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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移民申請常見疑問問答

謝正權律師

1. 讀者問:你幾年前發表幾篇題為「只要你保住工作,我就能為你拿到綠卡」文章。現在在你的網站還可以查到: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business-immigration/collegeprofessorimmigration.html。 請問你在這些文章裡講的還適用嗎?有沒有甚麼變化?

謝律師答: 謝謝閱讀我的文章!文章裡講的道理照樣有用有效。但是,近幾年產生兩點變化:第一,受移民名額排期的影響,中國大陸和印度出生的外籍大學教師不再像我寫這些文章那時候那麼快拿到綠卡了。如果出生這兩個國家的外籍大學教師通過一種「特別處理」程序,走第二優先類的綠卡申請,他們需要等好幾年才能拿到綠卡。不過,其它國家出生的外籍大學教師用「特別處理」程序,走第二優先類的綠卡申請,仍然很快拿到綠卡。第二點變化是,那時勞工部要求高等院校的僱主必須在全國性的專業刊物上刊登過廣告,現在放鬆這條要求,網站上登的廣告也符合要求。

2. 讀者問:能不能簡單介紹一下在大學當老師一般有哪些移民途徑可走?

謝律師答: 可以,但是這個問題很大,必須根據每位外籍教師的個人情況來定。概括起來,大學教師可以通過移民法規定的所有移民途徑申請綠卡。例如,如果大學教師在本行業裡作出特殊貢獻的,可以申請EB1A「特殊人才」類;如果大學教師在本行業裡作出傑出成就的而且僱主願意簽署移民申請表的,可以走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類。這類是現在大學老師最快最常用的綠卡申請途徑。如果大學教授和美國公民結婚,可以通過婚姻移民,幾個月可能拿到臨時綠卡;如果大學教師自己或者家人有能力拿出50萬美元,還可以通過目前流行的EB-5投資移民申請綠卡。不管上面的幾條移民途徑,僅憑大學教師這個職位加上高等院校僱主的支持,外籍大學教師即可開始綠卡申請程序,而且成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某個大學教師到底有甚麼移民途徑,請將最新簡歷送到 help@xielaw.com做免費評估。

3. 讀者問:聽說大學教師申請綠卡有特別優待。如果這是真的,特別優待體現在哪些方面?

謝律師答: 其實,大學教師申請綠卡並沒有甚麼有「特別優待」。但是,在美國大學當教師工作的,在移民法上的確有一定的優勢。這個優勢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例如,大學教師職位幾乎全是「永久職位」,只要大學教師有些成果,基本上可以走第一優先類的綠卡申請。即使不符合第一優先類的條件,大學教師還可以通過一種「特別處理」程序,走第二優先類的綠卡捷徑,即僱主不需要再打廣告招聘程序便可直接申請勞工證。

4. 讀者問:大學教師的「特別處理」程序是申請PERM 勞工證。它和一般的普通PERM申請有甚麼不同?

謝律師答: 首先,「特別處理」程序只適用於在大學裡有課堂教課任務的教師。在大學工作但不在教室裡上課的外籍員工,不能走「特別處理」程序。所以,PERM 勞工證申請適用大學教師職位之外的其它任何職位。其次,「特別處理」程序中,美國僱主使用以前實際招人的廣告直接遞交PERM勞工證申請。而普通PERM申請中,美國僱主必須在勞工市場上打廣告招聘符合要求的美國工人。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美國工人的條件下,美國僱主才能為外籍員工遞交PERM 勞工證申請。第三,在「特別處理」程序中,美國僱主必須在選擇聘用外籍教師之後18個月之內遞交PERM勞工證申請。而普通PERM申請程序中,僱主必須在開始打廣告後的兩個月之後六個月之內遞交PERM申請。如果超過六個月,僱主需要重新啟動新一輪的廣告招聘程序才能遞交PERM申請。

5. 讀者問: 如果美國大學事先沒有公開打廣告招聘大學教師,新聘任的大學教師能不能通過「特別處理」程序遞交綠卡申請?

謝律師答: 不能走「特別處理」程序。必須事先有全國性的書面廣告或30天的在線廣告並經過競爭篩選程序錄用外籍員工。

6. 讀者問:我在一所很小的社區學院(Community College)找到一份教師職務,我能不能通過「特別處理」程序遞交綠卡申請?

謝律師答: 社區學院是被政府設立或認可的兩年制高等學府。它的教師職務可以通過「特別處理」程序遞交綠卡申請。

7. 讀者問:我是去年來美國的訪問學者,持J-1簽證。現在在學校的職位是 「訪問助理教授」(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我能不能開始辦理移民申請?

謝律師答: 你的情況還比較難說。首先,要看你的J-1有沒有回國服務兩年的限制。如果有,必須申請豁免才能拿到綠卡。但是如果J-1豁免申請正在辦理過程中而且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辦下來,可以考慮開始辦理移民申請。不過,應該找自己的律師好好籌劃一下申請的時間和步驟。搞不好會影響自己的身份和移民申請。其次,「訪問助理教授」不是永久職位,僱主一般不會支持綠卡申請,所以不能通過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類和第二優先類的「特別處理」程序來申請綠卡。

8.讀者問:我在一所州立大學工作近兩年了,助理教授職位,學校規定工作兩年後才能支持綠卡申請。我還有別的途徑遞交綠卡申請嗎?

謝律師答: 我聽說過很多次這種規定。它對僱主強留教職人員有幫助(因為擔心拿綠卡後跳槽),但是對一些不容易發表文章的專業的外籍教師通過「特別處理」程序申請綠卡,非常不利。因為錯過18個月的申請時間,大學僱主必須重新開展全國性的篩選招聘程序或者走普通PERM申請程序,費錢費時不說,很多僱主不願意啟動這個程序。建議處於這種情形的外籍大學教師說服學校的決策者,改變政策,力爭在受聘之後18個月之內將PERM申請遞交上去。如果需要移民律師幫忙說服大學僱主決策者的,可以直接聯繫我。這屬於免費服務,而且成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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