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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師工會首例 控訴私校

【大紀元2011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公私立學校教師自今年5月起解禁可組工會,不過新北市土城區中華高中教師劉志認13日出面控訴,自己因為參加工會組織而遭校方打壓,校方刻意不排課給他,讓他完全沒有收入。劉志認強調,他將向勞委會申請勞動裁決,這也將成為教師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後首宗關於教師的裁決案例。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擁有27年教學資歷的中華高中教師劉志認控訴,遭到學校不當解聘或不續聘的情況,違反教師權益與保障合理發聲權益。

新版「勞動三法」5月上路後,教師工會支會會長劉志認與學校幾名教師參加工會組織,並向校方提出建議方案,但7月校方將多名教師組織幹部聘期由2年改為1年。

同時以不假外出、未經請假准許離校、經常性曠職理由召開教評會,用違反程序和理由決議不再續聘劉志認。事後更不在10天內依法陳報主管機關,也不以書面告知當事人,劉志認自此再未被安排課務,更領不到薪水。

全教總理事長劉旭欽說,教師根據修正勞動三法規定可組織工會,但教師參加工會活動請假並向學校提出建言,卻遭校方以不當理由打壓,除了向勞委會申訴外,應嚴查不當辦學之學校,並要求教育部應保護優良教師權益。

全教總祕書長吳忠泰表示,校方自知正當性不足,長達49日內都未將解聘法案陳報主管機關核備,目的是逼其主動退休,造成劉志認工作與收入均被剝奪,並以殺雞儆猴方式打擊其他教師工會成員。

勞委會勞資關係科長羅忠政回應,7日內會將此案在委員會上協調討論,此外,許多現已就讀大學的學生,也出面聲援劉志認,指出劉志認在學校教學認真,不論在學業上或是在各方面都給予幫助,希望藉此幫劉志認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