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隔海仙人跳 董事長被詐七百七十萬

【大紀元2011年09月05日訊】(據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新竹一名馮姓男子因為欠錢花用,夥同外人在大陸設局,誘騙一名水電營造公司曾姓董事長,以到大陸考察工程為由,再夥同大陸犯罪集團,設局仙人跳。曾姓董事長被迫簽下七百七十萬元的本票才獲釋。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恐嚇取財罪名,判處馮姓和范姓兩名嫌犯,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一家水電營造公司的曾姓董事長,在九十六年間被情同手足的馮姓好友,先介紹認識范姓男子,接著趁著中國黃金週假期,前往大陸的工地參訪考察業務,抵達大陸之後,便由綽號「阿明」的工地主任,負責吃住。而曾姓被害人則是被安排酒店小姐陪宿,卻不料才抵達酒店後不久,房間內就闖入四名彪形大漢,同時以性侵酒店小姐為由,恐嚇如果不給錢,將遭到殺害。

被害人一時心急,趕緊找來馮姓和范姓等友人,最後雙方喬好以七百七十萬元達成和解。而被害人返回台灣之後,在付了兩百五十萬元之後,直覺是遇到仙人跳,才向警方報案。全案法官在審理時,儘管馮姓和范姓被告否認設局仙人跳,但法官傳訊多名相關證人,並調閱通聯記錄等證據,認為被告馮姓和范姓男子,貪圖被害人的財產,設局仙人跳恐嚇勒索,因而依恐嚇取財罪名,判處兩人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