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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公佈藝人權利標準 劍指「奴隸合同」

【大紀元2012年06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綜合報導)韓國政府新法案規定,藝人拍攝時間一天最長不得超過18小時,為防止受到經紀公司不公平待遇,在律師和稅務員的幫助下,有權查閱經紀公司的內部保密資料,經紀公司要保障藝人得到專家建議的權利等。

據韓國「朝鮮日報」20日報導,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當天公佈了包括上述內容的《廣播電視出演合同標準案》和《標準專屬合同標準案》。並就這兩項草案舉行了聽證會。

據《廣播電視出演合同標準案》草案中規定:廣播電視台和轉包製作公司要在開拍3天前向出演藝人提供劇本等包含拍攝內容的資料;一天最長拍攝時間不得超過18小時;不能連續三天拍攝18小時。

《標準專屬合同》修訂案規定:藝人有權把合同商議權委託給律師、會計師、稅務員,經紀公司要保障藝人得到專家建議的權利;如果接受藝人委託的專家要求經紀公司提供內部文件和要求查閱和複製文件,經紀公司不得拒絕。

據報導,《標準專屬合同》修訂案有望成為藝人和經紀公司專屬合同指南。

韓國藝人光彩背後的辛酸

在韓國演藝界,藝人自殺、遭遇潛規則等事件此前屢有曝光,韓國媒體曾對藝人自殺原因作了分析,總結出了三個原因,分別是經濟壓力、流言蜚語和工作壓力。這些壓力的背後,是因為藝人難以掙脫與經紀公司簽訂的所謂「奴隸合同」。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曾發佈過對20家韓國娛樂經紀公司的調查,該調查中,韓國幾乎每家公司都與藝人簽訂非常霸道的「奴隸合同」,這些合同中,有不少極為不平等的條款。如出國時必須得到公司許可;懷孕、墮胎等不可隱瞞;談戀愛前需申報備案;家庭成員是否有人負債或有醜聞也必須要上報,甚至有些合同中還規定藝人無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要向公司匯報。

張紫妍自殺內幕促政府整頓演藝界

2009年,韓星張紫妍在家中上吊自殺,終年26歲。她自殺前留下的證據曝光了她生前曾在經紀公司的安排下陪酒陪睡,被牽扯在其中的人員,除了商人、名流之外,也不乏一些政府官員。

據媒體披露,韓國去年初的一項調查顯示,60%的韓國女演員表示她們遭遇過「潛規則」,將近半數被強迫陪有權勢的人喝酒,而三分之一有過非自願的身體接觸和性騷擾。

韓國演藝界的「自殺」、「潛規則」等醜聞,促使韓國政府開始著手整頓演藝界的不公正慣例,制定並完善具體的政策和法令。隨著新政策的出台,韓國藝人的惡劣工作環境和苛刻的待遇有望得到改善。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