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保全工時審核 勞委會:防過勞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保全業保全人員是勞基法84條之一(責任制)核定公告勞工,近期傳出保全員疑因過勞猝死。勞委會今天表示,已訂出保全工時審核參考指引,地方權責機關應依指引加強規範。

民進黨籍立委吳宜臻、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和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一再發生保全員猝死案例,保全業已淪為高風險的「奪命產業」,因此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重新核定合理工時。

勞委會對此回應,針對保全業工時問題,已在去年4月13日邀集保全業勞、雇團體及地方主管機關,針對保全人員工時規範交換意見,取得共識訂定「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作為地方主管機關審核時參考。

勞委會說明,指引中除規範保全人員工時應合理安排,確保其例假及維持適度休假外,針對從事工時負荷重、勞動密度大的工作,也要求應參考「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以預防過勞。

勞委會強調,指引中並沒有允許單月工時可長達312小時,各地方主管機關在符合審核參考指引的前提下,應依權責針對個案的審核事項作更具體或對勞工更有利的規範。

勞委會呼籲,超時工作一向是勞動檢查的重點項目之一,勞委會在去年已針對保全業辦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今年度仍將規劃辦理。事業單位若有任何違法情事,勞工也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責任編輯:古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