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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力山大案 唐雅君未報到 妹唐心如發監

【大紀元2月1日報導】前亞力山大集團負責人唐雅君因詐欺案被判刑1年10個月確定,台北地檢署訂於今天上午傳喚她發監執行,但唐雅君在日前向檢方遞狀表示因病住院聲請暫緩執行,檢方已向醫院函查。

據中央社報導,唐雅君及她的妹妹唐心如,本應於上午10時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向執行科檢察官報到,接受人別訊問後送往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但她們上午10時並未現身,其中,唐心如在上午11時許,獨自向檢察官報到,並於下午2時許坐上囚車發監服刑;唐雅君目前未到案。

檢方指出,唐氏姊妹於1月30日向檢方遞狀表示,聲請移轉管轄至桃園地檢署報到及發監到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唐雅君另聲請暫緩執行發監,她說,她日前曾經開刀,於1月29、30日因病連續二天在林口長庚住院。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收狀後,已向醫院函查唐雅君病歷,目前還未收到回函,無法先行駁回或裁准暫緩執行,若唐雅君今天主動到案,仍會依法發監執行,但得知唐氏姊妹在今天發監前,曾前往監察院陳情,對於唐雅君現在的身體狀況,將一併了解是否符合發監執行。

唐雅君姊妹1日在入監服刑前曾赴監察院陳情,她們認為,承審法官「應迴避而未迴避」,而且法院判決理由指她們沒有適時將公司財務公開還繼續販售會員證,是「不確定故意詐欺」,判決理由也與其他案件的法理不同。唐雅君姊妹希望監察院調查此案,並協助她們向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接受陳情的輪值監委李復甸受訪指出,將把唐雅君姊妹陳情內容交由業務處了解,再決定是否派查,假如業務處認為有必要,就派查,假如業務處查證的判例情形並非如她所言,就結案不調查。

亞力山大旗下的健身中心於民國96年無預警停業,導致上千名會員權益受損,檢方發現,唐雅君姊妹因擴張太快,入不敷出虧損累累,明知將面臨倒閉,涉嫌指示業務員以極優惠價再招收會員;檢察官於97年1月間依背信、詐欺等罪起訴兩姊妹;高院於去年12月判處唐雅君1年10月徒刑確定。

去年高院認為兩姊妹至今仍未與全部被害人和解,不宜給予緩刑,改判唐雅君1年10月、唐心如1年8月確定,兩人必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