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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 逾4成成年子女和父母同住

【大紀元2012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芳編譯報導)2011年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加拿大在家住的成人子女多於以往。年輕男性比年輕女性更有可能住在家裏。專家表示,現在父母不像以前父母那樣嚴厲,成年子女樂意搬回家,把父母當成室友,也樂意付房租。

  

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至29歲的成年人有 42.3%與父母同住,比2006年的42.5%稍低,但仍遠高於1981年的26.9%;25至29歲住在家裏的人數比率為25.2%, 高於2006年的24.7%, 是1981年的2倍多; 20至24歲的年輕成人住在家裏的人數比率為59.3%,稍低於2006年的59.5%。

  

據《環球郵報》報導,年輕成人與父母同住,這一社會現象正在發生急劇的變化。安省倫頓西安大略大學人口學教授包傑特(Rod Beaujot)表示, 「年紀更大,更有可能與父母同住。」他說:「以前, 家長對孩子管教很多,孩子住在家裏,不得不受到父母監督。但現在,家長更開放,允許子女有他們自己的生活,甚至住在家裏也允許他們有自己的愛情生活。」

  

溫哥華作家和自由文字工作者紐貝裡女士(Christina Newberry),是研究成年子女住在父母家中這一現象的專家。她曾兩度搬回家住。第一次,是她21歲大學畢業時,準備找工作;第二次是8年以後,她正在離婚。她說:「我父母的家,是我準備下一步的地方。」

  

紐貝裡表示,住在父母家,並不是由於手頭緊張。她說:「我有份好工作,能負擔自己的生活。住在父母家,只是為了更好地考慮下一步該做甚麼。」

  

她說,很多年輕人在25歲以前還與父母住,是因為他們正在求學階段,正在上大學或大專,或者是剛畢業,還沒找到工作,沒有經濟來源。而30多歲還返家與父母住,則有不同的原因。

  

20多歲接近30歲的年輕成人,當他們在生活中遭遇變更時,如失戀或失業,他們趨向於搬回家住。他們也不像剛20歲出頭年輕人一樣,只是小住並很快又搬走。他們認為,搬回家與父母住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

  

紐貝裡說:「住在父母家,可以看到自己在個人能力、自我感覺以及自信方面有很多不足,然後,再真正地調整自己,把自己真正地當成一個成年人。」

  

紐貝裡建議父母們,在他們的成年子女準備搬回家住時,與子女坐下來談談,擬出一份合同,協商明確細節,如打算住多久,是否支付租金、幫助做家務和其他條件。 她說,它可能看起來很正規,但它可以防止誤解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