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兒科醫生疏忽治療判賠31萬

【大紀元2012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香港兒科醫生陳以誠因治療一名男嬰時疏忽,導致男嬰要切除右手一節無名指,被男嬰父母入稟索償逾千萬元。高等法院昨日宣判,陳以誠須就男童醫療及心理輔導等賠償逾31萬元。

事發於2009年,陳以誠替一名14個月大男嬰做手術,但疏忽治療令男嬰的無名指第一節要切除。男嬰父母認為,事件會影響兒子日後的生計,故入稟要求為兒子索償650萬元和夫婦自己因心理創傷要求賠償430萬元,共索償逾1,000萬元。

法官判詞指,陳以誠的治療有錯,沒有妥善檢查男嬰的手指,令他肌肉壞死,延長他的不適和痛苦。

不過,法官表示事後男嬰手部活動正常,可用右手寫字,沒有徵狀顯示他心理受影響、傷勢非嚴重,沒有造成顯著傷殘,加上他年紀小,影響應該會隨著長大而減少。父母能否正面處理事件,對他日後成長的心理影響更重要,建議父母讓男童過正常的生活。

法官又不認同他父親稱因為照顧兒子要轉工減少了收入和需要聘請工人,事件會減弱兒子將來賺錢能力和外型亦是沒有理據,而男童年紀尚輕,未知他日後的發展和就業,因此不納入賠償考慮因素;但承認男童將來可能要裝義肢、做手指修復手術和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接受心理輔導,及進食補品等,裁定陳以誠要賠償31萬4千元給男童。

至於父母聲稱心理受創的索償,法官沒有在判詞交代。男童父母稱事件令他們出現抑鬱和暴瘦的索償,會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