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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安省企業 未守便利殘障者法案

【大紀元2013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編譯報導)一名失明律師根據信息自由法獲得的政府文件顯示,安省70%(約36,000家)有20名及以上員工的私營企業未遵循《安省便利殘障人士法案》要求,省府對此不予重視。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同時獲取的文件還顯示,自該法案於2005年通過後,用於監督法律實施的2,400萬政府撥款未用完。根據2007年的要求,公司需於2012年12月之前向政府發送電子文件報告,概述如何向殘障客戶提供幫助和培訓員工,以及收到客戶的反饋如何。文件表明,儘管企業很少遵守該法案,但沒有一家被查出違反法案,被下達守法令或罰款。

安省方便殘障者法聯盟(Accessibility for Ontari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lliance)的律師萊普夫斯基(David Lepofsky)表示,在2003年及2011年省選中,自由黨承諾有效執行殘障立法,但文件表明他們明顯失職。

安省經濟發展、貿易及就業廳長霍斯金斯(Eric Hoskins)表示,他對缺乏遵守法律感到沮喪。他在接受採訪時說:「我相信我們在確保公司和組織遵守法案上做的不夠,遵守率低的令人無法接受。」

自2月接管該廳長一職後,霍斯金斯表示,他令遵守法案的企業翻了一倍,約從7千家提高到15,000家。霍斯金斯去年春季和夏季下令向每個企業發送信息通知,他在本週一發出2,500封執法信。

他說:「到2012年12月31日,我們真的只有提高意識的能力。今年,我們已把注意力轉向確定那些不遵守的(企業)。」

安省2005年通過的《安省便利殘障人士法案》要求省府確保到2025年完全執行,霍斯金斯說:「這是我作為廳長的首要任務,我一直非常認真對待。」2010年對該法案的獨立審查呼籲政府「顯示新的領導力」並「復興」實施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