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曼哈頓法院判決電召車法案違憲

【大紀元2012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于濤編譯報導) 8月17日﹐曼哈頓州最高法院 (Manhattan Supreme Court) 法官恩格朗 (Justice Arthur F. Engoron) 判決紐約市長彭博提出的電召車法案違反州憲法地方自治修正案 (home rule provision)﹐並發布臨時管制令禁止法案予以實施。

這一結果幾乎擊碎了彭博希望通過出租車執照拍賣和販售等渠道增加政府收入的如意算盤﹐並讓市政當局的財政預算變得捉襟見肘。不出所料﹐彭博當即對判決結果表示憤慨﹐同時指責判決造成了10億美元的預算缺口﹐從而將導致更多的裁員。

此前彭博直接在州議會提出電召車法案以繞開持反對態度的市議會﹐並在法案進行部份修改後取得了州長庫默的支持。反對者由此批評彭博違反了州憲法的地方自治修正案。對此﹐恩格朗法官表示﹐民主政治允許採取迂迴策略達到目的﹐問題的關鍵是這一手段是否違反憲法﹐而「法院無法理解為何市出租車服務的修正法案需要交到州政府﹐而不是擁有75年以上相關管理經驗的市政府進行表決。」

儘管當前的判決極有可能遭到上訴﹐恩格朗法官認為﹐法案的原告﹐即黃包出租車從業群體﹐已經證明了他們將從電召車法案中遭受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上訴取得成功的可能不大。由於新法案允許電召出租車在紐約的大部份地區的街頭載客﹐以及增加了黃包出租車的數量﹐原告認為他們手頭的執照價值將會大幅度下跌。

目前﹐紐約市共有13,237輛黃包出租車﹐而在上週有兩個執照剛剛以105萬美元的價格售出﹐創歷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