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桃園業者偷排強酸廢水 環保局要求停工

【大紀元2013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桃園市鉿晟企業,私接管線,蓄意繞流偷排未經處理的強酸性廢水,污染南崁溪,惡意挑戰公權力,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重罰23萬元,廠商也在環保局要求下,決定自行停工進行改善,改善期間若仍有污染行為即勒令停工處分。

環保局同時依法追究該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業務責任,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從重處分或廢止證照。

環保局指出,鉿晟企業設廠桃園市鹽庫西街,從事印刷電路版製造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未依許可核管線排放廢水,而自行私接三通塑膠管,直接將完全未經處理的原水,直接排放至廠外雨水溝,嚴重污染南崁溪。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說,偷排強酸性廢水,嚴重污染南崁溪。稽查人員除當場責令立即封管、停止排放,除依法重罰23萬元,並要求立即自行停工進行改善,若改善期間仍有偷排行為,則祭出勒令停工之處分。

環保局表示,對於以未經許可登記之管線排放廢(污)水,或繞過現有處理設備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或處理設備部分或全部未開機、加藥量不足、加水稀釋排放等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得命其停工,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此外,因偷排廢水而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