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存款保障料七年後免銀行供款

【大紀元2011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在香港政府推行的「存款保障計劃」下,一旦有銀行倒閉,存戶最高可取回50萬元的補償,計劃全部資金均來自銀行供款。計劃推行5年,共積有15億資產,預計到7年後會有35億,足以維持運作,屆時毋須向銀行徵收任何費用。

本港推行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基金均由銀行自行供款。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陳黃穗指,計劃實行5年,現時已滾存約15億元,預計7年後,滾存將達到35億元,屆時便毋須再向銀行徵款。

計劃的保障上限,於年初由10萬元存款提高至50萬元,涵蓋了九成銀行存戶的存款。存款委員會認為短期內毋須調高存款保障上限,亦不會擴大保障範圍。委員會表示,投資產品並不屬於儲蓄,所以不會對其進行保障;如果將投資產品納入保障範圍,就會增加風險。委員會指他們的原則是為市民保障存款。

委員會亦指出,保障計劃運作5年來,香港都沒有銀行倒閉;如果需要動用滾存的資金,有信心可在2星期內,將一半賠償款項發放給受影響的存戶。委員會提醒市民,最近歐債危機加深,市民要更認識存款保障計劃詳情。而據獨立調查顯示,認識存保計劃的受訪者比率,目前已達到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