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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理財新書發表 專家分享理財觀

【大紀元2011年07月18日訊】 〈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灣台北報導〉今年教育部首度將理財教育課程列入九年國教,富邦文教基金會發表親子理財新書「孩子,錢應該這樣用!13堂金錢教養必修課」,並邀專家座談,分享建立正確的金錢價值觀、及如何從零用錢的運用讓孩子學習理財觀念。

今(18)日台北富邦銀行執行副總經理黃以孟、資深副總經理洪主民、富邦投信董事長曹幼非、聯傑財務顧問公司執行長蕭碧華以及富邦文教基金會董事陳藹玲,皆出席了這場「如何做好親子理財教育」座談會。

現場五位來賓一致認為,理財首先應該建立孩子的金錢價值觀,從小讓孩子了解金錢得來不易,必須養成儲蓄的習慣,並學習適當使用、分配金錢。

對此,陳藹玲建議,理財技巧不需要從小教起,孩子小的時候應該讓他們了解真實的生活狀況、讓孩子知道父母親賺錢很辛苦,有機會也可以讓小孩子到父母親的工作場合,了解實際的工作職場,並讓孩子打工體會尊重勞力的付出。

曹幼非也鼓勵自己的孩子打工,他會明白告訴孩子,在學生時期的生活不能過得太奢侈,並透過隨機教化的方式,讓孩子知道,父母親幫他們做了哪些投資,藉此機會了解金錢的價值和用處。黃以孟也回應曹幼非的觀點,他認為打工可以讓孩子知道工作的辛苦,了解物價和收入的概念。

洪主民強調,除了了解金錢價值和體會父母親賺錢的辛勞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讓孩子們從小養成良好的信用觀念,尤其使用信用卡時,務必履行信用,不能讓自己變成卡奴,導致信用破產。

對於父母親給孩子零用錢的標準,五位來賓都分享了針對孩子成長不同階段的策略和計算方法。

蕭碧華以她給女兒的零用金舉例說明,小學階段每天給,國中階段則是每個月給,計算方式則是以年齡乘上30元為基準,到了高中階段則是在基本的費用之外,多給一些「娛樂費用」。陳藹玲則認為,零用錢不在於給孩子多或少,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如何使用金錢,通常她給孩子的零用錢會依照孩子不同的個性來分配,但最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零用錢應該分配在消費、教育投資和儲蓄。

黃以孟在孩子小學時,每週給一次50元零用錢,上了國高中階段,他會彈性增加餐費、交通費,讓孩子從節省下來的每一塊錢學習儲蓄、以及自主運用零用錢的機會。

洪主民則建議,高中階段以前可以給孩子使用悠遊卡,這樣不僅可以避免孩子帶現金在身上,擔心會遺失,而且透過悠遊卡消費也可以達到記帳的功能。洪主民及陳藹玲同時認為,大學或市適當年齡可以讓孩子使用信用卡,但支付額度要低,不但可以讓孩子學習在額度內做有效的消費,也可由消費明細查核金錢的去向及金額。

現場五位來賓也分別給予家長一些親子理財上的建議。曹幼非說,父母親平常就可以機會教育方式教導理財的觀念,並讓孩子了解人生未來會遇到較大支出的現實面,必須提早做準備;蕭碧華經常告訴女兒,慾望無窮、資源有限,她會建議給孩子一些自主決定金錢的範圍,讓孩子為自己負責;黃以孟與洪主民都說,理財應該從小開始引導,將生活、學校和社會現狀融入其中,理財的技巧則是可以等到孩子長大之後再學習,但也別忘了從小建立良好的信用。

為了讓家長更了解親子理財教育的重要性,富邦文教基金會從7/19至7/26,開放500本新書以電話索取方式免費贈閱,每人限索取一本,民眾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撥打贈書專線:02-8752-1800。