以為然或心存莫大的僥倖。一些人是明知自己故意掩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行為錯誤,但因身邊有「同行者」壯膽,上邊有類似「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中共中央委員且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時任首席大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們」縱容,坦錯護短。誤以為法不責眾,於是有了越滑越深的膽子,幾乎像似在掩耳盜鈴一般地掙扎,使公眾愈來愈看到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執迷不悟的一張冷面。就是不敢公開帶有鑑定法律文書文號的「鑑定結論」也不敢讓公安部刑事鑑定中心重新鑑定,足以證明湖北省高院在說謊,蓄意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這是何其毒辣的陰招啊?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出乎意料的「固執」和「偏好」,「山寨鑑定結論」直擊中國大陸社會主義社會法律的漏洞。一時間,以王勝俊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們對待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律以輕視的態度,對待公眾輿論採取悖逆的做法,以至引起國際社會中愈來愈強烈的公憤。逆流而上,公開與公眾叫板、公開與三個自信陶醉其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們」叫板,縱容,坦錯護短,褻瀆法律,那手段遠比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涉嫌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案」的問題還要嚴重。真可謂是:你方唱罷我登場,八仙過海,鬥智又鬥勇。讓原本充滿神秘、詭異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憑添了幾分綺麗的色彩,讓全世界都不得不再來一回「猜猜看」,不得不繼續圍觀這場「貓與老鼠」的國際遊戲。從這裡面,公眾看到的是不加掩飾的權力囂張。法律是社會的底線,法官是社會底線的守衛者。平日判決他人罪刑的法官,如果自己卻在知法犯法、集體故意協助他人掩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會對司法公信造成災難性的傷害。不徹查這種行為,就無法挽救社會運行必須的正義。難以想像:三個自信陶醉其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們」裝睡就能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們」睡得坦然嗎?三個自信陶醉其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們」咬緊牙關公然耍賴裝孫子、裝糊塗、裝啞巴的結局只能是自我表白自身的執政能力和執政地位的合法性!聯想到2013年5月中紀委有關凡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及時回覆的承諾,看來懲腐糾風絕不像某些人所認為的那樣莊重承諾,就是不會去兌現,是耍嘴皮、一陣風;但願類似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之流的重量級司法敗類不會出現「表達自我清白,但是堅決迴避家族資產」的掩耳盜鈴式的鬧劇。從長期和全局來看,真相總會浮出水面,虛假的輿論引導就會破產。正如前人所說,一時的欺騙也許能夠得逞,但你絕不可能在任何時候能欺騙任何人。「闢謠等於證實,通報等於撒謊」,老百姓的精闢總結還不夠驚醒那些自以為精通宣傳規律的類似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之流的重量級司法敗類嗎?冤假錯案的發生,畢竟從根本上違逆了憲法規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權。在這個意義上,2013年3月15日,法科出身的周強主政最高法院後,將糾正冤假錯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可謂抓住了司法工作的「牛鼻子」,對重塑司法公信力、實現保障人權的法治夢意義不凡。特別是在2013年7月4日召開的全國高院院長座談會上,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強調,要堅決依法糾正冤錯案,發現一起、查實一起、糾正一起。「讓有理無錢的人打得起官司、讓有理有據的人打得贏官司、讓打贏官司的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讓確有錯誤的裁判依法得到糾正。」 糾錯同時也意味著責任追究,這又使糾錯變成「兩難」:糾,則面臨法律責任,可能權杖不保;不糾,又等同於將錯誤堅持到底,但只要不翻案,個人乃至個人背後的集體的風險都會大大降低。在這樣的風險評估面前,要靠司法自糾來清理司法誤判,實在有些過於理想化。儘管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不禁追問:調動公權為重量級司法敗類個人背書,是否應反思道歉?沒有制度約束,權力只會自我膨脹;脫離民主監督,公權難免為私家驅使。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套上法制韁繩,才有清正清廉。異地審理、指定管轄、輿論監督等等,都應在保障錯案糾正上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唯其如此,司法不公才會無處藏身。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理性呼籲對王勝俊案件進行獨立調查,期盼把隱身背後的弄權者一個個推上審判台!「建議公安部以專案組形式接管此案,警方實有必要對王勝俊案進行更深入的調查,不排除採取更高級別偵查部門(中紀委、國家安全部和最高檢)聯合辦案介入的方式,循著案件所透露出的各種詭異細節,查出而非放過真相。同時由全國人大組織包括記者、律師在內的獨立調查團,並開放媒體報導,體現反司法腐敗「抓鐵有痕」的力度!以顯示國家之公正無所偏私。」 世間因果皆有關聯。負有包庇之責的王勝俊在此處播下一粒縱容、坦錯護短的種子,最終會在彼處開出一朵開庭審理王勝俊案件之花。王勝俊案舉世關注,希望輿論帶來的「聚焦」不對法庭的審理造成干擾,最終判決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實際上近年中國很多案件都造成輿論的圍觀,法庭的定力經歷了反覆洗禮。我們有理由對這一次針對王勝俊的公正審判抱有信心。公眾期待,這次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王勝俊案件開庭審理能成為一個通往公平正義的轉折點,也同時暗合了最高檢釋放出的「查辦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信號,能最終洗刷王勝俊案件給時代帶來的恥辱。

一邊是喊不醒的假寐,另一邊卻是扶不起的阿斗。中國政治像個高壓鍋,只要不冒氣,就不知道壓力有多大;即使冒氣了,也不知道裡面已經亂燉成甚麼樣子。當下社會矛盾凸顯,民眾戾氣爆棚並不是政府管理太鬆還是太緊的問題,而是應該如何管,管甚麼,靠甚麼管的問題。新一屆領導集體成立以來,是以自我革命的姿態登場的。對黨內,厲行節約,大力反腐,依法治黨,習總書記一句響亮的「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清晰地指明加強管理的方向;而李克強總理推動的簡政放權、回歸市場則表明了防松管理的目標。現在處在推動改革,強調依法治國,加強社會管理的關鍵歷史時期,面對社會戾氣的集體爆發,竟然有人誤導黨和政府,以「是社會追太緊,還是政府管太鬆?」方式,開出令人無比憂慮的強化權力干預社會的藥方,著實令人費解。恰如:有人一邊高唱《黨啊,親愛的媽媽》,一邊宣誓加入美國國籍,放棄對所在國的忠誠,誓死效忠美利堅。這才是殘酷的真相。2013年7月10日,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在浙江嘉興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對會議批示要求,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堅守法律底線,依法糾正冤錯案件,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在號稱中國司法環境最好的上海爆出「招妓門」後,不知道為何上海方面第一時間對這件事持否認態度,也不知道為何很快上海方面就開始承認這件事的真實性,但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所知道的是這確實不再是一個權力想怎樣狂野就怎樣狂野的時代,或許中國人還太過於懦弱,但並不代表中國人的智商確實看不明白權力竟然可以如此淫穢。畢竟我們能看到玩弄妓女的法官,我們自然也可以聯想到玩弄法律的半吊子大法官敢把中國大陸社會主義《刑法》、社會主義《刑事訴訟》法塞進褲襠裡,自然也可以聯想到作為公職人員、作為二級大法官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李靜院長敢將 「0087048號原始發票」、將「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將襄陽中院的「呈字第13號」《工作報告》、將《授權、委託鑑定書》統統秘不示人,著實難以理解。中國有句老話叫管中窺豹,大抵如此吧!目前此事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輿論反響,首先源自法官的特殊身份,主持正義乃法官之職責,此群體對法律諳熟於心,肯定知曉嫖娼行為與當前法律規範的衝突。他們本應信仰、敬畏法律,如今招嫖醜聞暴露了他們的另一面,招嫖現象並不新奇,真正讓民眾憤懣之處在於犯事者是一群法官嫖客,面對這一群體,顯然不能簡單用「人皆有七情六慾」來解釋其所為。醜聞爆出後,尷尬的不僅是那幾位平日冠冕堂皇的法官,法律甚至法治亦在某種程度上蒙羞。畢竟,現在這個時代,不只是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更是人人都有攝像機的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就是要發聲,人人都有攝像機,則是要找證據。發聲只需要觀點和態度,找證據則是獲得事實,這是對更基礎領域的進入。上海法官嫖妓啟示錄:跟蹤比上訪安全;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過去,人們受到不公,心有不滿,忍氣吞聲是普遍現象,現在,人們對自身權益的敏感,聲張權利的強烈程度,已大有不同,這對權力運行、公務人員的行為提出的要求更大,釋放的壓力更大。不要說有切身利益訴求的民眾,就是一般民眾,「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時代也已一去不返。你不作為,民眾就自己動手,你不正義,民眾就自己去找正義,一個不經意的行為,可能遭遇的就是民眾的攝像機,民眾為權力行為隨時留底。人人都有攝像機,這是新的壓力環境,公共權力逼得普通人去當偵探,普通人能夠當成偵探,這是必須嚴肅對待的重大問題。對網民的監督舉報扣上謠言的帽子採取封、堵、刪、的做法應對網絡輿情只能是自取其辱,妄想千方百計地「捂蓋子」「堵嘴巴子」,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越是拚命「捂蓋子」,最終只會捅出更大的簍子。等到事件真相被公開的那天落個「家奴」的帽子實在不雅。難以想像: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以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故意協助他人掩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一個接一個謊言,那不是在圓謊,那是拿司法公信在開玩笑!一個錯誤用一個謊言去彌補,卻不知一個謊言需要十個謊言去遮蓋。而謊言終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一旦被揭穿,如何收場?逐漸浮出水面的諸多信息都在挑戰公眾承受的底線——中國司法尊嚴何在?一旦0087048號原始發票現身,誰敢打包票經公安部痕跡鑑定專家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

法學家德沃金曾說,「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王侯。」 這是對法律權威、法官地位的高度讚美。然而,近日引爆輿論的一條新聞,卻讓法律帝國的王侯們,有些掛不住面子了。應該說,涉及司法的腐敗案,往往比政府普通官員的腐敗案更「惡」。因為法律是社會公正的底線,底線若被擊穿,將難以負載公眾最低的訴求。某種意義上說,輿論嘩然於這起醜聞,不只是憤怒於法官們的不堪行為,更是對法律天平可能的傾斜而擔憂。法官知法犯法,讓公眾如何信任法律?法官涉嫌招嫖;半吊子的大法官涉嫌合夥故意協助他人掩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影響的不僅僅是當事人,更可能是整個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許。如今是網絡時代,法院的一舉一動,都已難逃公眾監督的目光。人們對「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追索,也是對自身權利與所處環境的關切與追問。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和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合力建起強大潤滑的利益鏈與繁複龐雜的關係網,甚麼時候是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利用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甚麼時候是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利用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已經難以拎清。而在中外媒體記者和實名舉報人希望瞭解舉報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案件的調查進展情況時,最高法院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更多的是愛理不理,多少都讓人寒心的。而面對採訪記者的疑問,最高法院、湖北省高院接待人員表示如果控告人徐建軍要舉報,應該去中紀委、最高檢和湖北省檢察院,似乎也有推諉扯皮之嫌。作為實名舉報當事人,難道關心自己舉報案件的調查進展情況,也不能被允許?儘管湖北省委常委、襄陽市委書記王君正於2013年8月27日調研襄陽市政法系統作風整頓工作時強調「要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站在群眾的立場上想問題,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帶著感情為群眾解決問題、處理糾紛,要以服務對象的標準作為服務效果的評判標準。」儘管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至今生活無著落,仍於2013年6月4日上訪到湖北省檢察院希望盡早進一步披露案情,回應公眾的疑慮和關切。「我們省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不可能親自接待你。你的來訪登記編號是26。你的控告案我們不受理。你到法院去,叫他們先解決生活問題」。希望瞭解舉報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案件的調查進展情況時湖北省檢察院接待人員明確告知:「牽出的省高院「虛假鑑定『案中案』」政法委不說,作為體制內人。誰敢查!」湖北省檢察院居然也抱著這樣的朽木不放,法袍下的醜惡會掩蓋多久?通過選擇性執法,以及背後的推波助瀾,放任(甚至助推)某些矛盾的激化。委實令人莫名驚詫。神奇世道,黑白顛倒,獨缺正常。

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的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驚動了黨中央,引來習近平總書記批示要「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盧樂雲2013年9月9日在《學習時報》上撰文《警惕刑事司法實踐中的「七化」現象》時針對極個別司法敗類在偵查「0087048號原始發票等事實真相」的所謂辦案過程中搞有罪推定,喪失客觀公正的立場,隨意實施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導致冤假錯案,有的司法敗類還在明知存在冤假錯的情形下,因擔心受處分而有錯不糾而實際存在「執法隨意化」時強調:所謂「冤」,是對無辜者冤枉定罪科刑;所謂「假」,是子虛烏有的刑事案件;所謂「錯」,是指法律上的所有錯案,包括錯誤立案、錯誤適用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錯誤處置他人合法財產、錯誤起訴、錯誤定罪科刑等等。顯然,「冤假錯案」嚴重侵害人權和傷害司法的公信力。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為甚麼要虛構鑑定事實、隱瞞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事實真相?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是否在刻意地「捂蓋子」,包庇這名人面獸心的法官?是甚麼讓事件被整整掩蓋了30年的時間?帶著這些疑問,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在連續理性控告長達33年竟然無人對波詭雲譎的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犯罪行為負責的前提下分別於2013年9月27日在網絡找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於2013年10月10日找到襄陽市中院想見院長王秋隆、2013年10月16日親自帶著大量證據材料到北京與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對簿公堂而找到中紀委想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013年10月17日早上找到最高法想見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2013年10月17日臨近中午時找到最高檢想見最高檢察院曹建明檢察長,針對湖北省高院李靜院長與最高法院周強院長就依法公開「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一事,相互推諉扯皮、甚至將「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秘不示人的醜惡現象,提請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曹建明檢察長和周強院長警醒:身處資訊高度發達的當今社會,法律人理應秉持法律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出於公心、守住底線,在價值多元中呵護良知;法律工作者只有恪守敬畏事實、秉持正義的道德倫理,懷著理想和道義,追問「會飛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與真相。才能善用法官、檢察官的權利,不辜負社會特別是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寄予的厚望。所以,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呼籲:鐵證放在陽光下,誰還敢暗箱操作呢???並要採訪這一案件的幾位主要當事人和專案組的負責人。讓這幾位主要當事人和專案組的負責人說清楚:為甚麼不一開始就讓虛構鑑定事實、捏造「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法官進入到法律程序?面對法官對於虛構鑑定事實、隱瞞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事實真相分析後做出的判斷和法官虛構鑑定事實、捏造「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一案所產生的惡劣影響,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都沒有採取任何法律上的行動,甚至沒有做出起碼的採取相關措施的初步處理決定。是適用了省高級法院慣常用的「暗箱操作」、「選擇性執法」的潛規則在捂、在蓋,在包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號召全國開展群眾路線教育之際,隨著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虛假鑑定『案中案』」一案被曝光,由於此時距離「虛假鑑定『案中案』」案發已經過去了將近30年的時間,而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並沒有受到法律的懲治,由於沒有按規定上報就連湖北省高級法院的上級主管部門也不知道這一案件。冤案苦主徐祥生案核查的進展又到了哪一步?連是否重審都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一時間輿論嘩然,公眾對於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是否在刻意隱瞞案件、包庇犯罪嫌疑人提出了質疑。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極個別官員們仍敢於肆無忌憚地在公眾視野中「裸奔」?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想問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有沒有故意的去阻斷「虛假鑑定『案中案』」這件事情向外界的傳播?因為誰能知道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極個別官員們是不是又在做假又在佈局呢?事實上,這種「執法不力」,難免讓人聯想到一些城管部門面對小販時的「雷厲風行」或「暴力」,進而產生公平的焦慮。城管對待小販不僅積極,更是經常能看到各種城管暴打小販的新聞登上頭條,如此,城管實在難逃「選擇性執法」嫌疑,面對有權勢和背景的人,一些執法者不僅縮手縮腳,有時候甚至充當保護傘;對待一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則往往不留情面,甚至拳打腳踢。這如何讓民眾信服法律?「不是法律不夠用,而是法律不管用」。如同牛欄關貓,來去自如。無論是選擇對像執法,還是選擇時間執法,歸根結底,都源於法治意識的缺席。與之伴隨的,則是權大於法、錢重於法、情過於法的種種社會弊病。更加蹊蹺的是:正在庭審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案件目前已出現了八張0087048號原始發票:1.現場勘查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樓供銷社會計室發現一張;2. 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親筆書寫「因工作不慎遺失發票一張」,金邦文代表組織「證明屬實」的這張;3.案發後省高院從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家中拿走了一張,並聲稱「專門鑑定屬實」的這張;4.案發後警方曾拿著一張原始發票給冤案苦主徐祥生辨認;5.警方也曾拿著一張原始發票給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及其家人辨認;6.證人陳國英指認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故意毀滅的一張;7.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在1982年4月9日光化縣(現稱老河口市)部份幹部代表大會上揚言「經湖北省公安廳鑑定屬實」的一張;8. 犯罪嫌疑人王勝俊案件庭審出示的照片中的那一張。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判斷,在冤案苦主徐祥生的供述中,必然提及那張原始發票。因為「根據規定,有當事人供述的證據,應該記錄保存在案」。問題是,「這八張0087048號原始發票,是不是同一張?」現場提取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是該案中最隱蔽的也最有說服力的證據,金邦文在招待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的慶功宴上,依據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在法律層面的技術指導而「激動地熱淚盈眶」後所寫的代表組織「證明屬實」的這個條子,拿給犯罪嫌疑人鄭國光,犯罪嫌疑人鄭國光是否核實了金邦文究竟在?沒在「『遺失發票案』案發現場」???犯罪嫌疑人鄭國光是否及時給襄陽市委(時稱地委)如實匯報了不清楚,是否有書面匯報材料???更不清楚。吃人嘴短,拿人手軟,頻頻推杯換盞、觥籌交錯的背後,又隱藏著哪些貓膩?該如何問責相關人員?書面匯報材料裡是否提到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重要情節???犯罪嫌疑人鄭國光是否有對提到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重要情節時有無要立案偵查的意思???從其吃喝的鋪張、席間的做派、說話的腔調處處可見權力者的放縱,靠犯罪嫌疑人鄭國光一個人說其向襄陽市委匯報了,這是個孤證。值得慶幸的是,冤假錯案的發現和昭雪,使得人們所珍視的正義雖然遲到,但終究沒有缺席。從結果上來說,哪怕是遲到再久的正義也仍然是正義,遲到的正義總比正義的缺席要好。但遲到,畢竟讓正義打了折扣,令法律的公平公正遭受了損害。而且更可怕、更可恨的是,在發現冤假錯案後,千方百計予以掩飾和隱瞞的卑劣行徑。《宋史》有言:「銜冤者固當昭雪,為蠹者難免放流。」面對冤假錯案,絕不能因冤假錯案涉及面廣、糾錯成本高而推諉苟且、刻意掩蓋,而應切實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直面承認並主動糾正。然而,人性的趨利避害性決定了每個人都不太可能自己揭自己的傷疤,故而要實現主動糾錯,要讓正義不 「缺席」甚或不「遲到」,只能依靠制度,而不能依賴個人覺悟。中央政法委下發的《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和高檢院印發的《關於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干意見》,是檢察環節確保刑事案件質量的重要指導性文件。迫使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級法院極個別司法敗類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重要情節等事實真相如鯁在喉。

所以說: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最高法院就不是講理的地方,這是由頻頻遭世人垢病的最高法銹跡斑斑的公信力決定的!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您給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就「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在最高法講道理,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給您講法律;您給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就「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在最高法講法律,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給您講政治;您給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就「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在最高法講政治,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給您耍賴裝孫子、裝糊塗、裝啞巴。如若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不信,您可以向最高法院周強院長要求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看看並不是啞巴的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是如何擁有超越常人的心理素質而怎樣咬緊牙關公然耍賴裝孫子、裝糊塗、裝啞巴的;您也可以向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李靜要求依法公開明顯有利於控告人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看看並不是啞巴的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李靜是如何擁有超越常人的心理素質而怎樣咬緊牙關公然耍賴裝孫子、裝糊塗、裝啞巴的。正在寫一篇關於中國反腐敗問題文章的自由撰稿記者尼古拉斯•科恩說他為使文章內容更加翔實、正密切關注「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事態的發展及走向!因為,歷史上德國希特勒玩弄「國會縱火案」遺臭萬年;今有中國大陸湖北省高級法院一小撮司法敗類玩弄「虛假鑑定『案中案』」挑戰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拷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智商及其執政能力和執政地位的合法性?!頗為值得中外媒體記者青睞!!!因為,任何人在關節點上是無法掩飾、無法作假的,像「0087048號原始發票」,證人陳國英早已指認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故意毀滅了,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只能在嘴上糊弄一下政治流氓和無賴混混。在「最講認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重要首腦面前「0087048號原始發票」亮得出來嗎???沒見過「0087048號原始發票」,那麼司法敗類揚言包括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 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的《鑑定結論》從何而來?控告人徐建軍堅信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智商絕對不會低到不知道問一問的程度!!!尤其是《紐約時報》記者貝蒂娜•瓦塞納、《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羅伯特•塞繆爾森、波士頓大學中國政治專家約瑟夫•菲爾史密斯、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反腐敗研究中心主任丹•哈夫教授、布魯塞爾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的研究員喬納森•霍格拉斯、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精英政治專家李成、悉尼大學中國政治學教授克里•布朗和BBC的一位女記者更是希望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能到演播室去接受採訪。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說自己不想再談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案的審判。因為,早在大約1988年6月底7月初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到湖北省高級法院上訪,明確要求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省高院接待人員明確告知: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經從楊元慶家中提取,並經過楊元慶及其家人辨認。一邊說著,省高院接待人員拿出蓋有「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章的鄂法(83)刑二申字第24號通知,指著其中「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的文字給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看並告知湖北省高級法院已經走完相關法律程序。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當即質疑:有沒有見到過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原文???從來沒有見到過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原文,為甚麼敢昧著良心說「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來攪局從而故意掩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故意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拒絕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重新鑑定申請,中共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一班人究竟怕啥???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再次嚴正指出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立即停止瘋狂上演「指鹿為馬」的遊戲從而透支省高級法院公信力並立即悔改!省高院接待人粗暴地說:就是不允許提出重新鑑定申請!我們省高院能睜眼說瞎話?!你請個律師,我們省高院會將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原文給律師和記者看!!!尤其一個重要的背景,可能容易被大家忽略,但是必須要擺放在這裡頭。就是歷任中共湖北公安廳黨委一班人、歷任中共公安部黨組一班人厚道,沒有落井下石。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在感謝海內外媒體記者密切關注的同時在此一併表示感謝。儘管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大肆鼓噪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 都「經認真核實和專門鑑定屬實」,儘管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等一小撮司法敗類死皮賴臉、軟磨硬泡甚至做夢都想從湖北公安廳獲得一紙帶有鑑定法律文書文號的《鑑定結論》,可是,尊敬的歷任中共湖北公安廳黨委一班人、尊敬的歷任中共公安部黨組一班人始終保持對各類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嚴詞拒絕提供虛假鑑定結論並奉勸極個別善於弄虛作假、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司法敗類不得再挑戰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拷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智商及其執政能力和執政地位的合法性。務必迅速實事求是地向中共中央政法委、向中共湖北省政法委如實書面匯報「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特別是從中紀委、國家安全部、公安部、最高檢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反饋的資料顯示:基層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對控告案初查的執法過程中明顯存在「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失明」的過錯。對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及其近親屬等材料甚至包括報刊雜誌上報導的資料的收集,摞起來足以達到三尺多高。而對於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及其家人的材料的收集則少之又少,特別是依法應當收集的如有關0087048號原始發票已被故意隱匿或毀滅等重要情節的調查取證過程、是否真如湖北省高院所說「已經從楊元慶家中提取,並經過楊元慶及其家人辨認」的調查取證過程等基層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是否找到楊元慶及其家人進行核實過嗎?所以,湖北公安廳紀委副書記張瑋林等一行專門在2013年9月23日親自到襄陽市公安局召開鄂西北片區公安機關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會議,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安排部署近期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其目的就是幫助、教育極個別心存僥倖、頂風違紀違法的辦案人員在初查控告案時要徹查「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並及時匯報給黨中央和中共中央政法委重要首長。鑒於以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善於綁架襄陽地委(現稱市委),以給中共襄陽市委匯報過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為由,總想將涉及經濟的刑事案件政治化;總想將部門利益最大化甚至大於國家利益;總想使局部利益大於整體利益。大肆鼓噪所謂的「政治效果」為由,公然向中國共產黨媽媽臉上抹黑,給予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的印象好像是中共襄陽市委、中共湖北省委不讓公開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所以,中共湖北省委常委、襄陽市委書記王君正,市委副書記、市長別必雄,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虞國旗應仿造中共湖北省委的做法。讓襄陽中院院長王秋隆向在家(即襄陽市內)的中共襄陽市委常委一班人書面說清楚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並及時向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和海內外媒體記者公開。還應仿造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的做法向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夏先祿、襄陽中院院長王秋隆和襄陽檢察院檢察長常本勇慎重提醒:你們本是公職人員,怎會淪為「家奴」,為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個人背書?尊敬的中共湖北省委常委、襄陽市委書記王君正還應仿造尊敬的中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一班人一身正氣及時質問以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為首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若根據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到案後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物證,誰敢打包票「經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讓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夏先祿、襄陽中院院長王秋隆和襄陽檢察院檢察長常本勇書面予以回答。同時也請尊敬的中共襄陽市委副書記、老河口市委書記朱厚倫也像中共老河口市委政法委在2013年9月5日老河口市公安局三樓會議室組織召開公、檢、法「大三長」聯席會那樣,讓中共老河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龔雲濤、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辛天璽到場。仿造尊敬的中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一班人一身正氣及時質問以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為首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若根據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到案後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物證,誰敢打包票「經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讓副市長、公安局長郭斌,檢察院檢察長王天稚,法院副院長高建偉,公安局政委李聲全書面予以回答。以鴕鳥心態應對輿論無異掩耳盜鈴,以沉默是金面對網絡不啻自欺欺人,當銘記:透明才有清明,公開才有公信!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及時接受了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的引咎辭職;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免去了犯罪嫌疑人鄭國光院長的職務。這就是膽敢與黨和人民作對的應有下場。

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引起了全社會關注,但沒想到要一個鑑定結論如此之難。可想而知,當年冤案苦主徐祥生在冤枉致死後,又怎麼可能得到一個公正的處理?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司法敗類若堅持認為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屬於國家機密,不能公開。如此背離專業操守的「非正常出牌」實難獲認同。那麼以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為首的一小撮司法敗類就應該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法律程序對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進行加密,確認密級。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2013年9月7日頒布的《信訪工作規定》第五十三條: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單位、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予以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無故推諉、敷衍,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的;(二)無故拖延,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三)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信訪請求未予支持的。中紀委、國家安全部、公安部、最高檢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對敷衍了事,背離組織玩「貓膩」的官員要毫不留情,毫不手軟,對擾亂綱常違法亂紀的人,堅決懲治,凸顯從嚴治黨、從重治黨、從快治黨、從實治黨的決心,切實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種雷厲風行的作風,廣大民眾能不拍手稱快嗎?種種跡象顯示,素有「救火隊長」、「解決問題高手」、「處理危機鐵腕」之稱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果然要把司法腐敗問題當做非典時期的SARS病毒來進行圍剿了。事實再次證明,這種足以令億萬善良的百姓翹首以盼拍手稱讚,使司法敗類惶惶不可終日事件所釋放出的正能量,又豈是某些言不由衷的假大空文字所能比?

奸臣當道,小人弄權,人民遭殃。如果說湖北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靜作為二級大法官,作為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碩士,明明知道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依法公開之後,足以影響原審判決結論的情況下,李靜院長並沒有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下「封口令」。因為憑藉李靜法學碩士的理論功底和多年從政的政治素養,即使在以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為首的說謊成性的湖北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拒絕說清楚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在襄陽中院早已依法否掉八百多元所謂的「貪污款」的基礎上,從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那裏照樣可以打開缺口、突破刑事案件。省法院院長李靜僅僅只是需要相關職能部門書面回答這樣幾個問題:1、對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鑑定究竟是委託?還是授權?相應地授權委託書是甚麼?現在在哪裏?既然鑑定了,而且還是湖北省高院吹噓「專門鑑定屬實」,卻故意不拿出《委託書》。說明壓根就沒有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鑑定這回事。「虛假鑑定『案中案』」就會立即在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委一班人面前曝光。2、既然襄陽中院多次以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對案情熟悉」為由故意讓楊元慶非法參與辦案、複查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而且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也不負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的眾望。甚至對案情熟悉到「專門挑出0087048號原始發票」隱藏到家中,坐等省高院一小撮的司法敗類「專門鑑定」時露出來。那麼省高院相關部門為甚麼不敢讓公安部重新對其鑑定以便很快突破刑事案件?!院長李靜心虛膽寒甚麼?省高院一小撮司法敗類暗自得意甚麼?3、中共湖北省法院黨組一班人中間就沒有一個人敢在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向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靜誠懇提出「虛假鑑定『案中案』」的依法查處再也推脫不得了!作為公職人員、作為二級大法官的李靜院長沒必要替故意隱匿或毀滅「0087048號原始發票」證據的犯罪份子將《委託書》和《鑑定結論》秘不示人,在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並作出總體部署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於11月9日至12日召開之際,權力頑固的讓公眾詫異。非要成了溫水煮青蛙、非要向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那樣捲進去才肯罷手?可見省法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是在轟轟烈烈走過場。不過,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控告人徐建軍和海內外媒體記者注意到在2013年10月11日上午,省法院機關舉行法官宣誓儀式上李靜院長強調,全體幹警要牢記自己的承諾,踐行莊嚴的誓言,堅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可見,李靜也有李靜作為院長的難處,畢竟在湖北省高院裡連鑑定都弄虛作假,還有甚麼不敢弄虛作假?畢竟在湖北省高院裡司法腐敗猖獗;如果說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最高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不是政治流氓和無賴混混式的首席大法官,那麼周強作為最高法院院長,與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在2013年3月份是否做了工作交接?即便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想繼續隱瞞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周強走馬上任這麼長時間,也應該過問一下控告人徐建軍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讓北京市二中院及時受理並公開開庭審理。非要等全國人大常委會質問周強:若根據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到案後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物證,誰敢打包票「經鑑定不是賣磚人所開」?周強始終不敢說出更不敢依法公開「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難道說你真是個擅長秘密審判和暗箱操作的混混?!當然,周強也有周強作為院長的苦衷,畢竟,作為中共中央委員的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搖身一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在理論上全國人大可隨時監督最高法院院長!有案在身的王勝俊時刻監督著周強,在各種考核中要接受有案在身的王勝俊副委員長以及其他兄弟單位的打分、劃圈考評和監督,因此,打分和裁判權的勾兌,「哥倆好」成為最高法院一哥周強院長與有案在身的王勝俊副委員長的自然選擇。其官場背後的生態,可能更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無論出於何種關係、原因,這樣的政治現實讓人擔憂。尤其是一把手要有「向我開炮」的勇氣和決心,哪裏去了?標準的「貓鼠遊戲」就這樣在中共大陸社會主義最高法院裡上演了。2013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要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倖……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就是瀆職,必須根據情況追究責任。所以,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為了修復最高法銹跡斑斑的公信力,及時於2013年11月7日9時30分和10時30分(有監控錄像為證)將此《控告書》連同老河口市法院宋建立院長提供給中共老河口政法委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分別交給老河口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郭斌,檢察院檢察長王天稚。請局長郭斌、檢察長王天稚在接受並複印十份送達四大家領導及當地新聞媒體後及時組織各自的相關職能部門或聯合辦案,認真、細緻地依法對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進行初查!襄陽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夏先祿,襄陽檢察院檢察長常本勇通過電子郵件收到此《控告書》並複印十份送達四大家領導及當地新聞媒體後也應對控告案進行初查!《初查報告》應交給各自的政法委。儘管中共湖北省委常委、襄陽市委書記王君正和中共襄陽市委副書記、老河口市委書記朱厚倫一貫為人正派、從不干涉司法並堅持司法獨立。但是,王君正書記在收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虞國旗送來的《初查報告》;朱厚倫書記在收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龔雲濤送來的《初查報告》之後應為民做主、真正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負責。因為,在不少公共事件中,我們看到一些地方公安、檢察機關先是自信滿滿,後是灰頭土臉;先是無所忌憚,後是緊急滅火,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傷害,更抹黑了自己的素質與形象。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土皇帝思維」的左右下,要麼無視法律、要麼曲解法律。在這個意義上,依法行政是執法者自身守法、公正審慎的必然要求,這是提升執政能力的重要一步,也才是真正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負責。畢竟,「捂蓋子」的思維和做法行不通。非但「捂」不出執政能力,反而會捅出更大的簍子。請王君正、朱厚倫仔細審查是否僅查實名控告人徐建軍,而不敢查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即是否「選擇性執法」或「放水養魚式執法」?故意隱瞞了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涉嫌「故意隱匿或毀滅證據」的嚴重違法犯罪的問題。依法初查的公安、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是否看到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原件?是否看到鑑定結論原文及其鑑定法律文書文號?目擊證人陳國英、金邦文對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所持的態度及觀點?為防止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逃跑、自殺和串供,依法初查的公安、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是否及時對楊元慶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是監視居住?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以確保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按期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審理!冤案始作俑者楊元慶及其家人對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的所持的態度及觀點是甚麼?始終證明收到9519塊青磚的收磚證人侯德朝無故失蹤四年半之久。是襄陽中院,還是老河口法院找到的?襄陽、老河口兩地公安、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是否心存僥倖、頂風違紀、違法故意隱瞞「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等事實真相」,初查辦案時是否有規不循,有法不依,魚目混雜,以假亂真,用「一體化」假象掩蓋造假真相?的確,十八大之後,多地調查處理事件「提速」,一經爆料,立即調查,及時公開。可是,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連續進行了為期三十二年的實名控告。但是,在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犯罪嫌疑人吳家友院長等人的操縱下,這起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涉嫌:「故意隱瞞、歪曲甚至掩蓋事實真相,阻撓有關部門對0087048號原始發票事實真相的查處;故意縱容、包庇、袒護手下工作人員。故作高深拒絕透露鑑定人、鑑定機構和鑑定法律文書的具體文號,已構成妨礙作證罪;拒絕出席網絡公開聽證會,也不解釋為甚麼?故意徇私不移交刑事案件;合夥故意協助他人故意隱匿或毀滅涉案的0087048號原始發票及其鑑定結論而陷害他人偽造字跡『手段狡詐』」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的案件,最終成了一個無頭公案,被不了了之。 恰如當下一些事件的處理永遠「見首不見尾」,只有「正在調查」,沒有處理結果。任網友百般質疑,「我自巋然不動」,逼到不得不說,又多以「某某停職」,「正在調查」為萬能武器。這種處理方式儘管表面上重視、實際上是官僚主義的作風,是敷衍推諉,是用所謂的重視來掩飾不重視的態度。暫時看是緩解了,但公眾利益和訴求沒有得到滿足,問題會有更大層面爆發的可能性,應引起警惕那是自然。可是,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作案動機卑劣、犯罪行為惡劣,主觀惡性深。又系國家公務人員其犯罪行為嚴重違背了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操守,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卻在中國大陸號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國家裏,敢打硬仗、善打惡仗的控告人徐建軍實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勝俊院長一案無人敢受理!公信的喪鐘為誰敲響?值得出席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們深思!!!再思!!!

此致

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

控告人:徐建軍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歡迎世界各地華人、華僑和華裔尤其是海內外媒體記者和世界各地華人留學生點擊瀏覽控告人的博客http://xjjkgs.blog.tianya.cn轉載、發表控告人的《控告書》。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