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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關門 自願上班者犯罪

【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政府部分機關1日起關閉,必要雇員繼續上班,薪資之後補發,約80萬非必要雇員被迫休無薪假。休無薪假者自願無酬上班,將犯下聯邦罪,可處兩年徒刑或罰款5000美元。

美國1位科學家坐了30個小時的飛機,飛到澳洲西部伯斯(Perth)開會,發現自己不能在會上發表有關巴金森氏症的研究成果。

拉薩洛(Michael Lazarou)告訴澳洲國家廣播公司(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如果我在會上口頭報告,甚至只是繼續參與會議,實際上就犯下一條聯邦罪。」

他說:「我準備了這麼長的時間,為了到此口頭報告。所有這些努力現在都泡湯了。」

「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反超支法」(Anti-Deficiency Act)規定,美國政府或哥倫比亞特區政府官員或雇員只有在涉及人身安全或保護財產時,才能在政府關門時提供自願服務。

明知且故意違反這項規定的雇員,可處有期徒刑兩年或罰款5000美元。這裡規範的是非必要雇員,必要雇員不在此限。

「哈芬登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說,更糟糕的是,這項法律規定,該官員或雇員工作機關的首長,知道後必須立刻向總統和國會報告。

法律專家說,記憶中不曾有過聯邦政府關門期間,任何人因違法自願工作而被起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