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家庭亂象 多父母法案在眾議院通過

【大紀元2012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曹景哲綜合報導)週一(8月28日)加州眾議院議員們以50比19批准了SB1476法案。該法案允許法官裁決,給予一些加州兒童兩名以上的合法父母。法案將允許法官在法律上承認,如果一個孩子因為有多名父母,而能獲得最佳利益時,便可以有兩名及以上的父母。該提案對於任何人,包括同性戀均適用。

家庭多樣化 父母不限額怪像

州參議員雷諾(Mark Leno)是提案的發起者。他表示,今天人們生活的世界,法官要處理加州家庭的多樣化情況,立法給了法庭處理這些問題的彈性,以保護孩子的最佳利益,使其財務和感情上得到這些父母的支持。

法案源於一個加州女孩,因其親生父親不能被裁決為第三名父母,而她兩個合法父母(一對女同性戀)卻無力撫養她。

法案支持者稱,通過給予有照料和財務責任的額外合法父母,法案能夠讓未來的孩子置於寄養系統之外。

灣區華人律師劉先生表示,如果能給孩子更多關愛的話,他贊同這個法律。但希望按照加州法律,多個父母也都要給孩子關愛以及和孩子有共處時間。

顛覆家庭倫理 滿足大人感受

據聖荷西信使報報導,反對者稱,法案腐蝕了傳統的父母角色,允許孩子有不受限制的父母數量。加州眾議員唐納利(Tim Donnelly)這帶有重新定義加州父母關係的味道。下一步不會如何?由議會給我們確定父母嗎?

美國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的斯坦頓(Glenn T. Stanton)也提出了看法。他認為,該提案看似是主張孩子的權利,但實際上卻為成年人創造「激進家庭」(radical families)提供了法律保障。

斯坦頓說,有關「新家庭」的議論可謂沸沸揚揚,但就社會學、心理學和醫學數據來看,並不能顯示出這些新的家庭形式能在身心上和教育上提升孩子的幸福感。

他說,能給孩子最大幸福的還是自己的親生父母,而這項法案只能把我們進一步帶入「實驗家庭」的理念中,是為了滿足成年人的想法,始終沒有考慮到我們的孩子。

適用何種情況?

如果參議院批准,由布朗簽署成為法律,將適用的家庭結構範圍包括:一個男子和一名女子結婚,該女子和另一人懷有一個小孩,或者是一對女同性戀夫婦,她們在精子捐助者幫助下懷孕,這名捐助人也可以作為孩子的父親。

據雷諾辦公室介紹,其它州,包括賓州、緬因州,法官在監護權案件中已經認可有更多的父母。據美國人口普查,2010年,美國婚姻夫婦首次降到不足美國家庭的一半。

(責任編輯:李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