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電報廢資產 5年逾130億

【大紀元2012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民進黨立院黨團2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台電近5年的報廢資產預決算。幹事長潘孟安表示,台電未達耐用年限的資產報廢損失,每年皆超過20億元,合計近5年浪費130餘億元。立委質疑,台電相關資產是否涉有採購弊端,而導致資產需在未達耐用年限前就報廢?在弊案還未澄清前,電費不應漲價。

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公布台電97年至101年的報廢資產預決算,5年高達130億696萬8千元,平均1個年度高達26億元,尤以98年度損失金額31.15億元為最高。

針對資產報廢損失,台電回復立法院預算中心所提的理由為:資產因自然損耗經檢定確已失去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護而不符經濟效益者;因設備擴建或改良而拆除者,以及其他原因應行報廢者。

潘孟安指出,在正常情況下,報廢已屆耐用年限的資產設備,應不致有巨額報廢損失,但是台電連年巨額資產設備報廢損失,可見原資產購建計畫的規劃評估有欠周延,或計畫擬定欠缺前瞻長遠規劃,而導致需提前報廢。

陳亭妃質疑,每年高達20餘億元的損失,若台電能省去這些浪費,根本不需要調漲電價,民進黨團再度重申,台電弊案在還沒水落石出之前,5月15日不得漲價。

蔡其昌表示,企業買進資產每年都會攤提折舊,直到攤提折舊至零,才會報廢重新購買,而台電未達耐用年限的資產,折舊也尚未攤提至零,每年卻報廢20餘億元,如果不是採買過程有圖利廠商,就是過度浪費,要求檢調單位必須介入調查。◇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