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澳紐省18歲以下者或免受沉默法修訂影響

【大紀元2012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俞建新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上月,澳洲紐省宣佈了對沉默法權利的修訂。在修訂後的沉默法下,法官和陪審團將能夠對行使權利保持沉默的人持負面看法。但紐省律法廳長史密斯(Greg Smith)昨日表示,18歲以下或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受紐省沉默法權利修訂的影響。

據澳新社報導,在沉默法權利修訂中,警察給出的「沉默權利」警告將會包括甚麼不說「可能有害於你的辯護」的附帶條件。史密斯稱,這一修訂將會堵住罪犯用沉默來逃避指控的漏洞。他說:「這一要求說出來的法案意味著沉默要付出代價,罪犯不再能用其作脫罪的盾牌。」

警方對沉默法權利修訂表示歡迎,但民權倡導者們和律師卻譴責這一做法是對已存在數個世紀的權利的攻擊。

週三,史密斯發佈了一個18歲以下的人免受該修訂約束的法律草案,有諸如精神疾病、老年癡呆症或智力殘疾等認知障礙疾病的人也不受權利修訂的影響。

目前,政府正在徵求對草案的意見,截至日期為9月28日。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