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禁聞

【投書】各界祭奠悼念陳小明 親屬公開致謝信

【大紀元2012年07月05日訊】七一,陳小明被虐害慘死五週年的忌日,上海各界到陳小明家祭奠、悼念,為此,陳小明的家屬發出公開感謝信,博訊刊載全文如下:

今年「7.1」又逢上海的盛夏高溫,也是陳小明被虐害慘死五週年的忌日,一大早就有上海維權界的各位人士頂著酷暑先後從上海的四面八方趕來這裡祭奠悼念陳小明,在此請允許陳小明親屬以此信來表達,對大家的到來與因故未能到來者的心意致以最誠摯的謝意!

十八年前,由徐匯區政府與徐匯區房產經營公司官商勾結,用暴力強行將我們兄弟父母各戶劫持到邊遠地區的壹戶屋內,再把我們兄弟父母各戶的房屋強行拆毀,建造了高級配套商品住宅樓,更有甚者,為強搶民財開發商雇兇殺死了該基地瞭解動遷政策內幕的居民……

當年,陳小明自學法律,一直堅持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與受託義務代理維權。在陳小明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終撤銷了徐匯區政府違法作出的強遷令。但徐匯區政府對違法行政行為並沒有給予任何糾正與合理補償。

為了全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也為了幫助廣大被強拆居民討回公道,陳小明用一個個違法拆遷的事實向中央各有關部門反映舉報上海市政府官員官商勾結、強搶公 民住房的違法行徑!在任何一個法制國家,甚至在中國的法律法規中,與行政不作為或行政亂作為者的政府對簿公堂、並向中央主管部門反映其違法行徑,是值得肯 定的正義行為,也是建設公民社會過程中應受鼓勵的行動。但是,陳小明行使憲法、法律賦予正當權利的行為,卻遭到了無良官商喪心病狂的報復和陷害!

2006年2月被秘密綁架,並以「涉及國家機密」為藉口不准律師會見,也不給家屬任何法律文書,直至2006年7月被誣以「尋釁滋事」罪名批捕,盧灣分局採取秘密綁架、關押和抄家, 實行先抓捕刑訊逼供,後羅織證據和罪名的「有罪推定」,最後又以蓄意捏造的「擾亂法庭秩序罪」定案。該案罪名在審理中一夕數變,所指稱的〔代理辯護毛恆鳳 行政訴訟一案中〕「2004年10月28日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附 2009年3月與2011年10月致上海高院刑事再審申請書 鏈接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0/201110142253.shtml)

直至今日,委託代理律師與親屬沒有收到上海高院的書面答覆 〕。更惡劣的是,陳小明在被綁架、關押、繫獄期間受盡酷刑虐待,直到瀕死狀態才令家屬保外就醫,保外就醫僅兩天,於2007年7月1日大噴血慘死!死者出獄時身上帶有大塊瘀血傷,就是他被虐殺的鐵證!

今天,當我們站在一起祭奠悼念小明時,不由想起上海還有:王榮慶、陳宜棟、周敏珠、段惠民、蔡新華、蔡百金、騰金娣、龔宜富、明素珍、杭小妹、朱 佩玉、郁楚單、楊碧瀾父親、承森、孫玉蘭等……,他們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住房權、生存權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們都是無辜受害者。所以,今天我們在悼念陳小明的同時還應該悼念所有因維權而遭遇打擊報復被迫害致死的先驅者們,為此,我們提議為所有的死難者默哀。

我們相信:只要中國存在真正的法制,總有一天會平反冤獄、告慰亡靈,歸還被搶去的房產,還我們一個雖遲到卻又必須要到來的公正,重塑中國司法公信力!但是,這些都得依靠我們大家的不懈爭取,為此,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促進建設中國的法治社會而努力!

下面請容許我們記下這次祭奠悼念陳小明五週年的來訪朋友名單,他們是:杜陽明、毛恆鳳、許國治、魏勤、韓忠明、張君令、常雄發、童國菁、沈永梅、周雪珍、 黃月華、孫建敏、王承起、趙淵、王志華、王偉、童莉雅、蔡巧珍、張玲玲、張平、陳載忠、吳文其、王生芳、楊碧瀾、李梅華、沈蓮滿、陸志鵬、崔福芳、薛永 琴、段春芳、陸善明、王明清(另有一部分維權人士來電告知,因故未能及時趕回上海參加祭奠小明,而表示歉意與遺憾)。

對於大家冒著酷暑趕來祭奠悼念陳小明,我們親屬再一次表示深切感謝!

附:原被暴力強拆住址:徐匯區長樂路445基地〔毗鄰淮海中路〕

強拆公司:上海徐匯區房產經營公司(現改名徐房集團有限公司)

陳小明親屬謹啟

2012年7月5日於上海

(附簽到名單)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