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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浙江省府兩機關偽造公文為浙大鬻爵背書

【大紀元2012年03月09日訊】數月前,網上流行「受壓迫者」一長文《浙江大學涉嫌長期對外批發非法職稱證》,披露中國大陸學術場賣官鬻爵之醜態。

當下中國大學基本上都是國立事業單位,其公職人員分成行政管理者和教學科研師資兩類。前者的晉級體系包括科長、處長、校長,與政府機關的官階相同,並可調任政府擔任相應職務,其中校長相當於政府階銜之局長(司長),但像浙大這樣的著名大學其校長相當於政府的副省長(副部長),屬於中共體系的高幹序列。教學科研師資的晉級體系包括助教(實研),講師(助研,副教授(副研),教授(正研),院士,此系列職稱不直接相當於政府的某個官職,但在待遇上大體上按講師相當於科長,副教授相當於處長,教授相當於局長,院士相當於副省長來確定。

前述兩大類體系可以形象地用「官」和「爵」來比喻。大學的行政管理者有官位,教師和研究人員有爵位,從政治權力上看,官比爵更占先一步。不過,爵同時是一種榮譽,所以許多官員也同時獲得教授等爵位來抬高身價。在浙大,原則上處長都可以獲頒「教授」爵位。反之則不然,許多教授想獲得處長官位則極困難,應聘競爭過程往往極其殘酷。

大學的「官」、「爵」兩大晉階體系受政府控制,像浙大屬於中共教育部管理。故如某一海外人員應聘到浙大,在獲頒「特聘教授」的職位後,如沒有同時得到政府人事部門蓋大印的「教授」證書,他其實只是一個不被政府承認的民間「教授」,也就是說,他其實並沒有獲得政府的爵位。

為嚴格控制「教授」、「副教授」等爵位的頒發,中共體系實行分部門管理,每個政府機關只能向隸屬自己管轄的公職人員授發爵位。像浙大,是中共教育部直屬大學,教育部授權浙大向自己的教師科研人員授發各類爵位。雖然浙大位於浙江省,但它不能越權向浙江省的其它大學教師頒爵位,因為這屬於浙江省政府的管轄範圍。浙江省府的職能部門,省人事社保廳和教育廳負責向浙江省的其它大學審批頒發爵位(為此,兩廳設立了浙江省高職評審委員會具體籌劃事宜)。

在頒發爵位中蘊藏巨大的經濟利益,掌握權力的政府管理部門能獲得大學教師們回饋的錢、色等各種好處。同時,每年頒發的爵位是限額的,所以競爭非常激烈。浙江省內有兩所公立大學,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這兩所大學又被稱為民辦獨立學院,其實是不準確的,它們全部資產歸政府所有,沒有民間資本進入),這兩所大學的教師科研人員基本上都是浙大調派,作為浙江省府與浙大合作的典範。這兩所大學絕大部份教師科研人員都是浙大處長、教授們的學生或是親戚,但是,按照中共序列,這兩所大學屬於浙江省府管轄,教師們要得到「教授」、「副教授」等爵位必須要到浙江省府去申請,與浙江省內其它大學教師激烈競爭有限的晉升名額。掌握浙江省頒授爵位權力的浙江省高職評審委員會多年來已形成了自己的利益圈子,浙大的嫡系子弟來參評未必能戰勝其它對手,故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就向與自己淵源深厚的浙大申請頒發「教授」、「副教授」,然後要求浙江省府來承認這些越權的爵位。這就苦了兩學院那些非浙大嫡系的教師科研人員,因為浙大不同意授予他們爵位,如2009年美國知名大學博士來浙大任職,由於沒有在浙大讀過書,不屬於浙大哪個處長、教授的門下,評不上副教授憤而跳樓自殺。

按理,對於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從浙大批發而來的「教授」、「副教授」等爵位,浙江省府是不能給予承認的。歷年來,浙江省府也查處過多起省內大學教師找到像浙大這樣的中共部屬高校頒發「教授」、「副教授」等爵位的案子。但是,案涉浙大,則情況不同,因為浙大位於浙江,與省府有密切合作,不能開罪。但是,浙江省府就耍政治手段,要求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教師以浙大教師的名義向省府申請承認爵位,省府則裝作不知道,把他們當成浙大教師來承認,以防某日東窗事發自己可以被浙大矇騙為由來推托責任。

數月前的長文《浙江大學涉嫌長期對外批發非法職稱證》揭露這一長期隱藏的醜行後,震動大陸學界,據信官方內參直通中共教育管理層。但由於長期以來,浙大越權對外鬻爵數量巨大,取消這些爵位無疑於在浙江學術場引爆一場地震,引發大量群發和後續事件,使大量的錢、色交易現形,最後據信高層以維穩為由,決策維持現狀。

近期,浙江省府兩職權部門,人事社保廳和教育廳已聯合頒行公文,正式承認浙大已經越權對外售發之爵位。今後是否停止浙大的越權行為,目前尚無明定之結論。致電兩機關網上查詢電話,均表示詳情無可奉告。

據信,兩機關敢聯合發文認可賣官鬻爵,定是得到更高層面領導之認可。依據中共之法律,明知不能審批之事項而予發佈政府公文認可之行為,屬於偽造中共國家機關公文。在牽涉王立軍案的遼寧公安局長谷鳳傑案中,谷即被控以賣官鬻爵和利用自己管理政府印鑒之便偽造公文。對比此兩案,可知中共官場、學場之醜行實乃同轍,並且在學場賣官鬻爵中,往往藉助官場配合完成,雙方利益有著千絲萬縷之聯繫。

據信,浙大這樣的著名大學發生此類大案絕非偶然,可見中共大學體系之全局性潰敗。民眾指責政府官員每二人斃一人必有漏網者,同樣,民眾也指責大學「教授」集體淪為「叫獸」,完全融入體制內的「官」、「爵」體系,其罪行較腐敗官僚難分大小。

近期,在網上熱炒的另一關於浙大的網文《告訴你一個真實而腐敗的浙大經濟學院》,揭露了更多的大學腐敗內幕,如「招生腐敗」,包括為關係戶考生偽造入學成績等;再如以製作假論文獲獎的方式「洗白」竊取的國有資產等(是故浙大目前發表論文數量已在全球高校居前列,但大多被批為水貨、假貨論文)。在中共體系下,大學的這些行為,均須有政府教育機關批文認可才可實行,所以,大學的各類腐敗行為,按現行大陸的說法,都是「水很深」,都是與政府勾結共同進行的,相信所獲得的利益也是由政府和大學的掌權者進行分配、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