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真言:中國人應該明白的事(續四十五)

【大紀元2012年07月22日訊】長期以來,中共利用其控制的 輿論宣傳工具持續不斷的向中國民眾強力進行一言堂的愚民欺騙洗腦宣傳,太多的中國人對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對發生在中華大地上的諸多歷史及 現實事件,認識糊塗,或是偏激片面,或是認識不清,或是根本就不知道,陷在中共刻意營造的錯誤泥沼中不能自拔,嚴重的影響了對事物的客觀 判斷而不自知。本文擬就當今及歷史上被中共或是扭曲或是掩蓋的諸多歷史事件中的部份大事的如實解讀,幫助你廓清迷霧,恢復良知。

中國古代社會不存在所謂奴隸 社會(上)

如果說「封建社會」是對秦以 後中國古代社會的誤讀,那麼,所謂秦以前社會是「奴隸社會」就是一場荒唐的鬧劇,一場在威權挾制下的由一班文妖操演的比「封建」問題更為 明顯的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的醜劇。如果說「封建社會」尚有實物可察,「奴隸社會」純粹是由邏輯推演出的一個臆想的幻物。

馬克思主義產生前,中國人從 來不知道還有個甚麼奴隸社會;經馬克思主義一指導,中國人才恍然知道,原來自己還曾經是過奴隸。聽聽這名怪新鮮的,可這奴隸社會到底是個 啥玩意兒?能稱得起社會,是個老大的事兒。可倒回頭去找,卻楞是找不到痕跡。不怪中國人健忘也不怪中國人糊塗,是根本就沒影的事兒。但 是,馬列的五階段論定了,封建社會都有了,還能沒奴隸社會?沒奴隸社會,這封建社會又是從哪來的?就這麼說有就有了。既無歷史記載,又無 考古支持,完全是共產黨御用文人閉門造車憑空捏造出的一個東西。杜撰「奴隸社會」的目的同妄解「封建社會」一樣,都是在給馬列的社會發展 階段論及中共的非法革命、非法政權製造合法依據。

在前文的「封建社會」問題 中,有一個關於封建社會的分期問題沒有交代,在此簡單一提。關於封建社會的起始有西周封建說、春秋封建說、秦漢封建說、魏晉封建說等所謂 「三論五說」多種說法。之所以有此多種說法莫衷一是、歧義紛繁,關鍵原因就是本文的主題——「奴隸社會」的下限難以界定。「三論五說」的 各說各派都守持中國經歷過奴隸社會階段,但這個「奴隸社會」的起止點究竟在哪裏,上窮碧落下黃泉,讓唯馬列是瞻的各路專家傷透了腦筋。

「奴隸社會」雖然來得玄虛, 造孽要比「封建」為小,還沒有「封建」那麼爛賤,名氣自然也沒有「封建」大。「封建」問題的要害在於其「濫」。但「奴隸社會」也是一個不 容忽視的問題,「奴隸社會」不僅是「封建社會」的邏輯之根,也是「封建」問題的陪附,曾妖興一時。下面,對這個無中生有生造出來的馬列怪 胎的身世及作為作一剖析,以期廓清與歸正國人的扭曲認識。

一、「奴隸社會」的概念及特 征

奴隸、奴隸社會皆屬外來詞 匯,中國古籍未見記載。此二詞彙初現於中國始為人知始於上世紀二十年代的社會史大討論,而盛行則是1949年中共建政後,為配合封建社會的氾濫,以社會發展五階段論中必須出現的一社會階段載於教科書而廣 為人知。

奴隸與奴隸社會的概念始於對 古羅馬奴隸制的描述,被大陸教科書指為人類歷史上最為殘酷的一種社會制度,大陸教科書中大肆渲染歌頌的所謂斯巴達克起義,即是對古羅馬殘 酷壓迫奴隸激起奴隸反抗的一例明證。《現代漢語詞典》這樣解釋奴隸:為奴隸主勞動而沒有人身自由的人,常常被奴隸主任意買賣或殺害。百度 百科這樣解釋「奴隸社會」: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勞力活動須以奴隸為主,無報酬,且無人身自由。一個人類社會中,如果大部份物質生產領 域勞動者是奴隸,這樣的社會,叫奴隸社會。隨著石器的發展,金屬工具的出現,生產進一步發展,勞動生產率有了較大的提高;社會產品除維持 人們的生活必需以外,開始有了剩餘。剩餘產品的出現,一方面為一部份人擺脫繁重的體力勞動,專門從事社會管理和文化科學活動提供了可能, 從而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為私有制的產生準備了條件。隨著私有制的產生,社會上出現了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原始社會開始解體, 奴隸制度逐漸形成,奴隸社會產生。

夏、商、西周、春秋、戰國時 代,都是奴隸制時代。奴隸多產生於戰爭,從敵方俘虜的平民成為奴隸,也有因犯罪被貶為奴隸的,有官奴和私屬之分。戰國中期,秦朝秦孝公任 用法家商鞅變法結束了這個體制,使國民(自由民)與奴隸獲得了平等的民權地位。

百度百科的這個解釋,沒有明 確指出中國的古代社會屬於奴隸社會,而是提出了奴隸制的概念。奴隸制與奴隸社會是兩個涵義不同的概念。奴隸制僅指存在程度不同的奴隸制 度,而奴隸社會則是一個完全以奴隸制度為主體的社會形態。「奴隸制和奴隸社會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奴隸制存在的地方並不一定是奴隸社會。 只有那些地區,即奴隸勞動在整個社會中起支配地位的地區,才能稱作奴隸制社會。」(《羅馬奴隸社會的斷限及其特徵》,楊共樂,羅馬史綱要 )百度百科的這個解釋應該是受近年來「無奴派」觀點的影響,對奴隸社會的概念避而不談,以「奴隸制時代」代替「奴隸社會」的概念。雖然仍 是「階級鬥爭理論」的產物,但鬥爭意識較前已大為淡化。1978年版 的《現代漢語詞典》關於奴隸社會的釋義中還有「奴隸主和奴隸形成兩個對立階級,奴隸主為了鎮壓奴隸的反抗建立了奴隸主專政的國家」的字 樣。這個解釋是中共建政後關於奴隸社會的基本及常規認識,也是中共愚民的主要觀點。

那麼,古代中國的夏、商、西 周、春秋、戰國時代,也即中共所謂的奴隸社會究竟具有哪些奴隸社會的特徵呢?

一是眾多的奴民。周朝青銅器 銘文中記載有數千奴隸,這被郭沫若視為中國存在奴隸社會的證據。但是,有奴隸並不等於就是奴隸社會。西漢「諸官奴婢十萬餘人」(《漢書?禹貢傳》);唐武宗滅佛,得寺家奴婢十五萬人。漢朝、唐朝奴隸比周朝奴隸要多得多,難道也能叫奴 隸社會嗎?顯然不能,因為奴隸並不是漢唐社會生產者的主體。

二是商朝墓葬中有大量的「人 牲」、「人殉」現象。有人認為這些用於祭祀和殉葬的人是奴隸。而實際用於祭祀的通常是戰俘,這些人並未被轉化為奴隸而是直接殺掉。殉葬者 通常是死者親近的人,可能是家庭奴隸,但一般不會是生產奴隸。大批屠殺戰俘一方面也說明了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無法容納大規模奴隸勞動。

三是商周時期,史書記載的 「眾」、「眾人」、「民」、「畜民」都不是奴隸。「眾」指各級官員,「眾人」指與王或國君同族的平民。「畜民」是「好民」的意思,而不是 像牲畜一樣的奴隸。《尚書?盤庚》中商王說:「古我先後,既勞乃祖乃 父,汝共作我畜民。」 「畜民」的祖先是商王祖先的有功之人,因而得到商王稱讚。顯然,「畜民」不會是奴隸。《左傳》中曾記載有「紂有億兆夷人」,一度被理解為 紂王有大量奴隸。而其實「夷人」是周人是對東方商族人的稱呼,意為商族人數甚多。此外,商周手工業勞動者通常也不是奴隸。周公旦十分重視 從商朝接管過來的「百工」,犯酒禁的商族百工可免死罪。可見「百工」是有專長的自由民或半自由民,不會是奴隸,奴隸不可能有條件嗜酒。

對於所謂中國奴隸社會的奴隸 問題,著名學者黃現璠在其著作《中國沒有奴隸社會》中作了詳盡解釋。作者在「奴隸定義」一節中對「奴」按屬性、性別、時間長短、時代、內 涵等進行了劃分。並列舉了中國古文獻記載的古代社會中的近百種以奴為中心詞的對人的貶稱或蔑稱。指出不能將這些「奴」皆以「奴隸」代之或 一概稱之,「奴隸」只屬「奴」中之一種,將其作為「奴」之代稱或總稱,當屬無視學理的淺薄之士的淺慮淺見淺識,真學士對此向來不以為然而 不會為其所惑。

作者還運用大量甲骨文、金文 和古文獻史料對「奴」詞及其相關詞組「奴婢」、「奴僕」、「農奴」、「奴隸」的深入辨析,特別對甲骨文中「奴」字的本義和引申義進行詳細 分析和論證,斷言中國古文字中最早出現的甲骨文「奴」字的本義和引申義與「奴隸」之義無關。同時對主張奴隸社會存在論的眾多學者們將 「人」、「民」、「眾」、「眾人」張冠李戴胡解為「奴隸」的教條主義異端邪說進行了入理至深的論辨和批判,最終得出結論:中國歷史沒有奴 隸社會。

在辨偽求真的同時,作者還指 出了造成這種謬誤的原因:一是改革開放前的三十年,中國史學界不存在真正的馬列主義史學家,因為大家都在運用馬克思主義原理研究問題,沒 有任何人發展了馬克思的歷史辯證唯物主義。二是眾多主張中國存在奴隸社會的學者們只是唯斯大林偽馬列主義是瞻,很少涉及馬克思主義對「奴 隸」的定義,從不對「奴」之種類加以任何明確的分類和定義,只是拿著一個空洞無物甚至連科學概念都談不上的「奴隸」名詞往先秦史上肆意亂 套,從而以三人成虎式的「層累疊加法」偽造出一個「奴隸社會」邪說,以達到「三人成虎事多有,眾口鑠金君自寬」的政治效應,以為自己的偽 馬克思學說坐實史事支撐而妖言惑眾欺世盜名。三是有奴派的學者們不是從事實出發,而是以這種先入為主的有奴思維和以階級鬥爭理論為綱的邪 教謬論偽馬克思學說為基礎,展開長達幾十年的「中國古史分期討論」,儘管在局部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這種偽造歷史的階級鬥爭邪教「史 學」,完全背離了嚴謹的歷史科學,甚至也背離了馬克思主義原理。四是在真正的馬克思主義史學中只有歷史辯證唯物主義可取,其具有科學性, 其他方面已經過時。作者並因此認為,中國的假馬列主義史學及其成果大多是偽說和偽史,應該扔進歷史的垃圾熔爐,來一次「焚書坑奴」,以免 偽史學危害後學。

另一位著名學者瞿同祖直接將 夏商周時代指為封建社會。瞿同祖於三十年代燕京大學時的文學碩士學位論文《中國封建社會》一書,1937年已出版。該書出版後,即成為不少大學的必讀教材。該書中,瞿同祖將今之所謂中國歷史上的奴隸制 社會稱作封建社會,且該封建社會是地主、農民、奴隸三者並存。而其關鍵的論據就是史書上明確記載的「井田制」:即將方圓九百畝土地,劃分 為九塊,每塊一百畝,猶如「井」字型,四周八塊田為人們自己的私田,收穫歸己;中心的一塊田是人們共同耕種的公田,收穫上交。根本不是奴 隸出苦力為奴隸主耕種土地的情況。

關於奴隸社會,北京大學辜正 坤教授更提出「中國這個農耕社會本質上存在抗奴隸特性」的觀點。因為那時的社會基礎是土地的分封,而作為奴隸社會基礎的奴隸在數量上又是 如此之少以至於無法和自由民相提並論,而在可列為奴隸社會典範的古希臘羅馬,當時不存在分封,奴隸數量在社會上佔三分之二強。因此,由於 有了分封制度,夏商周應為封建社會,由於奴隸並非社會基礎人群,夏商周不是奴隸社會,而這一切的產生根源在於中國農耕社會的本質。這是迄 今為止,學術界僅見的觀點,但卻是一個重要發現,是一個非常值得作深入探討的問題。夏商周時期以公田制(井田制)為基礎的社會體制,的確 阻礙了奴隸的出現。但是公田制的持續穩定的存在,實際是與當時的敬天奉神的傳統文化具有淵源關係。關於傳統文化的作用在本係列文章中已有 談及,這裡不再展開。

二、中國古代所謂奴隸社會偽 說的由來

關於奴隸社會的提法,一般認 為是郭沫若,而實際上郭沫若不是首倡,但郭沫若是奴隸社會推而廣之被中共定於一尊的始作俑者。

1929年郭沫若以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研究方法為導向撰成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出版,首次主張「西周為奴隸社會」,肯定中國古代史存在 「奴隸社會」。這被學界普遍認為是首倡。而實際此前兩年即1926年, 中共創始人之一的李達已在出版的自著《現代社會學》中,提出了殷商是奴隸社會的觀點。在20世紀三十年代的社會史大論戰中,李達於1935年出版的自著《經濟學大綱》中再次論證了殷代為奴隸制社會。而最初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對中國 奴隸制度及奴隸社會問題展開系統闡述的還是郭沫若。之後,呂振羽在《史前期中國社會研究》一書中主張「殷代奴隸社會說」;翦伯讚在《殷代 奴隸制度研究之批判》一文中亦主張「殷代奴隸社會說」;鄧雲特(鄧拓)在《論中國社會經濟史上的奴隸制度問題》一文中主張「殷代奴隸社會 說」;何干之於《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一書中也表達了了自己「奴隸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必由之路」的主張。

上述持中國有奴隸社會說者 (即有奴論)均為中國早期的馬列主義學者。他們的主張大同小異,他們之間的分歧,主要在封建社會的起點上。有奴論問世後,未獲學界的認 同,卻引來了無奴派王禮錫、胡秋原、梅思平、陳邦國、李季、杜畏之、王伯平等人的相繼否定,雙方並由此展開社會史論戰。論戰的主題主要有 三點:(一)亞細亞生產方式是甚麼?中國曾否出現過這樣的時代?(二)中國有沒有奴隸社會,中國奴隸社會與希臘羅馬社會是否完全相同? (三)中國封建社會有甚麼特性,封建社會的發生發展及其沒落是怎樣?」中心論題主要是圍繞著中國歷史上存在不存在一個奴隸社會發展階段進 行。論戰先是在《讀書雜誌》展開,出了四輯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專號。後有1934年12月1日陶希聖創辦的中國社會史專刊《食貨》半月刊及《中國經濟》和《文化批判》等雜誌繼之。參與學者 也漸增多。民生派干將劉興唐、李立中以及無派學者王瑛、王斐蓀等人相繼撰文,反駁「有奴論」。王瑛認為:社會發展的普通道路不一定必經奴 隸社會;確定奴隸制度的存在,應以大量奴隸所造成的主導奴隸經濟為前提,不應以農奴及家奴的存在來確證奴隸制度。劉興唐則強調:一是不能 把家庭奴隸當做奴隸社會的奴隸;二是不能把封建的徭役制當做大批的奴隸勞動。他認為東方的家庭奴隸眾多,生產領域雖有奴隸,卻不佔支配地 位。等等。受此影響,1937年4月1日,陳獨秀在《東方雜 志》發表《實庵字說》之三,同樣認為中國沒有經過奴隸社會階段。

20世紀30年代爆發的社會史大論戰中,積極參與者之一王宜昌對社會史大論戰的目的如此總結:「我們研究中國 社會史底目的,在一方固然是在於學術真理的探討,但更重要的卻是為的認識當前的社會,由理解當前社會底必然法則,從而變革社會。」(王宜 昌:《中國社會史短論》,《讀書雜誌》1卷4、5期合刊)中性地說,論爭具有學術救國的意味,只不過論爭的雙方拿錯了武器。論戰的雙方都犯了一個毛病,過 於重視馬列經典作家的影響,而忽視了具體研究對象,拿翦伯讚的話說就是「旁徵博引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文句,而忘記去研究具體的中國歷 史」,陷入討論「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死公式,更是忽略了無論是奴隸制還是封建制,都有複雜多樣的形態,並非千篇一律,中國歷史也有它獨特 的「色彩」,而非馬列的「一尊」之見。(參見張書學《中國現代史學思潮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436—441頁)

對於這場由馬列唯物史觀引致 的轟動一時的奴隸社會肯定論和否定論的論爭,當年參與論戰的當事人何干之先生評價:「中國社會史的論爭,遠在一九三二、三三年那兩年之 中,爭論的範圍很大,上下古今,甚麼都談,參加的人也很多,各種人都有。可惜各位參戰的朋友,對於歷史方法論的瞭解,大多數在水平線之 下。結果,問題往往不能好好的提出來,問題提了出來,又不能好好的討論下去,常常陷於混亂的狀態中。更可惜的是論爭的態度不好,有些參戰 的人,不一定很熱心的去探求真理,往往只鬧意氣,爭高下,彼此有錯,都不肯承認,人家有錯,就大張其詞,大加抨擊。」張廣志教授同樣認 為:「這一階段論戰的突出特點是:政治色彩濃烈,個別論著外,不少論戰作品學術含量不是很高,表明論戰的參加者們大都是在理論和材料準備 不足的情況下倉促上陣的。不久,煞是熱鬧的論戰之漸趨沉寂、收場,也並不是學理上的是非已被明辨的結果,而是在作為論戰發源地的前蘇聯那 裡,斯大林與托洛茨基的那場政治鬥爭已以斯大林的最終勝出而見分曉之使然。」(《奴隸社會並非人類歷史發展必經階段研究》,青海人民出版 社,1988年版)王家范先生也持相似看法:「這種論戰實包括了『中 西文化』和『社會史』大同小異的兩種論戰。我覺得應該說明的,上述的爭論,聚訟的中心舞台在『文化』、『社會』,而不在『歷史』;論戰的 代表性人物對政治目標或『道路』取向的關心,遠過於學術建設。」(《百年史學歷程回顧二題》,愛思想網,2012年4月6日)

顯而易見,社會史論爭或曰中 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也就是「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問題,從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學術問題,而是在以學術證實政治。學術站在前台,幕後 起作用的是政治。不是學術論辯,而是政治勢力的較量與制衡。

社會史論戰沉寂之後,仍有學 者持續發表無奴看法。40年代胡厚宣根據甲骨卜辭中奴、臣、僕、妾、 婦、妃等字的解讀後認為,這些甲骨記載無一能作為奴隸社會的證據。甲骨中雖有用俘虜為奴,但是戰爭之有俘,古今皆同,不能作為殷代為奴隸 社會之證。馮漢驥支持胡厚宣,認為他的觀點「自為卓識,可一洗將中國社會比附西洋社會發展的通病」。50年代楊紹萱對將殉人和殉葬制度等同於奴隸制的提法進行質疑。陸德和楊向奎等學者也把殉人看作是上 古民族靈魂不死的思想的反映,和社會制度無關。

「文革」後,中國古代無奴隸 社會說再引爭議。1982年以後,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奴隸社會並非人 類歷史發展必經階段的立場。大部份人認為,奴隸制和奴隸社會不能混為一談,將殷商看作奴隸社會,理論公式化,史料不足,不能將馬克思的歐 洲社會分期套用到中國來。

一些海外學者也持相同看法。 美國考古學家特雷斯特曼(J.M. Treistman)認為,殷墟王陵大量用青壯年男子殉葬,常被作為商代屬於奴隸社會的 證據。但是,葬俗不能成為經濟基礎的證據。沒有明顯證據表明商是一個在經濟和農業上以奴隸制生產方式為基礎的社會。吉德煒(D.N. Keightley)也指出,商周文字中沒有「奴隸」和「自由民」的詞彙和人口買賣的記 錄,因此商代社會不像是奴隸制。把商代的人牲看作是奴隸難以令人信服,因為沒有證據說明這些人在殉葬前被作為奴隸勞力使用,殉人更多反映 了當時的政治關係和宗教信仰。布魯斯?特里格(B.G. Trigger)指出,早期文明普遍存在的人祭現象常常是用來祭祀上帝和神靈的,感謝它 們超自然力量給世界帶來的萬物輪迴和人間福祉,但是這些早期文明並不存在奴隸制。20世紀的社會人類學也不認為早期國家必定是奴隸社會。著名人類學家斯圖爾特(J. Steward)指出,早期國家形成中的戰俘有可能形成一個奴隸階級,但是美洲土著社會 是否存在過真正經濟上的奴隸制則很可疑。等等。

儘管否定的聲音很大,理由也 頗為充分,但中共主導下的中國學界一直沒有從根本上放棄「有奴論」,只是在提法上有所模糊。

三、中國古代不存在「奴隸社 會」時期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一件事情 的是非爭持不下,一般是兩種原因:要麼是事情本身的性質是非界限模糊難以界定;要麼是論爭者各持標準不同。那麼,具體到「奴隸社會」問 題,概念自身的涵義非常清楚,簡單地說,就是兩個方面:一是社會的主體由奴隸構成,奴隸是社會生產的主力;二是奴隸主佔有奴隸本身之全 部,奴隸形同財物,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其生產勞動所得全部歸奴隸主所有。與「封建社會」的概念不同,「奴隸社會」的概念古今中外是一致 的,沒有歧義。也就是說,作為「奴隸社會」自身清楚明白,不會橫看成嶺側成峰。既然如此,為甚麼還會出現論者相持不下的狀況呢?原因只能 屬第二種情況,即論爭者所持標準各異。甚麼是標準?標準其實就是事物自身的內涵。對事物本身認識的不同,導致看法不同,這是關於「奴隸社 會」問題,有奴派與無奴派相爭的主要原因。無奴派的理由自不必說,有奴派的理由主要是基於馬列唯物史觀的影響。也就是說,對有奴派來說, 事物自身的內涵不是衡量事物的主要因素,事物之外的因素卻成了判定主導,這明顯違背了對於事物定性的一般原則,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中國古代是否存在奴隸社會, 並不是一個難以界定的問題,只需以奴隸社會的概念去衡量即可,合者是,不合者非。以此標準來看,中國古代社會不存在奴隸社會。

第一,所謂中國古代奴隸社會 偽說是學術為政治服務的產物。所謂中國的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是同時產生的一個問題,都是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產物,是馬列唯物史觀誕下 的一個怪胎。「封建社會」的存在是先有了「封建社會」的概念,後有了按概念定制的「封建社會」時期,而不是先有了歷史實物,然後才給實物 命名。目的是為了配合共產黨的所謂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奴隸社會」也同樣是出自於這個目的,充當了為中共的非法革命洗白的工具。

中國有沒有存在過奴隸社會? 自上世紀20年代末開始,眾多學者就展開了激烈的討論,這種討論到了49年「定一尊」之後便戛然而止。直到「文革」結束後的1980年代,才有所鬆動,但是一些馬列學派,依然動輒以大帽子來壓制學術性質的研究。

郭沫若於1929年出版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首次將西周之前稱為原始公社制,西周為奴隸制,春秋後為封建 制。在後來的版本中,他把中國的奴隸社會正式定在了夏商和西周。郭沫若自稱此書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與國家的起源》的中國版,系以辯證 唯物論來研究中國古史。放下此書的觀點正誤不談,只這辯證唯物論的基點與視角,就明顯偏頗,所以自然頓遭托派、新生命派諸路好漢圍攻。後 雖有呂振羽、翦伯讚、鄧拓等人助陣,也並不佔上風。

1938年,斯大林正式提出 「五種生產方式」演進理論後,受其影響,中共理論家們自然不再有其它觀點,有奴派被打上了蘇俄的強心劑,成了論戰霸主,論戰也漸為平息。 呂振羽、翦伯讚都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奴隸制的一個變種。呂振羽把殷商認為是亞細亞類型的奴隸制國家。翦伯讚認為殷商時農業畜牧業手工業 中,奴隸都是生產勞動主要的擔當者。範文瀾亦斷定殷商屬於奴隸社會。郭沫若則修正了自己的觀點,開始把商朝認為是奴隸社會。侯外廬則堅持 郭沫若此前的觀點。斯大林「五階段論」這樣敘述奴隸社會:「享有完全權利的人和毫無權利的人,他們彼此間殘酷的階級鬥爭——這就是奴隸制 度底情景。」如此簡單的理論界定,成了馬列史家顛撲不破的真理,足見馬列邪教的魔力之強勁,也凸顯了跟風的中國學者思維的殭化及智識的羸 弱。

其時,有反對論者如胡厚宣, 著名甲骨文專家,從史料出發,論證了殷商不是奴隸制社會,批評郭沫若等為與西洋奴隸社會比附,不惜對史料妄解曲說。指出郭等引用的諸多證 明奴隸存在的甲骨文其實與奴隸並不相關。但畢竟勢單力薄,難敵對手。

1949年中共建政後,郭沫 若的觀點自然成為主流觀點,無人能撼動。到了50年代,爭論的問題就 不再是中國古代有沒有奴隸社會,而是起止於何時和有甚麼特點。

但是假的終究是假的。沉寂中 也偶發雷聲。1957年,有人指出此皇帝的新衣存在問題。著名歷史學 家雷海宗先生撰文指出,歷史上的奴隸制國家只是人類發展史中的一個例外情況,即使在希臘,也不是普遍存在奴隸制,只有雅典等少數工商業城 邦為特例,羅馬則是不同於雅典的土地奴隸制,也是僅見的一例。因此世界歷史上沒有一個奴隸社會的階段。李鴻哲則認為五階段理論不是馬克思 的學說,奴隸社會說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是教條主義,而這一教條是由蘇聯的斯特魯威和中國的郭沫若發展起來的。然而,不幸的是,二人之後 均被打成右派,雷海宗先生更在幾年後在極度抑鬱中去世。

檢視這一過程,結論不言自 明,有奴論不是學術結論,而是學術為政治服務的產物,此等東西價值若何,無需辯白。

第二,從古希臘羅馬的「奴隸 社會」來看,中國古代不存在「奴隸社會」。「奴隸社會」的概念源自於古希臘羅馬。原國家行政學院歷史文化專業教授、故宮博物院研究員張志 和說,古希臘是個典型的奴隸社會,它位於愛琴海周圍,土地貧瘠,只能種一些葡萄、橄欖之類的作物,經過加工後,對外交換來維持生存,因此 其商貿業比較發達。在物質極不豐富的情況下,一部份掌權的階層就要剝奪另一大部份人的利益,那些人就被壓搾成奴隸了。馬克思給奴隸下的定 義是沒有人權、沒有財產、沒有自由,像牛馬一樣被強迫勞動。在古希臘時代,70%的男人都是奴隸,女人也要和奴隸一起勞動。

而古代中國是農業經濟形成的 宗法社會,人少地多。周朝實行的土地國有制度,用井田制的方式,將土地平均分給農民使用,八個農民耕種九塊土地,正中間的一塊土地是公 田,由八個農民共同耕種,收穫的糧食交給上級,這相當於一個農民每年為國家盡九分之一的義務勞動,後世的「甚一稅」,就是以此為標準而定 的。在周朝還有一項規定,因為考慮到土地有好壞,農戶每三年可交換土地耕種。周朝的農民一般都有自己的財產、家園和穩定的生活,所以稱不 上是奴隸。

周王把大批同姓貴族和異性親 信賜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即所謂封侯建國。唐代的柳宗元曾寫過一篇《封建論》,就是來論述周朝政治制度的。周朝是典型的宗法社會,以禮樂 治國,以後世所說的儒家思想作為周朝的統治思想,倡導「仁義禮智信,忠孝勤儉勇」等,強調仁物愛民,這種思想是普世的。「因此,周朝不是 奴隸社會,如果要定名的話,它應是封建社會。所以我們的歷史課本寫錯了。」(鄭州「福彩?中原人文講壇」,2010年9月4日)

第三、歷史記載不支持中國古 代有「奴隸社會」。夏朝的第一位君主是禹,就是婦孺皆知的「大禹治水」的主角。他當年採取疏導的辦法帶領人們治理黃河水患,長達十三年, 歷盡艱辛,三過家門而不入。是與堯、舜齊名、被後人歷代尊崇的賢聖帝王。商朝的第一位君主是商湯,商湯是一位寬厚仁慈的君主。成語「網開 一面」講的就是商湯的仁慈惠及鳥禽的事兒。不僅如此,商湯還是後世人們效仿的君子典範。《大學》中記載:商湯有一個洗沐用的盤子,上面刻 著這樣的銘文:「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意思是說人的身體,每天都會染上灰塵,所以每天都要洗,與此類似,人的精神,也必須每天都濯 洗一番,體現出君子的自省精神和嚴於律己的人生態度。所以中國古人有著修身的傳統,君子每天都要修身、反省自己所為是否符合天理,如果不 修德,就會放縱個人的慾望,就會因迷失自己而墮落。

開創周朝的周文王,更是被孔 子尊崇的聖君,是以禮治國的典範,孔子的「克己復禮」即指周文王時代。周文王奉行「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罰」的德治,且以身作則倡 導篤仁、敬老、慈少、禮賢下士的社會風氣。《史記?周本紀》上記載了 當時發生的一件事:當時,虞國、芮國和周國都是商朝的諸侯國。一次,虞、芮兩國的人,有了爭執不能斷決,就來到周國,想請(西伯)周文王 裁決,因為周文王從來都秉持慈善做事,遠近聞名。兩人入周國境後,看到周國種田的人都互讓田界,民眾皆謙讓長者,都感到了慚愧,於是商議 道:「我們所爭執的,正是周國人引以為羞恥的事,我們還找西伯只會自取羞辱。」於是各自返回,謙讓著離開了。其它諸侯聽到這件事, 就說:「西伯該是那承受天命的君王吧!」這些都出自於史籍的記載。

史籍上對「夏、商、周」朝的 農業生產情況也有諸多記載,例如「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孟子?滕文公上》)。意思是將方圓九百畝土地,劃份為九塊,每塊 一百畝,猶如「井」字型,四周八塊田為人們自己的私田,中心的一塊田是人們共同耕種的公田,大伙幹活時先合力把公田里的農活幹完了才能幹 私田里的活。農民也不用另交稅,收成時,只要將公田里的穀物上交就行了。可見當時的社會並無奴隸出苦力為奴隸主耕種土地的情況。

至於被中共作為奴隸社會佐證 的古羅馬時期的奴隸起義即「斯巴達克起義」,在人類歷史上只是個例,不是當時社會的常態。而且當時的羅馬帝國也只把征服來的別國俘虜當作 奴隸,而本國的所有民眾都是自由民。所以古羅馬也不是奴隸社會。這就好比中國古代歷史上雖然出現過荒淫暴虐的商紂王,卻不能用它概況形容 中國五千年文明歷史上的所有帝王(大多都是聖王賢君)一樣。(《石破天驚的重大理論:人類歷史上根本就沒有過奴隸社會》,二度梅柳,新浪 博客,2012-03-23)

中國社會直到民國時期,達官 貴人的家庭都蓄有家奴或奴婢,但他(她)們並非西方奴隸社會中那種從事生產勞動、無勞動報酬、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可以說,中國根本 就不存在奴隸社會。如果硬要在中國社會找那樣的奴隸,用不著到古代的歷史中去找,剛過去的毛澤東時代就有,大量的政治勞改犯就是現代的奴 隸。(《莫將封建與專制混為一談》,張清揚,南京院校論壇,西祠胡同)

第四,考古發掘不支持「奴隸 社會」說。蘇聯版教科書所說奴隸社會的主要特徵是:奴隸主階級佔有全部生產資料並完全佔有奴隸本身,在自己的莊園和作坊中,集中大量奴 隸,組織較大規模的生產。奴隸被剝奪一切權利,在暴力下從事最緊張、最繁重的勞動。奴隸主階級佔有和支配奴隸的全部勞動成果,奴隸只能獲 得極少的生活資料以維持生命。

但是,無論是中國典籍,還是 來自於地下挖掘出土的商、周文化遺址,都沒有發現大規模奴隸生產的莊園、作坊。就連確定中國奴隸社會的始作蛹者郭沫若也說:「氏族社會制 度一直到殷代末年都還沒有消滅」,「氏族社會向奴隸制社會推移是在殷、周之際。」(《郭沫若全集》歷史篇第一卷「中國古代社會研究」101、102頁)這實際就是排除 了中國的夏、商不是奴隸社會。而對於周代進入奴隸社會的證據,郭沫若以周朝《詩經》《七月》為證據,得出結論說:「總之,當時的農夫就是 奴隸。這些奴隸在平時不僅作農夫,還要做工事,供徭役。」這與蘇聯版教科書的「集中大量奴隸、組織較大規模生產、在暴力下從事最緊張、最 繁重的勞動的奴隸生產」特徵完全不相符。郭沫若的證據恰好說明中國沒有奴隸社會,因為農夫不是奴隸,農夫有人身自由,他的勞動成果並不被 完全佔有和支配。他只是不時被抽出去做工事,供徭役,這與所謂地主階級統治下的農民一樣,是封建社會的特徵。而不是奴隸社會的特徵。郭沫 若的證據正好證明中國的周朝是封建社會,地地道道的封建社會。

中國沒有奴隸制,而不是說中 國不存在奴隸,中國有奴隸,到清朝時還有,甚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還有,但與西方不同的是,中國有奴隸,但從來不把奴隸不當人,當牲 畜,中國的奴隸只是賣身奴隸,他仍然享有人的一切生活權利,他有錢後可以贖身。不像西方的奴隸,被集體關在一起,押出去集體勞動,完全沒 有人身自由。西方有奴隸起義,中國沒有。

考古方面的唯一所謂證據,是 殷商墓葬及甲骨文中所見殺人祭神及用人殉葬之事。然而並無證據表明,被殺者就是奴隸。戰國時秦將白起坑趙卒四十萬人,乃戰爭之需;美洲阿 玆台克的祭司,殺戮數以千計的人用以祭神祈天,乃宗教之需;這些皆與奴隸無關。學者晁福林根據甲骨卜辭、彝器銘文、文獻資料、考古學與民 族學資料等多重證據,指出中國夏商時代並不存在奴隸社會,認為夏代是氏族封建制,為原始社會與封建社會的過渡時期。到了商代,封建制更為 發展,自甲骨文及銅器銘文可見。周代則建立了嚴密的宗法封建制。

郭沫若依仗其豐厚的甲骨文研 究功底,探賾索隱,細研窮究,如若做到客觀尊實,實為一大好事。但是,郭沫若枉費了自己的才氣,走了一條不該走的路。對此,黃現璠在《中 國歷史沒有奴隸社會》中作了詳細分析:……郭沫若先生利用甲骨文、金文和古文獻並結合考古史料來研究殷代的社會,富有創新性,具有「郭式 二重證據法」的特點,學術上並不遜色於「王(國維)式二重證據法」。只不過郭先生的政治意識太強,對「奴隸」先入為主之見根深蒂固。為了 滿足自己構建先秦「奴隸社會」的主觀願望,他不惜從「太陽下耕作的農民」中挖掘「奴隸的痕跡」,其文字遊戲是這樣開場的,即先將在「太陽 下耕作的農民」形容為「農民在日下從事苦役」。苦役往往與奴隸同日而語,如此一來,「奴隸的痕跡」呼之欲出,繼而補充點郭式文學筆墨和其 他牽強附會的史據,再蓋上一頂自以為正統的「馬克思史學」大帽,先秦農民便等同於奴隸了。這種三段式邏輯在以郭沫若先生為代表的主張中國 存在奴隸社會的學者們中普遍可見。事實上,郭先生已經正確地認識到「殷末周初稱從事耕種的農夫為『眾』或『眾人』,」但他為了滿足「五種 社會形態說」,非要從農夫中去找「奴隸的痕跡」,無異於無中生有削足適履多此一舉。試問:同在太陽下耕作的農民,古代與現代的區別無非就 是古代農民生產工具相對落後些,至於在苛捐雜稅上,先秦農民比民國時期的農民可要輕鬆得多。何以從古代農民中可以引出「奴隸的痕跡」從而 導出「奴隸社會」之說,而民國社會就無人認為是奴隸社會呢?古代與現代的農民是同質的,同質的東西是可以通過比較研究學加以比較研究的, 古代與現代的農民在「性質」上沒有任何區別,主張中國存在奴隸社會的學者們硬要從政治上以階級鬥爭理論加以其階級屬性的區別,以致於在史 壇上熱衷於「中國古史分期討論」幾十年,至今依然無結論。這種連基本詞語、術語或概念都不分又不講求學理學據的泛奴隸化爭論,只是一味迎 合政治需要,即便再討論500年,結論依然會遙遙無期。

第五,其時的生產關係決定了 不可能產生「奴隸社會」。原始部落社會末期,沒有國家的概念,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氏族公社逐漸轉變為以地緣關係為紐帶的農村公社(村 社),土地歸村社成員集體所有,並定期輪換,而廬舍、生產工具歸社員私有。中國三代(夏商周)的井田制就是村社體制下的土地公有制。施行 了千餘年的土地公有制有效抑制了奴隸制的發展。因為在公有制的條件下,無論是身份還是生產資料大家都是相同的,這種體制天然地遏制了奴隸 的產生。只有土地私有化了,赤貧的農民才有可能為奴。

再看當時的賦稅制度,這是可 以被視為剝削的一種社會貢獻形式。《孟子? 滕文公上》:「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甚一也。徹者,徹 也;助者,藉(借)也。……《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文中「貢」、「助」、「徹」是 夏、殷、週三代的賦稅制度。「貢」即貢獻,也即所謂的「上貢」,即上交貢物,本來是用於祭祀等村社公共開支,後來被村社貴族據為己有。 「助」是商朝以來井田制下的勞役地租繳納方式,社員在公田上無償勞動稱為「助」。公田收入歸國王和村社貴族,私田收入歸社員自己,也即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徹」是周朝後期發展起來的實物地租貢納方式。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村社集體勞動逐漸被小農勞動取代,公田的耕種 逐漸無人賣力。於是,各國紛紛變法,取消公田、私田的劃分(廢井田),由國家向農民授田,統一按比例徵稅,這便是「徹」。魯國「初稅 畝」,秦國「初租禾」、「商鞅變法」就是這樣的改革。這與歷史課本上所說的「初稅畝」、「商鞅變法」標誌著封建制度的確立完全相反。

所以,三代時期沒有秦以後那 種頻繁的大規模農民起事。

事實上,中國古人在傳統文化 的熏陶下,單純樸實,對天地神佛心存敬畏,對自我行為是有約束的,越往上追溯,人們道德水準越高,因此才有孔子在春秋時期對民眾的道德水 平不滿意,提出向古代學習「禮」,要「克己復禮」,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不可能產生慘無人道所謂壓迫奴隸的現象。

總而言之,中國古代不存在產 生「奴隸社會」的文化條件、政治條件和社會條件,所謂奴隸社會是一種譫妄。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