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

墨爾本地產市場一周拍賣回顧 (08.24)

「誰獲得優先談判權」成關注焦點

【大紀元2012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茹墨爾本編譯報導)在拍賣中流拍早已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了,但如何處理流拍後的協商近來卻受到爭議。按照行業協會REIV的最近建議,流拍後的交易將會變得更為複雜。

據時代報報報導,按照現行的土地銷售法規(Sale of Land Regulation),當一座物業以真實出價流拍後,這個最高的出價者有協商的優先權,拍賣人必須首先與這位最認真的潛在買價商議。

這一點毫無疑義,現實生活中也都是這樣處理的:誰的出價最高就先和誰談判。但很多情況下,拍賣物業是以業主的出價流拍的,法律對此則沒有任何規定。毫無疑問,業主的出價是真實的出價,但業主怎麼能跟他/她自己協商呢?顯然不能。所以目前普遍的做法是代理可以與任何人自由的商議。

維省地產協會(REIV)的法律備忘錄建議,與所有人自由協商不再是最好的做法。「REIV的律師現在更傾向於這種做法:與業主出價前的最高出價者協商。這樣比較符合法規的意圖。」

這樣,如果在業主出價前有人真實出價,那麼代理必須與這位競拍人首先協商,而不是把「繡球」拋給所有的來賓。

但上述建議在現場鴉雀無聲、沒有人真實出價的情況下就不適用了。

REIV的數據顯示,現在每次拍賣中超過40%的物業都流拍了。在這些流拍的物業中,2/3是以業主的出價流拍的。所以REIV的新建議會對代理們的做法產生顯著影響。

該建議在上個月底發給REIV所有的成員,但還沒有公開通知。業界人士表示擔憂,這種新做法可能會引發潛在的利益衝突。

「表面上看起來合理,但實際上違反了拍賣人與業主之間鐵定的義務關係:拍賣人要為業主的最大利益服務。如果拍賣人在流拍後與所有感興趣的買家協商,肯定會得到更好的價錢。」最理想的結果是,由於激烈的競爭而產生「拍賣後的競拍」。

「我不是反對討論這種事情,只是沒有與任何人商量,REIV選擇突然改變立場,讓整個行業都陷入困惑之中。」

REIV的發言人拉羅卡(Robert Larocca)說,對有心贏得拍賣的人來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超過業主的出價,滿足業主的預期。

上週六(8月18日),在REIV收集的427個拍賣結果中,成交率為58%,另外還有50個結果沒有統計上來。這一成績延續了近來的趨勢,看來市場在這一水平上達到了相對穩定的狀態。

(責任編輯: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