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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師退 政策轉彎 台衛署:遵守七不三要

【大紀元2012年04月16日訊】(據中廣新聞吳霈蓁報導)非醫事人員的推拿師是否要全面撤離中醫院,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只要推拿人員能遵守十項「七不三要」規定,會考慮讓推拿人員繼續從事現有的業務。

媒體報導,衛生署要求推拿人員全面撤離中醫院所的政策出現大轉彎,原訂不具醫事資格的推拿人員,需在五月一日以前撤離中醫院所的規定,卻在日前與中醫界、推拿整復等團體協調,會中把「推拿」分為兩種,一種是由中醫師親自執行的「中醫傷科推拿」,具有醫事療效的行為;另一種是非醫事人員在非醫療機構進行的「傳統整復推拿」。

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說:「政策一直沒有轉彎,上星期開會,只要相關人員能夠遵守下列十點規定,會考慮讓推拿人員繼續從事現有的業務。」

這十點「分為別:「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具有療效、不得刊播醫療廣告、不得申報醫療費用、不得調劑藥品、不得銷售藥品、不得以此作為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推拿人員的衣服和醫師人員必須有所區隔,於從事業務時必須佩戴識別證、推拿地點和診所應為不同出入口、動線要區隔。」

另外,賴進祥表示,這項也有退場機制,衛生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把這些營業場所列為稽核重點,如果有違規行為,除了移送法辦之外,原來的現址不得從事醫療行為。

對於非醫事人員的推拿師是否要退出診所、另闢門戶?同址或不同址?衛生署將在下星期與消費者團體再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