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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長:管委會不得拒防墜裝置

【大紀元9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內政部研擬修正相關規約,讓集合大樓住戶顧慮小孩安全時,得設防墜裝置,大樓管委會不得拒絕,預計3個月內可以完成相關行政命令的修正。

江宜樺下午在立法院接受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質詢時,做上述表示。吳育昇說,上午又發生女童墜樓事件,主因在於大樓管委會因考慮美觀,所以住戶無法設置防墜措施,要求內政部應該修正相關規約。

對此,江宜樺表示,內政部已著手研擬修改相關行政命令,認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需修法,只需要修改相關規約,規定集合大樓內住戶只要有小孩,而希望加裝防墜裝置,大樓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內政部會克服目前的障礙。

吳育昇追問,3個月內是否可以完成規約修正?江宜樺說,「我相信可以」。

此外,吳育昇表示,台灣有近10萬桶桶裝瓦斯鋼瓶使用超過40年以上,目前卻沒有法令要求淘汰老舊鋼瓶,相當危險。他說,中國大陸對鋼瓶使用年限規定為15年,他呼籲政府應立即將40年以上的鋼瓶汰舊換新。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正與內政部消防署協商,經濟部願意從石油基金補助瓦斯鋼瓶汰換,但如何補助、補助對象為何,都還在談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