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桃縣市售祭祀品 8成2標示不合格

【大紀元2012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中元普渡,家家戶戶香煙裊裊,各地普渡祭祀活動頻繁,也是金紙、香、蠟燭等祭祀用品使用量極高的時間,桃園縣工商發展局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近期針對縣內賣場、商號等抽查「祭祀用品」商品標示,抽查200件中有16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82.5%。縣政府呼籲民眾應注意商品之標示及外觀,對於價格較便宜且來路不明之無品牌商品更應注意,以避免買到危害身體的黑心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工商發展局今年在中元節前至縣轄內大賣場、一般商號等抽查市售祭祀用品之商品標示,此次查核祭祀用品包含金銀紙類(如:福金、刈金、巾衣、金元寶、壽金、五路財神發財金、地基主、福德正神發財金…等)、香〈香環〉及蠟燭等三大類,總共抽查200件商品,抽查結果統計如下: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的商品共有165件,不合格率高達82.5%。不合格案件以全部未標示或僅標示商品名稱,完全無製造商相關資料、商品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等要件者所佔比率最高(49%,98件不合格)。

不合格規定商品中完全未標示產地者有102件,佔51%。標示台灣、中國、越南、印尼有63件,佔31.5%。依賣場類別分析,大賣場祭祀用品標示不合格率(58%)略低於佛俱店、金香舖等一般商號(90.67%〉。

工商發展局提醒消費者,如果祭祀用品來路不明或品質不佳,所產生的煙塵將可能危害人體健康,消費者購買祭祀用品時應仔細檢視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名稱、生產國別、成分或材料、度量單位、製造日期等項目,同時在選購時,不論商品價格高低,都要檢查商品標示,以免購買到來路不明的商品,甚至是黑心商品。民眾如果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也可向工商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工商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30日)改善,經複查再未改善者,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最嚴重將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之嚴厲手段。另本府也將聯合所屬十三鄉鎮市公所針對轄內陳列販售之「祭祀用品」不定期加強查核及輔導,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