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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投票日平和 撕票偶傳

【大紀元2012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2012年總統立委首度合併選舉,並要同時投總統、立委及政黨三種票,選委會及媒體不時叮嚀民眾不要蓋錯章、不可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更不可撕毀選票,但全台各地還是有不少投票所發生撕票事件,依據選罷法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

高雄市就有兩起撕票,在岡山區前峰國小投票所,71歲的莊老先生將領的三張票中的總統選票撕毁;內惟國小的投票所,81歲老先生在選票上誤蓋了兩個章,便將選票撕毀。

苗栗縣一位老先生,因看不懂政黨票,以為是廣告紙張,放入口袋走出投票所,被眼尖的選務人員看見,在投票所外被攔下。另一位在台中豐原的男子,因喝酒誤將選票撕毁。

澎湖的鄭姓男子,只投總統及立委兩票,選務人員告知,政黨票不選也要投入,但他並未照做直接將政黨票撕毁。屏東縣第154投票所也出現撕票,84歲李姓民眾,原住民區域立委選票,看不清楚自己要圈選候選人的位置,就把選票撕毀,被選務人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