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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駁回毒氣彈中國受傷者索賠

【大紀元4月1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斯洋華盛頓報導)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4月16日就中國吉林省敦化市居民因侵華日軍遺棄毒氣彈導致受傷而向日本政府索賠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方的要求。

日本共同社報導,中國少年周桐(19歲)和劉浩(15歲)因日軍遺棄毒氣彈受傷而向日本政府分別索賠33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57萬元,但是被東京地方法院駁回。

共同社的報導稱,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小林久起承認侵華日軍遺棄的毒氣彈洩漏對原告造成傷害的事實。但他表示,“雖然很遺憾沒能防止對原告的傷害,但日本政府即使在本次事故發生前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也不存在明顯的不合理之處。”

周桐和劉浩2004年7月在吉林省敦化市蓮花泡地區的小河中發現了毒氣彈。兩人接觸洩漏的液體後,手腳上長出水泡等,住院約2個月,留下免疫力下降等中毒後遺症。2008年1月,兩人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日本政府在侵華日軍遺棄毒氣彈洩漏事件上的法律責任,並判處日本政府以國家名義給予受害者賠償。

共同社的報導說,同類訴訟除上述案件外還有3起。其中兩起被日本最高法院終審裁定為原告方敗訴。另一起在一審判決中也被駁回。(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